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製造業“貢嘎培優”企業認定及服務辦法

2021年12月,四川省經信廳印發《四川省製造業“貢嘎培優”企業認定及服務辦法》,明確了培優企業的申報條件和認定程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製造業“貢嘎培優”企業認定及服務辦法
  • 頒布時間:2021年12月
  • 發布單位:四川省經信廳
內容解讀
申報培優企業應具備哪些條件?
首先,申報企業須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依法註冊登記,連續經營1年及以上,發展戰略清晰,有健全的企業管理制度、經營管理團隊,生產經營狀況良好。屬於“16+1”等重點產業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新經濟領域以及綠色低碳優勢產業的企業。
其次,申報企業上一年度營業收入須達10億元及以上。到2025年預計營業收入至少實現翻倍的企業。申報企業上一年度研發經費支出占比超過全省規上工業企業平均水平。到2025年預計研發經費支出金額至少實現翻倍且研發經費支出占比超過2%,同時研發經費支出占比不得低於當年申報期水平的企業。
同時,申報企業須已經獲批或者預計能夠獲批國家級、省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零碳工廠等綠色稱號(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除外)。申報企業原則上要有明晰的市場拓展、投融資或兼併重組計畫。積極支持有資本市場融資計畫,已獲得直接融資(含獲得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私募投資,實現債券融資、資產證券化融資等)。此外,申報企業還須在近3年以來沒有發生重特大環境、安全生產、質量等事故(事件)。
企業申報有哪些認定程式?
申報企業應本著自願申報的原則,按照經濟和信息化廳的申報要求,向所在縣(市、區)、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材料,並對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省國資委監管企業向省國資委提出申請。
由縣(市、區)初審後報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進行覆核,並由該主管部門出具推薦意見後,報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國資委監管的國有企業由省國資委覆核後送經濟和信息化廳。
經濟和信息化廳將組織有關專家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並根據工作情況組織或委託市(州)進行現場核實,提出核實意見,形成擬定名單,徵求相關省直部門建議意見,並在廳入口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後,由經濟和信息化廳報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後,發布企業名單。
四川將如何扶持與服務這些企業?
據悉,申報成功後,培優企業將被納入四川省重點企業協調服務機制範疇,經濟和信息化廳將對其提出的訴求給予積極服務。其中,包括依法依規在政策扶持、資金安排、要素保障、品牌建設、市場開拓、人才引育、項目支持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
此外,經濟和信息化廳還將對其進行實施動態管理,每年組織專家對培優企業進行評估,對照發展目標、結合市場變化,對省級名單中目標偏差較大、增長速度偏低的企業予以調整。空缺名額按照認定程式,開展企業遞補申報,報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後,發布新的培優企業名單。對提供虛假信息,發生環境、安全生產、質量等重特大事故(事件),以及嚴重失信等行為且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企業,由經濟和信息化廳取消其培優企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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