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全縣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分析隊伍狀況;組織、指導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和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嘉蔭縣公安局
- 地點:嘉蔭縣
- 職能:指導公安機關督察工作
- 局 長:韓長玉
領導班子,工作職責,
領導班子
局 長:韓長玉
政 委:張 波
副局長:孫志超 肖洪斌 劉奇 崔榮生 謝學義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委、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關於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起草縣內有關公安工作的檔案草案,部署、指導、監督、檢查全縣公安工作。
(二)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處置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負責全縣公安偵查工作,處置重大案件、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重大治安事故和騷亂。
(三)依法管理國籍,組織指導出入境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邊防檢查,邊防治安工作
(四)指導、監督全縣消防工作。
(五)依法指導、監督、管理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
(六)指導、監督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七)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對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管理建設工作。
(八)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九)組織實施對來我縣的黨和國家領導人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制定全縣公安機關人員培訓、教育和宣傳的方針、計畫與措施,檢查監督落實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