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能
配置以下職能:
(一)監測、分析全區經濟運行態勢,承擔調節經濟運行和工業生產綜合管理職能。
(二)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協調指導企業信息化工作。
(三)研究和規劃全區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技改投資布局,指導中小企業投資方向。研究擬定全區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區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綜合統計分析和財務核算分析工作。
(四)貫徹落實《中小企業促進法》,研究制定配套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的巨觀調控、綜合協調和服務職能,協調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五)指導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推進企業科技進步的 方針、
政策,指導企業進行技術改造,指導企業研製開發和生產新產品,指導企業新上項目,全面推進質量規範化管理。
(六)承擔中小企業專項資金和鄉鎮企業專項資金的預審、申報工作。
(七)承擔為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融資服務管理職能,引導和規範企業信用度提高與擔保機構發展,建立和完善相關的信用與擔保制度。
(八)建立和 完善創業輔導體系,改善創業環境,指導全民創業及創業輔導、人才引進工作,指導企業廣泛吸納社會人員就業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企業基層黨組織和工會建設工作,承擔指導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行業協會等相關工作職能。
(十)承擔優秀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重點保護企業的評定及各種榮譽稱號的推薦和評選工作。
(十一)承擔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承辦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
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手續;指導職業技術技能鑑定工作;負責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人員出國(境)審核、申報工作。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能,區經濟局(中小企業發展局)內設6個職能科(室):秘書科、經濟運行辦公室、技改投資科、安全生產管理科、發展規劃財務科、企業管理指導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1、秘書科
負責起草局內重要的綜合性文稿;參與經濟工作重大問題的調研工作,提出對策與建議;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組織制定局機關內部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和工作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會議組織、文秘、信息、督查、檔案、機要、保密、保衛、財產、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局內行政事務性工作。
2、經濟運行辦公室
檢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經濟管理體制方案和運行機制,制定應急協調工作預案;指導工業企業扭虧增盈工作;負責列入國家、省、市重點工業企業生產監控、協調及扶持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協調除國家財政性資金以外的全區重大投資、生產項目的產品配套工作,指導企業籌措、活化生產流動資金和市場行銷工作。
3、技改投資科
指導工業企業投資方向,組織編制並實施除國家財政資金以外的全區工業領域技術改造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執行國家中小企業投資各項鼓勵政策以及省、市技術改造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工業企業信息化工作;研究制定和落實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創新的政策和措施;指導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技術創新服務體系建設;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重點技術創新、新產品試生產(新技術推廣)等項目計畫;開展新技術推廣套用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產學研”聯合工作;負責企業誠信制度、創業基地和園區建設;促進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負責申請國家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負責擬上市企業的培育、推薦、申報工作;指導、協調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工作。
4、安全生產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履行安全監察職能;監督、檢查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情況,監督、檢查企業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和安全生產情況,指導企業建立安全生產自我約束機制。
5、發展規劃財務科
擬訂年度發展計畫;做好民營經濟和鄉鎮企業發展有關數據的綜合統計和資料整理工作;綜合分析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做好企業改革改制善後工作及有關遺留問題的處理。
6、企業管理指導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指導企業管理工作和規範企業行為規則;負責企業誠信制度;執行國家提出的大力發展中小企業的方針、政策;維護集體企業合法權益;協調指導全區鄉鎮集體經濟發展;負責工業企業規模類型劃分工作;指導企業設備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協會建設,組織開展活動;負責非外債性質的外商投資1億美元以下的鼓勵類、5000萬美元以下限制類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審批工作。
人員編制
區經濟局(區中小企業發展局)使用機關行政編制5名,另可超編控制使用5名(若能帶人帶編調劑到該部門,可即行充減,但最高不得突破此限額)。
部門領導職數4名(其中含紀工委書記1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按1科1長配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