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築施工揚塵防治標準是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23年4月19日發布的工程建設推薦性地方標準。
《四川省建築施工揚塵防治標準》於2023年9月1日開始實施。《標準》對原《四川省揚塵防治導則》中比較模糊的定義,如裸土、場地硬化、濕法作業等概念進行了明確;取消了“六不準六必須”和“六個百分百”的提法,對應的檢查內容也進行了相應的調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建築施工揚塵防治標準
- 發布時間:2023年4月19日
四川省建築施工揚塵防治標準是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23年4月19日發布的工程建設推薦性地方標準。
《四川省建築施工揚塵防治標準》於2023年9月1日開始實施。《標準》對原《四川省揚塵防治導則》中比較模糊的定義,如裸土、場地硬化、濕法作業等概念進行了明確;取消了“六不準六必須”和“六個百分百”的提法,對應的檢查內容也進行了相應的調整。
四川省建築施工揚塵防治標準是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23年4月19日發布的工程建設推薦性地方標準。2《四川省建築施工揚塵防治標準》於2023年9月1日開始實施。《標準》對原《四川省揚塵防治導則》中比較模糊的定義,如裸土...
《四川省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DB51/ 2682-2020)實施後,使四川省施工場地揚塵排放管理有標準可依,可有效促進施工單位落實抑塵措施、規範建築施工、減少能源和原材料消耗,降低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對推動揚塵排放持續下降和促進大氣環境質量改善提供支撐。該標準促進施工場地揚塵管理的有效開展,倒逼施工揚塵排放單位...
樂山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於2020年9月1日樂山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2020年9月29日由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防治揚塵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
發包人、監理人、承包人共同依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監督規定》(建質〔2014〕153號)、《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四川省建築工程施工揚塵防治標準》、《四川省智慧工地建設技術標準》等規定,以及國家、省關於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的相關檔案要求,對施工現場承包人執行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情況...
第五十三條 新建機場、碼頭應當規劃、建設岸基供電設施;已經建成的機場、碼頭應當逐步實施岸基供電設施改造。民用航空器、機動船舶靠港後應當優先使用岸電,減少大氣污染排放。 船舶檢驗機構對船舶發動機及有關設備進行排放檢驗。經檢驗符合國家排放標準的,船舶方可運營。第五十四條 建設單位應當將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費用列入...
第一條 為了有效防治揚塵污染,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巴中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揚塵污染防治及其監督管理活動。本條例所稱揚塵污染,是指因建設工程...
(二)按照建築業質量、安全作業規程和標準、施工方案以及設計要求施工;(三)落實和執行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及揚塵防治的各項制度和措施;(四)按照規定投入和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費用,不得將其挪作他用。第九條 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的規模和特點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對於下列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揚塵源減排措施。 執行當地重污染天氣揚塵源應急減排清單黃色預警減排措施。 停止除應急搶險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土石方轉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停止建築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 ;停止建築工地室外噴塗、粉刷作業,基坑護坡粉漿作業;停止石材切割作業,停運建築垃圾、渣土、...
第十二條 施工單位應在批准的建築施工現場範圍內按國家制定的《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組織施工:(一)在施工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臨街和居民居住區的施工現場,應當實行封閉作業,並設定警示標誌。施工現場周邊應當保持整潔、暢通;工地出入口須進行硬化,設定防塵降塵設施;(二)在施工現場明顯部位設定工程概況牌、...
第一條 為了規範建設施工現場管理,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和工程質量,保護和改善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四川省建築管理條例》《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自貢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建設施工現場...
建設單位在商品住房或者商業用房銷售過程中,應當對所銷售的樓盤有無專用煙道進行告知、公示,並在銷售契約中予以標註。第三十七條 新建產生油煙排放的餐飲服務項目,其煙道、煙管及排放口設定等應當符合本市執行的餐飲油煙排放標準的要求。在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開設餐飲服務項目的,應當通過專用煙道排放油煙,...
4.推行新建建築節能標準。繼續嚴格執行民用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綠色建築標準,大力推廣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光伏建築一體化、“熱—電—冷”三聯供等技術和裝備。(七)進一步健全監測預警和應急體系。1.認真提高環境監管能力。完善城市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網路。到2015年底,全省縣級及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具備《環境空氣質...
推進自然保護區建設標準化、管理信息化、經營規範化。四、實施污染防治“三大戰役”,加快改善環境質量 良好的生態環境是最公平的公共產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以保障人民健康為目的,重拳出擊、鐵腕治污,集中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用5年時間基本解決突出環境污染問題,讓人民民眾呼吸上新鮮空氣、喝上...
第十五條 建築施工單位在施工工地應當設定硬質密閉圍擋,並採取抑塵降塵措施。建築土方、工程渣土等建築垃圾應當及時清運, 在場地內堆存的應當密閉遮蓋。暫時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應當由享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負責對裸露地面進行覆蓋。道路及相關土木施工、拌和設備除塵應當達標,熱瀝青混合料拌和煙氣排放應當符合國家標準。...
(二)實施分區作業,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污染;(三)不得受納工業垃圾、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危險廢物以及核准範圍外的建築垃圾;(四)加強對建築垃圾消納場所和相關設施、設備的管理和維護,確保其正常運行和使用;(五)依法及時公開地理位置、處置規模、收費標準等相應信息;(六)編制應急預案,建立健全...
