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蔭縣2012年上半年政務公開工作總結

嘉蔭縣2012年上半年政務公開總結,對機構建設,政務公開載體建設等情況進行總結,說明了嘉蔭縣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執行了信息公開並對下半年的工作安排進行了講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嘉蔭縣2012年上半年政務公開工作總結
  • 發布單位:嘉蔭縣人民政府
一、機構建設情況
 政務公開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為強化組織領導,保證政務公開工作落到實處,我縣專門成立了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制定下發了《嘉蔭縣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嘉蔭縣政務公開指南》和《嘉蔭縣政務公開目錄》,召開了全縣政務工作會議,進一步完善了《嘉蔭縣政務工作目標考核辦法(試行)》,並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到“鄉鎮主要責任指標考核”和“縣直單位工作實績考核”體系,為紮實推進政務公開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礎。同時,在各鄉鎮、各部門也都按照縣政府統一要求建立健全了領導機構,並制定了相應的各項政務公開制度,實現了全縣9個鄉鎮、23個政府序列部門和中省直各單位政務公開率100%的目標。
二、政務公開載體建設情況
 本著規範、實用、簡便、易行的目的,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實現了有一個政府入口網站、有一部縣長熱線電話、有一面政務公開電子大螢幕、有一處政務公開公示欄的“四個一”建設標準。同時,各鄉鎮、各部門做到了“一欄”、“兩有”、“三掛”、“四上牆”,即:規範的政務公開欄,有監督電話、有值班公示台,掛牌辦公、掛牌上崗、掛牌收費,工作制度和崗位職責上牆、辦事程式和辦事條件上牆、辦事依據和收費標準上牆、辦事時限和辦事紀律上牆。村級達到了“六有”標準:有公開欄、有監督意見箱、有公開制度、有監督員、有村民理財小組、有公開檔案。此外,各鄉鎮通過中國嘉蔭政府入口網站掛靠連線的子網站正在建設中。
三、主動公開信息情況
 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執行,凡是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運用行政權力辦理的與人民民眾利益相關的各類事項,除涉密事項外,原則上都要公開。包括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工作目標及完成情況;事關全局的重大決策、有關政策;政府採購;財政預決算;房屋拆遷補償;建設項目招投標;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等。同時,堅持部門對外公開和對內公開相結合,對外公開工作職責、許可權範圍、辦事依據、辦事程式、辦事時限、罰款和收費依據等;對內公開幹部職工關注的財務收支、幹部隊伍管理、員工福利待遇、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等。年初以來,中國嘉蔭政府入口網站共發布政府主動公開信息2213條,通過政府公開目錄公開信息300餘條。“縣長信箱”欄目2011年全年共受理網民來信13封,按時辦結率達100%;通過其他形式公開信息1007餘條。
四、依申請公開信息情況
 我縣可通過縣長熱線、縣長信箱或是直接到各相關單位辦事(服務)大廳辦理相關依申請公開信息。年初以來,尚未發生依申請公開信息。
五、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情況
 我縣分別在9個鄉鎮設立了民生服務中心,主要負責基層政務公開及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有關方針政策,全力做好雙擁、救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實施、五保供養、鄉鎮民主建設、殯葬管理、老年人權益保障、農業科技普及、新農合協管。此外,還在各行政村成立了民生服務站,負責村級政務公開和落實鄉鎮民生服務中心交辦的各項工作。鄉鎮民生服務中心和村級民生服務站的成立,為保障民生、服務民生、改善民生,擴大公共服務,完善社會管理,搭建了統一、快捷、有效的平台,在宣傳、落實上級政策方面都發揮了重要的載體和抓手作用。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是與《條例》和省、市政務公開辦的要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一是思想認識有待提高,特別是個別單位的領導幹部認識上存在誤區,公開的觀念不到位,視政務公開為軟任務,怕政務公開制約自身權力。二是在公開內容方面不夠全面,受公開形式的限制,公開範圍還不夠廣。三是各鄉鎮、各部門政務公開工作開展的不平衡,個別單位沒有結合自己的工作實際制定出相應的工作細則,事務性、程式性、結論性內容公開多,辦事過程、決策過程內容公開少,工作仍然不夠規範。
七、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縣將繼續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嚴格按照省、市政務公開辦的統一安排和部署,統籌規劃、突出重點、認真實施,切實把工作重點放到拓展覆蓋面、最佳化網上公開、進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和層次上,合理安排工作任務,做到既符合上級要求,又緊扣自身實際,使全縣政務公開工作在規範中開展,在有序中創新,在推進中見成效。
一是加強對政務公開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導,逐步形成長效工作機制。堅持在深化完善和鞏固提高上下功夫,逐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長效管理機制。特別是在全面推進的基礎上,把與民眾聯繫密切的領域、行政執法領域和涉及“權、錢、人”的管理領域作為推行政務公開的主要內容,努力做到政務決策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關係民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公開,切實保障幹部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保證公開的真實性,防止公開的隨意性,注重公開的實效性,堅持公開載體的創新性,不搞形式主義,不做表面文章,確保政務公開取得實效。同時,對縣政府及部門政務公開的內容、形式、時限、責任單位等進一步作出明確規定,並繼續最佳化審批辦事服務,對各項辦事指南的公開進行進一步細化。此外,進一步加大公開目錄梳理力度,按照“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總體要求,切實做好公開和免於公開兩類政府信息的界定,拓展政府信息公開範圍,加強對公眾關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決定草案公開制度,充分徵求公眾意見,推動科學、民主決策。
二是以延伸鄉鎮便民服務為抓手,進一步規範村務公開工作。堅持把實行村務公開作為農村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作為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負起責任,抓好落實。堅持有計畫、有針對性地向廣大民眾宣傳實行村務公開的重要意義,激發廣大民眾的主人翁意識,提高參與民主管理的積極性。同時,按照內容規範、時間規範、程式規範、陣地規範、管理規範和民眾滿意“五規範、一滿意”的原則,及時調整和拓展公開內容和方式,進一步規範公開程式,切實提高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整體水平,保障民眾的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促進農村和諧發展。
三是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加大對政務公開的考核和督查力度。繼續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領導幹部目標管理責任制,作為考核重要內容,同幹部的政績掛鈎,開展經常性檢查與考核,確保政務公開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同時,採取定期檢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法,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看工作是否落實,責任是否到位,並加大對舉報、投訴的查處力度,及時向民眾反饋情況,確保政務公開規範、有序、真實、高效,全面提高政務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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