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米載舟

囊米載舟,把米裝袋,用船運輸。是唐劉晏改善經營管理的主張。劉晏(715—780),字士安,曹州南華(今東明縣)人。唐代理財家。曾任戶部侍郎,充度支使,吏部尚書,同平章事。於唐廣德二年(公元764年)三月,受命疏浚河道,歲運江淮糧食十萬石至長安。原來是“斗錢運斗米”。經劉晏措置,“囊米而載以舟,減錢十五”。從揚州到長安,每石米只需要700文的運雜費。是我國古代史上改善經營管理,節約費用的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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