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印發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2015年實施計畫的通知》是四川省人民政府於2015年發布的相關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印發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2015年實施計畫的通知
- 來源:三維政策(見參考資料)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四川省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2015年實施計畫》已經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四川省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2015年實施計畫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的通知》(川府發〔2013〕21號)要求,為確保規劃實施,特制訂本實施計畫。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基層為重點,以增加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供給、不斷滿足居民基本公共服務需求為目的,精心組織實施四川省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加快建立健全政府主導、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促進城鄉、區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發展。
二、主要任務
(一)基本公共教育。
1.九年義務教育。實施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計畫、學生營養改善計畫、農村國中校舍改造工程、農村教師周轉宿舍建設、大班額化解工程等重大教育工程項目建設。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的學雜費,並免費提供教科書和作業本,農村普通國小、普通國中生均預算內公用經費分別不低於每生每年600元和800元。按國小每生每年1000元、國中1250元的標準(藏區32個縣〈市〉、大小涼山彝區13個縣〈區〉農村國小和國中均按每生1700元標準)對農村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學生髮放生活補助,做到“應補盡補”。提高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膳食補助標準,從每生每天3元提高到4元,擬補助農村義務教育學生330萬名。
2.高中階段教育。做好普通高中資助工作,按照各地實際收費標準,免除45萬名家庭經濟困難普通高中學生學費;按每名學生平均2000元的標準,為45萬名普通高中學生提供國家助學金。深入推進民族地區“9+3”免費教育計畫,年度計畫招生4000人;進一步完善專業實習、頂崗實習的體制機制,加強對就業困難學生的幫扶,確保年度就業率達95%。
3.普惠性學前教育。實施第二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畫,重點解決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人口分散地區、留守兒童集中地區學前教育資源短缺問題和城鎮及城鄉結合部學前教育資源總量不足問題。實施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兒童資助政策。按每名兒童1000元的標準和10%的比例,免除非民族地區19萬名幼兒保教費;按每名兒童600元的標準,免除民族地區38萬名幼兒保教費,受益面達100%,實現全覆蓋。
(責任單位: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排在首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勞動就業服務。
1.就業服務和管理。全面落實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建立健全經濟發展與擴大就業聯動機制。繼續把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作為重中之重,進一步健全面向所有困難民眾的就業援助制度,統籌抓好其他群體就業工作,切實做好城鎮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及藏區、地震災區民眾等群體的就業促進工作。落實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積極應對經濟下行、化解產能過剩和淘汰落後產能過程中的減員、待崗現象,妥善解決下崗分流職工的再就業問題。加大失業動態監測和形勢研判,提高促進就業工作的預見性和主動性。健全就業失業監測評估體系,開展動態監測與跟蹤分析。全年城鎮新增就業達到80萬人,失業人員再就業20萬人,就業困難人員就業6萬人,促進大學生創業8000人,轉移輸出農村勞動力2475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
2.職業技能培訓。加強職業培訓制度體系建設,創新職業技能培訓模式,著力抓好轉業轉崗培訓和農民工技能提升培訓,進一步提高職業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充分發揮省級勞務培訓基地的作用,加強中、高級職業技能人才培訓,實施高技能人才振興計畫,加快培養產業發展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畫、青年勞動者技能培訓行動,積極推行訂單培訓、定向培訓方式。做好化解過剩產能職工安置工作,鼓勵企業採取多種形式對職工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轉業轉崗培訓。推進創業型城市創建和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建設。完善和落實農民工就業創業各項政策,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以創業興業帶動就業。繼續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畫——“春潮行動”,組織3.5萬名農民工參加勞務品牌培訓。
3.勞動關係協調和勞動權益保護。規範企業裁減人員行為,建立健全集體停工等群體性事件應急聯動處置機制。深化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依託三方機制廣泛開展企業、園區、街道和鄉鎮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加強對勞務派遣用工的監督管理。深入實施集體契約制度攻堅計畫,以小微企業、農民工為重點,提高勞動契約簽訂率和履約質量。加強勞動保障監察效能建設,推動以綜合執法為重點的監察執法體制改革,完善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制度,加強執法行為標準化、執法程式規範化、執法隊伍正規化建設,組織開展專項執法檢查活動。
(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
