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區招商局

喀什地區招商局

喀什地區招商局根據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的《喀什地區機構改革方案》(新黨廳字〔2019〕13號)和地委辦公室、行政公署辦公室印發的《關於<喀什地區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喀黨辦發〔2019〕2號)制定。

喀什地區招商局是喀什地區行政公署工作部門,為正縣級。

喀什地區招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關於招商引資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及地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招商引資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喀什地區招商局
  • 辦公地址:喀什市迎賓大道299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地區有關對外開放、經濟合作和招商引資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牽頭制定地區招商引資、對外開放、經濟合作和促進園區經濟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
(二)編制地區招商引資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組織、協調、推進跨地區重大招商引資活動;牽頭組織地區性境內、境外各類招商活動;指導、協調地區有關部門、單位和各開發區、縣市的招商引資工作;完善招商引資服務體系,協調改善地區營商環境。
(三)負責對地區招商引資年度目標任務的分解、統計、檢查、督促;牽頭組織對招商引資工作進行評價考核;牽頭組織對外來投資項目引薦人獎勵的審核、兌現工作。
(四)負責地區招商引資工作的調研和招商引資項目的統計、匯總、上報工作;負責擬定和分配年度招商任務指標;牽頭組織招商項目到位資金的考核認定;負責對招商獎懲辦法的審查及兌現落實工作。
(五)負責地區招商網路建設,建立地區招商信息管理系統,重要客商信息資源庫、招商小組管理信息庫、外來投資企業服務信息庫;負責對外宣傳地區綜合投資環境、招商優勢和優惠政策,做好引資項目的推介工作;參與重大招商項目的前期調研、政策的擬定和落實等工作;參與有關部門督促外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政策及履行契約、章程。
(六)組織開展審核招商引資等重大協定、契約、章程中的法律問題及重大爭議項目的研究協調;參與並協助舉辦地區確定的其他有關區內外經貿洽談會、推介會、展覽會。
(七)指導各縣(市)招商主管部門招商業務工作,牽頭組織相關招商人員教育培訓。
(八)負責地區會展業促進與管理工作。
(九)負責境內有關企業在喀什設立辦事處的審核備案工作,聯繫指導駐外辦事機構招商引資業務。
(十)完成地委、行政公署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黨務、政務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和重要會議決定的督辦落實;負責綜合性文字、材料、講話等文稿起草;負責公文管理、政務信息、對外宣傳工作;負責機關人事財務、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編報預決算;負責精準扶貧、精神文明建設、綜合治理、檔案、保密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會務和重要接待工作。
(二)投資促進科。負責外來投資的諮詢、洽談、管理、協調、服務、督辦、考核等工作;負責外來客商團隊考察接待工作;負責對接和籌備各級各類外出招商活動;負責地區有關重要會展活動的組織、協調、實施工作;負責招商引資工作的宣傳;負責外地駐喀辦事機構、對口援疆四省市前方指揮部的聯絡工作;負責協調各類園區的招商引資工作;負責組織招商工作聯席會議;負責招商引資統計報表、統計分析、動態管理與督辦;負責分析研究地區招商引資情況和有關動態;負責各部門、縣(市)招商引資的督辦工作;負責辦理區外投資企業享受優惠政策證書。
(三)綜合信息科。負責地區招商引資項目的評審論證工作;負責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協定、契約的初審工作;負責跟蹤、協調、服務招商引資項目落戶;負責地區招商引資項目的研究、開發、儲備、整理、印製、推介和發布工作;負責地區招商引資培訓工作;負責重大項目的聯絡、洽談、跟蹤服務和督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協調地直有關部門辦理外來投資項目的各種審批手續;負責招商信息網工作和內部網路信息平台相關工作,負責研究國家、自治區有關招商引資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負責起草地區招商引資、對外開放、經濟合作和促進園區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擬訂重大項目的特殊性政策;指導縣(市)制定相應配套政策。

人員編制

地區招商局行政編制10名。其中:縣級領導職數4名、科級領導職數4名。

其他事項

地區招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地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地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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