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十過

喻十過因明用語。指喻的十種過失。

其中同喻有五過:(1)能立法不成,即同喻依中沒有因所示的性質。(2)所立法不成,即同喻依中沒有宗法所示的性質。(3)俱不成,即同喻依巾前述兩種性質俱無。以上三種說的是同喻依的過失。(4)無合,即缺同喻體。(5)倒合,即在建立同喻體時先宗法後因法,顛倒丁關係。以上兩種說的是同喻體的過失。異喻也有五過:(6)所立不遣,即異喻依沒有與宗法相排斥。(7)能立不遣,即異喻依沒有與因法相排斥。(8)俱不遣,異喻依與宗、因兩法均未相排斥。以上三種說的是異喻依的過失。(9)不離,即缺異喻體的過失。(10)倒離,即在建立異喻體時先離因後離宗,顛倒了關係。以上兩種說的是異喻體的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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