大力推進建築、交通、商業、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節能,加快實施高耗能鍋爐和窯爐改造、能量系統最佳化、餘熱余壓利用等重點節能工程。嚴格執行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加快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建立健全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節能監管體系;新建民用建築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準,加快推進建築工業化,提高裝配式建築比例。深化低碳交通...
(七)負責組織實施房屋建築、園林綠化和市政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和省標準、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定額。負責調查、測算全市工程建設材料、設備預算價格和人工工資單價,發布工程造價信息。參與註冊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房屋建築、園林綠化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管理和行政執法監督。指導工程造價與招投標...
(六)貫徹國家、省、市建築節能、城鎮減排政策;規劃和擬訂全市建築節能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點科技項目的研究開發及成果轉化,推進牆體材料革新;負責散裝水泥推廣使用。(七)承擔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建設標準體系建立工作,組織制定工程建設的地方標準;組織實施和貫徹執行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全國統一定額、行業...
人行道建設符合相關標準,杜絕“活動型”人行道,逐步改造建設新型人行道,嚴禁花壇及綠地泥土外溢。建立揚塵污染治理聯合執法隊伍,採取設定檢查點、巡邏執法和視頻監控人工抓拍相結合方式,對縣城區渣土運輸車輛未採取封閉或篷蓋運輸、沿途灑落等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加強建築垃圾管理,全面實行建築垃圾密閉運輸。推行道路機械...
(一)建築揚塵污染源控制措施。嚴格落實建設施工工地揚塵整治管理制度,積極推行綠色施工,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必須全面推行標準化文明工地管理模式,做到“六必須、六不準”揚塵控制措施,降低建築揚塵污染,未達到要求的建築工地,一律實行停工整頓;控制區內商砼站要嚴格落實環評審批的污染防治設施,未達到環保要求一律停產...
責任單位:縣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縣發展改革局、縣經信局、縣環境保護局 (四)重點整治面源污染,加強城市綜合管理 1.加強房屋建築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整治。嚴格落實建築施工工地揚塵治理管理制度,積極推行綠色施工,施工現場全面推行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管理模式,執行“六必須”(必須圍檔作業、必須硬化道路、必須...
參與擬訂全市住房及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參與擬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建立公共租賃住房供應體系;參與擬訂關於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地方性政策並監督執行;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指導全市經濟適用住房和棚戶區改造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四)承擔建立全市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擬訂...
實施多種污染物綜合控制。全面加強工業煙粉塵治理,積極推進道路與建築揚塵整治,深化顆粒物污染控制。以石化行業為重點,積極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控制。加強汞、鉛、二口惡英和苯並芘等有毒廢氣環境管理,充分利用協同效應,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完善環境噪聲管理體系,開展聲環境功能區劃,加強社會生活、建築施工和道路...
2015年,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區分別達到相應的規範化建設標準。強化生物多樣性保護。實施《四川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畫》。推動建立珍稀瀕危及四川省特有野生動植物保護小區,有效保護棲息地,對瀕危國家級重點保護動植物實施搶救性保護。加大生物引進後期的監管和入侵有害生物的治理,確保生物安全。到2...
第十六條 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責任區的責任人不履行義務,責任區的容貌秩序、環境衛生未達到有關標準的,予以警告,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對個人處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或者建議其上級主管部門對直接責任人及其主管人員給予處分。第十七條 建築施工現場未按照規定設定隔離護欄、...
因工程建設需要經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竣工後應當及時清理現場,通知城市管理主管部門檢查驗收。第十一條建(構)築物和設施應當符合城市容貌標準,保持整潔、美觀、協調,出現破損、脫落、污穢等影響市容的,其所有人、管理人應當及時進行整修、清洗、更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建(構)築物沿街立面安裝不符合城市容貌...
(6)重點管理區、一般管理區的城市化管理區域:建築垃圾(含工程渣土)運輸車輛[新能源車輛、為綠色標桿工地和應急搶險工程提供保障的國Ⅵ(含)以上排放標準車輛除外]以及運輸砂石、袋裝水泥等易產生揚塵的運輸車輛[新能源車輛、採用貨櫃式密閉運輸的國Ⅵ(含)以上排放標準車輛除外]全天24小時禁止通行。重點管理...
第二十六條 建設工地出入口應當進行硬化處理,並配備車輛沖洗設施及相應的泥漿沉澱和排水設施。第二十七條 新區開發、舊城改建、住宅小區建設、城市道路拓建以及其他大型公用建築建設時,應當按照環境衛生設施設定規定和標準配套建設公共廁所、垃圾中轉站等環境衛生設施,並與其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同時投入...
對已建成的污水、垃圾處理設施運行進行監督管理;推進城鎮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率;擬訂綠色建築監管體系和標準體系並組織實施;負責加強綠化、美化城市環境,綠化覆蓋率逐年提高。加強綠化保護及公園噪聲監管,負責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商品混凝土攪拌站環境整治工作。負責區域內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
違反本條第一款規定,未將城市照明設施列入設計方案,未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施工和投入使用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城市照明設施設計造價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第三十八條 非政府投資建設的城市功能照明設施由建設單位負責維護;符合下列條件的,可移交城市照明維護機構管理:(一)符合城市照明專項規劃及有關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