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助廟》是明朝張岱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嚴助廟
- 作者:張岱
- 創作年代:明朝
- 出處:《陶庵夢憶》
-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白話譯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嚴助廟
陶堰司徒廟,漢會稽太守嚴助廟也。歲上元設供,任事者聚族謀之終歲。凡山物粗粗(虎豹、麋鹿、獾豬之類),海物噩噩(江豚、海馬、鱘黃、鯊魚之類),陸物痴痴(豬必三百斤,羊必二百斤,一日一換。雞、鵝、鳧、鴨之屬,不極肥不上貢),水物喻唆(凡蝦、魚、蟹、蚌之類,無不鮮活),羽物毨毨(孔雀、白鷳、錦雞、白鸚鵡之屬,即生供之),毛物毯毯(白鹿、白兔、活貂鼠之屬,亦生供之),洎非地(閩鮮荔枝、圓眼、北蘋婆果、沙果、文官果之類)、非天(桃、梅、李、杏、楊梅、枇杷、櫻桃之屬,收藏如新擷)、非制(熊掌、猩唇、豹胎之屬)、非性(酒醉、蜜餞之類)、非理(雲南蜜唧、峨眉雪蛆之類)、非想(天花、龍蛋、雕鏤瓜棗、捻塑米麵之類)之物,無不集。庭實之盛,自帝王宗廟、社稷壇埴所不能比隆者。
十三日,以大船二十艘載盤斡,以童崽扮故事,無甚文理,以多為勝。城中及村落人,水逐陸奔,隨路兜截,轉折看之,謂之“看燈頭”。五夜夜在廟演劇,梨園必倩越中上三班,或雇自武林者,纏頭日數萬錢。唱《伯喈》、《荊釵》,一老者坐檯下,對院本,一字脫落,群起噪之,又開場重做。越中有“全伯喈”、“全荊釵”之名,起此。
天啟三年,余兄弟攜南院王岑,老串楊四、徐孟雅,圓社河南張大來輩往觀之。到廟蹴趵,張大來以“一丁泥”、“一串珠”名世。球著足,渾身旋滾,一似黏疐有膠、提掇有線、穿插有孔者,人人叫絕。劇至半,王岑扮李三娘,楊四扮火工竇老,徐孟雅扮洪一嫂,馬小卿十二歲,扮咬臍,串《磨房》、《撇池》、《送子》、《出獵》四出。科諢曲白,妙人筋髓,又復叫絕。遂解維歸。戲場氣奪,鑼不得響,燈不得亮。
白話譯文逐句全譯
紹興陶堰司徒廟,是西漢會稽太守嚴助的廟。每年正月十五上元節時設定的供奉,都需要主事的人聚集族人預謀準備一年,到年底才備好。凡是兇猛的山物(包括虎、約、麇鹿、獾豬之類),肥腴的海物(包括江豚、海馬、鱘黃、鯊魚之類),肥壯的陸物(包括三百斤以上的豬,二百斤以上的羊,且一日一換;雞、鵝、鳧鴨之類物品,不極肥不上貢),鮮活的水產(包括蝦、魚、蟹、蚌之類),整齊光亮的羽物(包括孔雀、白鷳、錦雞、白鸚鵡等,都是生供),毛髮細密的毛物(包括白鹿、白兔、活貂鼠等,也都是生供);除此之外,還有不是當地出產的果品(包括閩鮮荔枝、圓眼、北蘋婆果、沙果、文官果之類),不是正當時令的瓜果(包括桃、梅、李、杏、楊梅、枇把、櫻桃之類,這都是保存完好像剛摘取的),不合常規禮制的貢品(包括熊掌、猩唇、豹胎之類),不是本來味道的風味小吃(包括酒醉、蜜餞等);不合常理的特色小吃(包括雲南蜜唧、峨眉雪蛆等),還有無法想像的神奇物品(包括天花龍發、雕鏤瓜棗、捻塑等米麵等食品),全部都聚集在這裡。場面之盛大,不是帝王宗廟社稷壇墟不能比此更隆重。
十三日,用二十艘大船載著盤鈴,用幼童扮演故事中的人物,沒有什麼文理,但是勝在人多熱鬧。城裡和村裡的人,水上追逐和地上奔跑的人,隨著道路兜兜轉轉一路跟隨,這一派熱鬧的景象叫“看燈頭”。連著五個晚上,廟裡演出夜劇,一定會請越中梨園最好的戲班,或者從杭州武林專門僱人,每天的報酬花費數萬錢,演唱《伯喈》《荊釵》劇目時,一位老者坐在台下邊聽邊對戲本,發現有一字脫落,大家一起起鬨,這樣又開場重唱。越中有“全伯喈”“全荊釵”的說法,就從此得來。天啟三年(1623),我兄弟帶著南院王岑、老串楊四、徐孟雅、圓社河南張大來等演員去觀摩。在嚴助廟蹴頭,張大來以“一丁泥”“一串珠”名傳天下。他一踢球,球就在身上旋轉,就像粘滯有膠、提授有線、穿插有孔,人人叫絕。劇演出到一半,王岑扮成李三娘,楊四扮成火工竇老,徐孟雅扮成洪一嫂,馬小卿十二歲扮成咬臍郎,一起演出《磨房》《撇池》《送子》《出獵》四出劇。插科打諢、唱曲說白,妙入筋,大家又紛紛稱絕叫好。戲演完了,於是大家駕船回家。戲場因為剛才精彩的表演結東,氣場被奪,好像鑼都不響了,燈也沒有那么亮了。
作者簡介
張岱(1597~1689),字宗子,又字石公,號陶庵,山陰(今浙江紹興)人。明末文學家。出生於官宦之家。一生未曾做官,過著落拓不羈、遊山玩水的“風雅”生活。自稱“少為紈禱子弟,極愛繁華,好精舍,好美婢,好童孌,好鮮衣,好美食,好駿馬,好華燈,好煙火,好梨園,好鼓吹,好古事,好花鳥,兼以茶淫桔虐,書蠹詩魔”(《自為墓志銘》)。明亡後,“無所歸止,披髮入山,為野人”(《陶庵夢憶序》)。清康熙初,參與編修《明史紀事本末》。著作頗豐,以小品散文著稱。有《螂媛文集》《石匱書後集》《陶庵夢憶》《西湖夢尋》等數種行於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