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佛教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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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義,歷史淵源,
佛教四大系佛教術語。印度指地、水、火、風、空為五種構成物質的基本元素。佛教加以改造,謂四種物體均能保持各自的形態,不相紊亂。亦名四大種。種,有能生的作用,如種子。佛教認為一切物質都是四大所生。又把物質世界稱為色法。色,分能造色和所造色兩類,四大種為能造色,其餘一切物體為所造色。

含義

有兩種含義:
1、相大,如大山大地,大江大海,大山劫火,黑團風、龍捲風等;
2、用大,一切物體皆為四大組成(所造)。
說一切有部認為,四大各有不同的性能和業用,大以堅為性,有一定硬度,其業用能受持萬物;大以濕為性,有一定的濕度,其業用能使物攝聚不散;大以熱為性,有一定的溫度,其業用能使物成熟;大以動為性,有一家的動力,其業用能使物成長。四大發內外兩類,動物體內的四大稱內四大,動物體外的四大稱外四大。
四大又有實假之分。從四大的堅濕暖動諸性而言,唯身根能感觸,屬觸處所攝色,為實四大;眼根所見的四大,是形色(地水火風的長、短、方、圓、高、下、正、不正等形狀)和顏色(地水火風的青、黃、赤、白、黑等顏色),屬假四大。佛教認為人身亦由四大構成,以此說明人身無常、不實、受苦。《金光明最勝王經》卷五稱:“地水火風共成身,隨彼因緣招異果,同在一處相違害,如四毒蛇居一篋。”

歷史淵源

四大原是古印度用以分析和認識物質世界的傳統說法,佛教加以改造。但古印度佛教以外的各學派,對四大的解釋各有不同。順世派對於物質世界不論能造所造,都說是四大,並認為是常住不變的。勝論派認為四大屬於實句義(實體範疇),是常與無常。數論派認為,地水火風既是所造也是能造,說四大是色、聲、香、味、觸五塵(五唯,即五種細微元素)所造。佛教各派對四大也有不同的見解。大眾部認為,四大為能造,色香味觸四塵為所造。成實學派認為,四塵能造四大,四大能造五根,主張四大通能造所造。經量部認為能造所造皆通實假,主張微塵是實,粗色屬假。一說部認為,能造所造唯有假名,都無實體。瑜伽行派認為,有漏大種所造色屬依他起性,無漏大種所造色通圓成實和依他起;大種唯屬實,造色通實假。(劉明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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