(三)社會保險。
1.基本養老保險。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在認真測算的基礎上,制定我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確保改革平穩推進。建立健全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增強養老保險制度吸引力。提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質量,為全國統籌打下基礎。做好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水平工作。到年末,全省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1920萬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2850萬人。
2.基本醫療保險。繼續提高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府補助標準,同步提高個人繳費水平,縮小政策報銷比和實際報銷比之間的差距。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完善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切實發揮托底救急作用。做好區域內定點醫療機構與新農合管理系統的互聯互通,全面實現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診費用即時結算。加快新農合支付方式改革,試點探索按病種付費、總額預付等方式付費,引導醫療機構主動控費。提高新農合保障水平,參合率穩定在99%以上,門診費用報銷比力爭達60%左右,參合農民政策範圍內住院報銷比達75%以上,住院實際報銷比達64%以上。推進商業保險機構參與新農合經辦服務,建立健全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的考評機制。切實減輕民眾看病就醫負擔,讓人民民眾多得實惠。
3.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認真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強化失業動態監測,推進失業預警試點工作。積極穩妥推進工傷預防和工傷康復工作。做好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工作和建築業等高風險企業特別是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工作。到年末,全省參加失業保險610萬人,參加工傷保險754萬人,參加生育保險728萬人。
(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省編辦、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四)基本社會服務。
1.社會救助。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制度,出台全省低保標準底限政策。加強城鄉低保工作規範化、動態化管理,規範審核審批程式,科學細化工作職責,強化低保對象分類管理和分類施保,做到保障有進有出、救助有高有低。繼續推進建立五保供養標準增長機制。繼續推進實施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同步結算的“一站式”運行機制和困難民眾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探索建立城鄉困難民眾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評估辦法;全面實施臨時救助制度;積極開展“救急難試點”工作。開展社會救助資金使用績效評估,創新中央、省級補助資金以獎代補分配機制。積極推進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和社會救助信息平台建設,健全完善基層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工作機制和監督檢查制約機制。
2.社會福利。貫徹落實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充分發揮各級兒童福利服務指導中心作用,加強散居孤兒權益維護。在全省試點探索建立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長效開展孤殘兒童康復手術“明天計畫”,繼續實施“中國兒童福利示範區”項目,做好國壽慈善“愛心助養金”發放工作,長效開展孤殘兒童康復救助行動。加強全省婚姻登記機關管理標準化建設,完善婚姻與收養登記信息網路。推動全省各地惠民殯葬政策在提標、增項、擴面上有新的進展。
3.基本養老服務。充分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和市場主體作用,兼顧養老事業與養老產業共同發展,帶動養老關聯產業發展。推進省委、省政府2015年民生工程和民生大事建設任務,支持公辦和民辦養老機構新增5萬張養老床位,維修改造3萬張公辦養老機構床位;建設2400個城鄉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實施“為200萬名老人提供居家養老服務”民生大事,為200萬名困難家庭的失能老人和80周歲以上高齡老人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加大農村幸福院項目建設。加強養老服務行業的指導和管理,推進養老服務專業化、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指導各地依法實施養老機構許可,規範養老機構管理服務。建立養老服務評估制度,指導開展養老服務評估試點。推行養老服務護理員職業資格管理制度,加強護理員規範化管理。加快省養老示範實訓基地建設。建立完善養老服務業統計制度,規範養老服務業統計指標體系,健全養老服務業信息發布制度。
4.優撫安置。全面落實各項撫恤優待政策,加大優撫安置事業單位(尤其是烈士陵園)和軍供保障單位建設投入,新增光榮院養老床位300張,做好殘疾軍人假肢、輔助器具配置工作,提高榮譽軍人養老服務機構和復退軍人精神病院服務保障水平,提升軍休服務機構和軍供保障單位服務保障能力。抓好符合政策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的崗位落實,推動解決重症重殘、患精神病退役士兵移交安置難點問題,完成傷病殘退役士兵移交安置任務。深入開展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落實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地方政府一次性經濟補助發放。指導各地全面落實軍休幹部的兩個待遇,以及軍休幹部和無軍籍職工的接收安置。
(責任單位: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省統計局)
(五)基本醫療衛生。
