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榮光

單榮光

單榮光,1957年4月出生,廣東增城人,大學本科畢業,高級經濟師。

曾任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

2024年1月,單榮光被開除黨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單榮光
  • 國籍中國
人物經歷,人物事件,

人物經歷

1974年12月入伍,1984年3月轉業到深圳。歷任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深圳分公司業務員、業務科科長、機動車輛業務部經理、分公司總經理助理兼車險營業部總經理、人保深圳市分公司副總經理、中國人民保險控股公司深圳分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3年7月11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海南省紀委監委訊息: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單榮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海南省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2024年1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海南省紀委監委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單榮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單榮光違反政治紀律,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等非組織活動,匿名誣告他人,對抗組織審查、串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宴請和旅遊安排,接受工程承建商為其房屋提供免費裝修;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家庭成員、家庭房產、子女移居國外等個人有關事項,不如實向組織說明相關問題,違反幹部選拔任用有關規定調整幹部;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通過親屬收受他人錢款等;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職,擴大經營風險,造成經濟損失;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子女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響。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開除黨籍
單榮光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決定給予單榮光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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