愛爾蘭--都柏林-四法院(Four Courts)
都柏林利菲河邊的四法院落成於1802年,是愛爾蘭最重要建築師James Ga ndon的另一座代表性城市地標,四法院輝煌奪目的屹立在立菲河北岸。建築名稱的由來是由於此棟建築在英治時期,包含了大法官法庭、財政部、王座法庭、民事法庭四個不同的部門。
四法院是都柏林的主要法院建築,四法院目前由都柏林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和巡迴法庭組成,在2010年前還是最高刑事法院的辦公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愛爾蘭--都柏林-四法院
- 外文名稱:(Four Courts)
- 建築師:托馬斯·庫里,詹姆斯Gandon
- 建成時間:1802年
- 建造時間:1776年
從1776年,四法院的的基礎設計工作由托馬斯·庫里在愛爾蘭的公共記錄辦公室設計。在1784年托馬斯·庫里死後,著名建築師詹姆斯Gandon被任命以完成建設,也就是現在我們熟知的四法院設計師。四法院始建1786和1796之間,在1802年完成商場和翼樓後完工。這塊土地原屬於愛爾蘭國王酒店。建築最初由大法官法院、國王合議庭法院、財政法院、普通民事法院組成,因此這座建築物被成為四法院(Four Courts)。在十九世紀末期的法院系統重組中,這些法院被合併成一個新的愛爾蘭高等法院,但建築保留了其歷史名稱。這套法院系統直到1924年,新愛爾蘭推出新的法院結構,取代舊愛爾蘭高等法院,即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和高等法院掌管的最高法院和由高等法院法官掌管的高等法院替換原來的愛爾蘭高等法院系統。1961年“正義”("of justice")兩個字在自1937年憲法修訂後首次被從兩個法院的名字中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