1.公共衛生服務。健全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工協作機制,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鞏固和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提高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健康管理率,城鄉居民健康檔案規範化電子建檔率穩定在93%以上,適齡兒童免疫接種率達95%。繼續支持村衛生室、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達標率達到95%以上。推進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等級評審,加強鼠疫、非典、不明原因疾病和新發傳染病的監測防控工作。探索健全愛滋病、結核病、包蟲病等重大疾病防治保障機制。加快推進婦幼保健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資源整合,強化婦幼健康服務資源最佳化提質,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率穩定在96%以上。規範實施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和自願免費婚前醫學檢查項目,全省目標人群孕檢率達到80%以上,婚檢率逐步提高。做好單獨兩孩再生育婦幼健康服務工作。
2.醫療服務。全力推進分級醫療,明晰大型醫院常見疾病的下轉標準和基層醫院的上轉標準,確定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疾病收治範圍,嚴格執行基層首診報銷制度。加快落實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促進規培工作的規範化管理。開展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畫,招聘200名全科醫生到鄉鎮服務。推行遠程會診、遠程預約、遠程監護、遠程手術指導、遠程醫學教育和遠程信息共享等遠程醫學活動,加快優質醫療資源釋放。引導民營資本主要投向建立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鼓勵民營資本參加公立醫院改制。健全執業醫師多點執業制度,完善公立醫院支持民營醫院發展機制。拓展中醫藥參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項目,深化中醫藥健康管理內容。推動醫養融合發展,促進醫療衛生資源進入養老機構、社區和居民家庭,鼓勵和支持醫護型養老機構建設。
3.藥品供應和安全保障。鞏固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成果,穩步擴大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覆蓋面。堅持以省為單位的網上藥品集中採購,實行一個平台、上下聯動、分類採購、招采合一、量價掛鈎、雙信封制等措施,加強藥品採購全程監管,保障藥品質量和供應。推進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開展中醫醫院持續改進及重點專科清理工作。完善監管體制機制,加強基層食品藥品安全保障能力建設,加快推進非無菌藥品生產企業新修訂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GMP)認證,穩步推進新修訂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GSP)的貫徹實施,建立基本藥物配送企業檔案和監管檔案,提升基本藥物從生產到流通全過程追溯能力。對特殊藥品生產企業、使用特殊藥品生產普通藥品生產企業、特殊藥品經營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覆蓋率達到100%。
(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中醫藥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六)人口和計畫生育。
1.計畫生育規範管理。認真落實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體制改革舉措,嚴格執行徵收標準、徵收程式、徵收結果“三公開”和處理與征繳、收入和支出“兩分離”規定。鞏固和完善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制定基層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範。深入開展計畫生育優質服務先進單位(示範)創建活動,培育20個縣(市、區)示範單位,推進計畫生育證件辦理改革,簡化辦理流程,創新辦證方式。完善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加大統計數據準確性考核權重。加強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督查,確保全省年度出生人口增長幅度控制在20%以內,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5.5‰以內。
2.單獨兩孩政策。加強政策實施的指導和督查,加強出生人口監測預警,完善再生育審批及出生人口日常監測制度,推進單獨兩孩政策平穩實施。倡導公民按政策生育,引導各地逐步淡化、取消對放棄生育行為的相關獎勵政策。開展單獨兩孩政策實施情況階段性評估,加強逐步調整完善計畫生育政策的研究論證。
3.計畫生育獎勵扶助。建立健全計畫生育獎勵扶助、特別扶助等扶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建立5個計畫生育特別扶助重點聯繫縣,打造5個創建幸福家庭活動示範縣。加強對計畫生育“三結合”工作的分類指導,培育5個計生“三結合”示範縣。探索推進養老照護工作,培育5個養老服務示範縣。培育2個“新家庭計畫—家庭發展能力建設”省級項目試點單位。
(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七)基本住房保障。
1.保障性住房建設。新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5萬套,其中公共租賃住房4.65萬套。多渠道籌集保障性住房房源,把部分符合條件的存量商品房轉化為公共租賃住房,加快公共租賃住房竣工分配,積極推進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制度。繼續開展“農民工住房保障行動”,年內竣工可分配公共租賃住房的30%(1萬套)定向供應農民工。
2.危舊房棚戶區改造。改造各類危舊房棚戶區30萬戶。加快推進城市舊城區、小城鎮危舊房和國有工礦棚戶區等行業棚戶區改造。改造中堅持拆除新建與綜合整治相結合,完善配套設施,改善人居環境;大力推進貨幣化安置,加強政策引導和搭建政府服務平台,鼓勵支持居民選擇貨幣補償自主購買商品住房安置。
3.農村危房改造。合理確定補助對象和標準,優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農戶解決住房安全問題。推進藏區新居和彝家新寨工程建設,提高建設質量和規範化水平。2015年完成農村危房改造15萬戶。
〔責任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八)公共文化體育。
1.公益性文化。完善省市縣鄉村五級公共文化服務網路,試點建設“農民工文化驛站”、“留守學生(兒童)文化之家”、“幸福美麗新村(社區)文化院壩”(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等新型文化陣地。加強市(州)級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建設。繼續實施14個美術館、197個公共圖書館、207個文化館、4375個鄉鎮文化站、89個博物館紀念館公共空間設施和基本服務項目免費為城鄉居民開放。力爭每個鄉鎮每年送9場以上地方戲曲(文藝活動)。繼續實施文物建築及遺址類博物館為未成年人、老年人、現役軍人、殘疾人和低收入人群減免參觀門票費用。
