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實中證銳聯基本面5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

嘉實中證銳聯基本面5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是嘉實基金髮行的一個指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嘉實基本面50指數LOF
  • 基金類型:指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嘉實基金
  • 基金管理費:1.00%
  • 首募規模:34.37億
  • 託管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160716
  • 成立日期:20091230
  • 基金託管費:0.18%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採用指數化投資策略,通過嚴格的投資紀律約束和數量化的風險管理手段,追求對標的指數的有效跟蹤。

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於標的指數成份股、備選股以及依法發行或上市的其他股票、固定收益類證券、現金、短期金融工具、權證和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果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本基金的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採取完全指數複製法,即按照標的指數的成份股組成及其權重構建基金股票投資組合,並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動進行相應調整。但在因特殊情況(如市場流動性不足、個別成份股被限制投資等)導致無法獲得足夠數量的股票時,基金管理人將採用其他指數投資技術適當調整基金投資組合,以達到跟蹤標的指數的目的。本基金的風險控制目標是追求日均跟蹤誤差偏離度的絕對值不超過0.35%,年化跟蹤誤差不超過4%。在跟蹤誤差允許的情況下,本基金投資於標的指數成份股、備選股以及依法發行或上市的其他股票、固定收益類證券、現金、短期金融工具、權證和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的固定收益類證券投資範圍包括國債、金融債、企業(公司)債、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中央銀行票據、短期融資券、回購(包括正回購和逆回購)、資產支持證券等。如果未來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0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3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 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對於場外認購、申購的基金份額,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選擇採取紅利再投資形式的,分紅資金將按除息日基金份額淨值轉成相應基金份額;場內認購、申購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分紅,投資者不能選擇其他的分紅方式,具體權益分配程式等有關事項遵循深圳證券交易所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規定;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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