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嘉興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嘉興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是2018年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為嘉興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嘉興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 辦公地址:嘉興市
  • 所屬部門:嘉興市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肖建國(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城市管理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擬訂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相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牽頭擬訂全市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相關的中長期規劃、專項規劃、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制訂全市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相關的標準、規範並監督實施。研究提出完善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體制、調整最佳化綜合行政執法事項和城市管理行使範圍、許可權的建議。
(三)負責對全市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研究制訂全市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規章制度、管理目標、考核標準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標準體系、責任體系、考核體系,並組織實施相關的督查、考核。
(四)負責指導全市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行使確定集中行使綜合執法領域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處罰權及相關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權。
(五)組織開展全市性重大綜合行政執法活動和專項執法行動。按許可權查處跨區域案件和重大案件,協調和監督綜合行政執法範圍內的重大案件處置和跨區域執法工作。根據工作需要行使行政執法範圍內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權。
(六)負責全市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指導監督。研究提出深化和完善全市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方案並督促落實。協調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與業務主管部門的執法協作工作。承擔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等領域間和領域外相關部門間的執法協調。完善綜合行政執法與司法的銜接機制。
(七)負責推進全市綜合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制定並實施綜合行政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標準,指導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和管理。統籌推進全市綜合行政執法系統信息化建設。
(八)負責城市管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市政公用設施運行、城市市容和城市照明以及與城市管理密切相關的公共空間秩序、違法建設、環境保護、交通秩序等方面相關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
(九)負責市區城市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綜合管理。負責市區城市管理相關問題的發現收集、信息處理和工作流程的運轉,協調、督辦和落實城市管理重大、疑難問題。指導推進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和基層城市管理能力建設。指導全市城市管理信息共享平台規劃、建設和維護管理工作。
(十)負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受理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中的舉報投訴。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
1.加強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的統籌管理,強化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推進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強化屬地管理,加快建立統一高效的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體系。
2.進一步加強和創新綜合行政執法監管和城市管理領域的科技創新能力,推動智慧化與城市管理的深度融合,大力提升隊伍正規化、執法規範化、管理精細化、信息智慧化和服務優質化水平。
3.認真貫徹落實“放管服”,深入推進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斷最佳化流程、提高效率。
4.加強統籌協調和指導監督全市綜合行政執法,完善“部門專業執法+綜合行政執法+聯合執法”的行政執法體系,以更大力度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全面推進城鄉統籌的跨部門跨領域綜合行政執法。
(十四)與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城市管理局)與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立城市建設、管理工作銜接機制。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城市管理局)負責城市市容管理、城市道路及附屬設施養護維修和路政管理的監督指導工作,負責臨時占用城市道路、挖掘城市道路、臨時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或其他設施等審批和監管的指導工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城市道路的規劃和建設、城市環境衛生的監督指導工作。兩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街接,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內設機構

政治處
辦公室
法制宣傳處
城市管理處
綜合執法處
嘉興市綜合行政執法隊
嘉興市犬類管理中心
嘉興市綜合行政執法信息指揮中心

領導信息

局長:肖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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