2.廣播影視。實施好國家廣播電視節目無線數位化覆蓋工程,努力提高覆蓋實效。完成省本級應急廣播平台、蘆山地震災區和17個試點縣應急廣播系統建設。繼續推進村村通工程建設,基本完成39座高山台站基礎設施改造,啟動其餘34座高山台站建設改造。完成38.74萬戶直播衛星戶戶通建設任務。推動全省縣城數字影院全覆蓋。提升藏區廣播電視台譯製、播出、覆蓋能力。利用新技術、新手段加強內容資源庫和服務平台建設,推進“視聽鄉村”計畫實施。制定我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標準,推動公共服務建設規範化標準化。建立公共服務民眾評價反饋機制,開展第三方績效評估,推動公共服務與民眾文化需求有效對接。制訂公共服務政府採購和資助目錄,逐步推進接收設施安裝、維護等公共服務社會化發展。
3.新聞出版。完善長效機制,做好對農家書屋、社區書屋和寺廟書屋出版物的補充更新,推進閱報欄(屏)標準化建設。制訂全民閱讀中長期規劃,深入開展全民閱讀“六進”和“書香之家”推薦評選、“農民讀書月”等活動。推進實施公共閱報欄(屏)建設,實現各市(州)主要城區、部分縣(市、區)閱報欄(屏)廣覆蓋的目標。
4.民眾體育。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46號),編制我省實施意見、體育產業發展規劃。繼續建設農民體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路徑、雪炭工程等全民健身設施。2015年全省計畫建設農民體育健身工程2000個(省級體育彩票公益金安排6000萬元資金投入)。全省計畫培訓並考核通過一級社會體育指導員2000人。對70個以上大型體育場館實施免費低收費開放,免費低收費開放人數不低於1500萬人次。發布四川省第四次國民體質監測公報等。
(責任單位:文化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體育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九)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
1.殘疾人社會保障。全面實施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為84萬名重度殘疾人發放護理補貼。全面落實九項殘疾人康復醫療項目報銷政策,進一步推動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優惠政策的建立和完善。逐步擴大殘疾人社會福利範圍,提高社會福利水平。
2.殘疾人基本服務。為320萬名殘疾人開展“量體裁衣”式個性化服務,幫助55萬名殘疾人實現居家靈活就業,為10萬名貧困殘疾人扶貧解困,為5000名貧困家庭腦癱兒童提供康復救助,為5萬名貧困殘疾人提供輔具,為4.3萬名殘疾人提供居家托養服務,為1萬戶殘疾人家庭實施無障礙改造。大力推動殘疾人托底保障制度實施和出台。培育和發展助殘社會組織。進一步加強殘疾人組織規範化服務型建設,配強殘疾人專委專乾,並落實相關待遇。推動市(州)加大服務設施建設力度,全省每個縣(市、區)建成一個殘疾人服務中心。全力籌備舉辦全國第九屆殘運會暨第六屆特奧會。
(責任單位:省殘聯、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衛生計生委、省體育局)
三、保障措施
(一)精心組織實施。各地要按照本實施計畫的要求,對照省內行業基本公共服務具體標準,因地制宜,統籌規劃,抓緊制定本地區的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和分工,周密部署,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推進機制,確保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目標任務的全面完成。省直相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開展本行業和本地區基本公共服務水平監測評價。建立健全統計調查機制,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省統計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創新供給模式。要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調動社會資源,推動基本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把市場能夠提供的公共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範圍,並按照公平競爭的原則擇優選擇提供主體。同時,加強對政府購買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數量、質量的考核評價,並建立相應的激勵約束機制。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和管辦分離的要求,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文化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體育局、省中醫藥局、省殘聯、省委編辦,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注重分類指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基層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分類指導。經濟條件和建設基礎較好的地區要優先發展,加快建設進度;其他地區要因地制宜,積極創造條件,保障各項服務功能達到基本標準。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中,既要重視場所、設施、設備等硬體的投入,又要倡導制度和隊伍建設、人員培訓等軟體建設;既要鼓勵地方多方籌措資金,不斷加大新建投入力度,又要注意勤儉節約,通過改建、擴建等方式有效利用資源。〔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文化廳、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體育局、省中醫藥局、省殘聯,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加強監督考核。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開展基本公共服務水平監測評價和社會滿意度調查,建立完善以服務工作量、服務成本和服務效果為基礎的公共服務績效管理制度,對“十二五”期間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和評估。要強化服務監督,公開服務程式、服務項目和服務標準,自覺接受輿論和社會監督。〔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文化廳、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體育局、省中醫藥局、省殘聯,各市(州)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