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監察局

四平市監察局

根據《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四平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委[2001]56號),中共四平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四平市監察局(以下簡稱市紀委機關、市監察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確定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平市監察局
  • 性質: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調整,主要職能,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能調整

(一)增加負責反腐敗鬥爭的組織協調、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的職能。
(二)增加負責監督、檢查、指導改善經濟發展軟環境工作職能。
(三)增加協助市委管理市紀委、市監察局派駐(派出)市直各部門紀檢組組長(紀工委書記)、監察室主任的職能。

主要職能

市紀委機關與市監察局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二個機關名稱的體制,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二項職能,對市委全面負責;市監察局仍屬於市政府序列,行政監察工作對市政府負責,接受市政府領導。根據黨章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的有關規定,市紀委機關、市監察局主要職能是:
(一)監察檢查各縣(市)、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和市直各部門黨委(黨組)及其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監督監察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市政府及其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決定、命令的情況。
(二)協助市委、市政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反腐敗鬥爭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指導改善經濟發展軟環境工作;對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進行黨風黨紀、政風政績的教育,宣傳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調查研究全市黨風黨紀、政風政績方面帶有普遍性或傾向性的問題,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議;擬定全市的紀律檢查規章和行政監察規定。
(三)綜合分析全市各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的情況,提出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全市糾風專項治理和行業作風建設工作進行指導、檢查、督促和協調。
(四)檢查市委管理的幹部的違紀案件和全市重大典型案件;調查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市政府及其各部門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受理黨員和監察對象不服紀律處分的申訴。
(五)協助市委管理市紀委、市監察局派駐(派出)各部門紀檢組組長(紀工委書記);管理市紀委、市監察局派駐(派出)機構中除市委管理以外的其他幹部;協助市直各部門黨組(黨委)和各縣(市)、區黨委管理紀檢監察領導班子及其領導幹部;指導全市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工作。
(六)按照上級紀檢監察組織的要求,及時報告全市紀檢監察工作情況,指導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授權和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市紀委機關、市監察局設13個室和機關黨委。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公文制發、運轉、秘書、文印、檔案、機要、保密、行政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含提前離崗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督辦機關的政務工作。下設行政科,主要負責行政事務、財務管理、對外接待、安全保衛、財產管理、離退休(含提前離崗人員)幹部服務和後勤工作。
(二)紀檢監察綜合室
負責市紀委常委會議和監察局長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督辦工作;負責反腐敗協調組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監察及情況綜合;負責編髮信息、簡報,起草綜合性材料、會議報告和領導講話;負責聯繫特邀檢察院的有關工作。
(三)調查研究室
負責紀檢監察理論研究及有關政策法規問題的調查研究,協調指導全市紀檢監察調查研究工作,研究擬訂有關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的規範性檔案及有關政策;審查下級上報有關制度規定的檔案,承辦市人大,市政協交辦的議案的回覆工作。
(四)宣傳教育室
負責宣傳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以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組織指導紀檢監察系統對黨員幹部和國家工作人員開展黨風黨紀、政風政績教育和全市紀檢監察幹部的政治和業務等各方面的培訓工作;負責典型案件通報、剖析和新聞發布工作。
(五)黨風廉政建設室
綜合分析各級黨組織和黨政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縣(市)、區黨委和市直各部門黨組(黨委、工委)民主生活會的情況;監督檢查全市各級黨委、政府和黨政領導幹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執行情況,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的落實情況;檢查指導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巡視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情況綜合。
(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室(市政府糾風辦)
負責指導、協調、檢查、督促全市糾正部門、行業不正之風和專項治理工作;綜合分析全市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的情況,提出加強行業作風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糾正和查處有關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
(七)執法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市直各部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決定、命令及市委、市政府重要決策的情況;
查處在執法監察中發現的典型案件;調查督辦處理重大事故;負責綜合、指導全市執法監察工作。
(八)信訪室(市行政監察舉報中心)
負責接待處理民眾反映監督、監察對象來信來訪;受理涉及黨風黨紀、政風政績的檢舉、控告和申訴,並檢查部分案件;承辦、轉辦、督辦有關信訪件;調查了解民眾信訪反映的突出問題;綜合反映帶普遍性和傾向性的信訪信息;綜合、指導、監督全市紀檢監察信訪工作;負責上級要結果要情況件的審定、上報工作。
(九)紀檢監察一室
負責市直黨群各部門及所屬系統市管幹部、監察對象和重要複雜案件的查處工作,綜合、協調、指導所分管部門的案件監察工作。
(十)紀檢監察二室
負責市政府各部門及所屬系統市管幹部、監察對象和重要複雜案件的查處工作,綜合、協調、指導所負責部門的案件監察工作
(十一)紀檢監察三室
負責縣(市)、區的市管幹部、監察對象的違紀案件和重要複雜案件的查處工作;綜合、協調、指導縣(市)、區紀檢監察機關的案件監察工作。
(十二)案件審理室
按審理許可權的規定,負責違紀案件的審理和申訴案件的複審、覆核工作;檢查指導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的案件審理工作;承辦行政訴訟法規定的有關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案件的綜合。分析統計和管理工作;負責處分決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十三)幹部管理室
指導全市紀檢監察領導班子、幹部隊伍和組織建設;負責派駐(派出)紀檢監察機構和幹部的管理、考核工作;負責有關紀檢監察幹部的考察、任免工作;負責委局機關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受理檢舉紀檢監察幹部的來信來訪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紀律檢查和群團工作。

人員編制

市紀委(市監察局)機關行政編制51名,工勤人員編制6名。副主任(科長)職數1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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