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函〔2015〕260號印發《關於設立四川廣元朝天經濟開發區的批覆》。該《批覆》決定,同意設立四川廣元朝天經濟開發區,開發區以新型建材和農產品加工為主導產業,開發區設立地點在廣元市朝天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設立四川廣元朝天經濟開發區的批覆
- 印發機關:四川省人民政府
- 文號:川府函〔2015〕260號
- 印發時間:2015年12月16日
川府函〔2015〕260號
廣元市人民政府:
根據國務院同意在我省汶川地震重災區啟動省級開發區新設審批工作的政策精神,按照《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於印發〈清理整頓開發區的審核原則和標準〉的通知》(發改外資〔2005〕1521號),經研究,同意設立四川廣元朝天經濟開發區。現批覆如下:
一、開發區名稱為四川廣元朝天經濟開發區。
二、開發區以新型建材和農產品加工為主導產業。
三、開發區設立地點在廣元市朝天區。開發區規劃控制面積8.34平方公里,規劃區四至範圍(具體以界址點坐標控制):七盤關片區東至轉斗鄉轉南村,西至中子鎮五里村,南至中子鎮棗樹村,北至二專線。大羊片區大巴口塊,東至二專線,南至朝天鎮樓房村2組,西至朝天鎮樓房村1組,北至明月峽;大羊片區羊木塊,東至羊木鎮中心國小,南至蘭渝鐵路朝天火車站,西至羊木鎮源溪村1組,北至羊木鎮銀嶺村。開發區設立審核面積為4.05平方公里。
四、開發區設立後應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的指導下,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遵循發展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規劃環評的要求,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合理安排建設規模和開發時序,有計畫、分步驟、循序漸進地推進建設發展。
你市應切實加強開發區的建設和管理,按照集中集群集約發展要求,提高產業集聚度、單位土地投資強度及產出效益和綜合管理水平,高起點、高水平建設好開發區。按規定程式履行具體用地報批手續,依法供給土地,做好居民安置補償搬遷工作,確保社會和諧穩定。進一步加強生態建設和資源環境保護,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努力把開發區建設成為發展優勢特色產業的集中區、吸引投資的集聚區、創新發展的先導區、循環經濟的示範區,更好地發揮開發區視窗、示範、輻射和帶動作用。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