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鄉城縣地方稅務局

1994年11月1日,四川省甘孜州鄉城縣地方稅務局正式掛牌成立,2001年機構改革,更名為四川省鄉城縣地方稅務局。鄉城縣地稅局自成立以來,在縣委、縣政府和州地稅局的領導和支持下,地方稅收收入從成立之初不足百萬元到2010年的4289萬元,實現了從量到質的改變,有力的推動了地方經濟的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鄉城縣地方稅務局
  • 成立時間:1994年11月1日
  • 區域:中國四川省甘孜州
  • 業績:建立健全了自行申報制度
部門概況,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部門概況

工作中,征管改革不斷深化,征管力度不斷加大,加強征管基礎建設,建立健全了自行申報制度,全縣420餘戶納稅戶,自行申報率達95%。2007年9月,建成辦稅服務廳,並對納稅人作出公開承諾:文明辦稅“八公開”,制定“首問責任制”、“服務承諾制”,接受監督。同時,個人所得稅於實行代扣代繳制,從而較好地控制了稅源流失,做到了應收盡收,個人所得稅實現在大幅增長。大力實施“以票控稅”。征管水平有效提升。對全縣個體工商戶實行以稅務登記、稅款徵收和稅務檢查為主的計算機管理。推行了辦公自動化。認真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不斷完善監督機制,推行政務公開,開展稅收執法評議;堅持科學的考核指標;不斷改進執法手段,治理稅收環境。使幹部職工的稅收法治觀念明顯加強,廣大納稅人的納稅意識進一步增強,稅收執法行為進一步規範,執法水平進一步提高,執法為民理念得到進一步堅定,稅收秩序進一步好轉,稅收環境得到明顯改善。

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甘孜州地稅局的指示,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和意見。
2.根據甘孜州地方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畫和鄉城縣人民政府擬制的財政預算收入計畫,負責編制、分配和下達本單位稅收計畫,並組織實施。
3.負責國家規定和甘孜州人民政府確定徵收的地方各稅的徵收管理工作。
4.根椐稅收管理體制規定的許可權處理和上報有關各類地方稅減免事宜,負責集體企業、私營企業的財務管理。
5.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的稅收征管改革,制定徵收管理制度,強化和完善征管手段,推進稅收征管信息現代化建設。
6.開展稅收行政執法,負責辦理稅務行政複議。
7.監督檢查本單位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地方稅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加強地方稅收徵收管理。
8.負責本單位的稅收會計、統計、財務、經費、基本建設、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9.組織開展稅收宣傳、理論研究、稅收政策調研,無償地為納稅人提供諮詢和納稅服務,負責本單位的稅收法制建設,加強依法治稅。
10.負責本單位的機構設定、幹部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及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幹部職工的政治業務培訓和黨建、群團等工作。
11.負責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
12.承辦甘孜州地方稅務局和鄉城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制定本局的長遠發展規劃、年度月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處理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印管理、文書檔案、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督查檢查和外事工作;承擔稅收宣傳;負責辦公自動化的推廣套用;負責固定資產管理、財務管理等行政事務和後勤保障;負責組織信息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負責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人員調配、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和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教育培訓、幹部監督、精神文明建設等。
(二)監察室
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本級管理幹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等。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計畫財務股
制定本局的長遠發展規劃、年度月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貫徹執行稅務會計、統計制度,負責會計、統計核算、編報。編制下達稅收收入計畫,開展全縣稅源、稅收預測分析,監督、檢查、分析計畫執行情況。落實稅收收票證管理;貫徹落實稅收經費管理辦法。
(四)綜合稅收管理股
負責流轉稅、所得稅、財產行為稅、基金(附加費)等政策的貫徹執行。負責稅收優惠政策的審批、執行等。
(五)法制股
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備案、備查工作。負責稅收行政執法責任的落實。負責普法教育。組織實施地方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的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負責承辦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地方稅務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
(六)徵收管理股
負責耕地占用稅、契稅和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擬訂綜合性地方稅收征管的具體辦法,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組織實施,處理執行中的有關具體事項,參與地方稅收征管體制改革政策調研,地方稅收登記、地方稅收登記、地方稅收發票和辦稅服務廳的管理等。
(七)派出機構
香巴拉中心稅務所、青麥稅務所、熱打中心稅務所、水窪中心稅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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