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東市信訪局,是啟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現任啟東市信訪局局長為趙琛。
啟東市信訪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南通市委和啟東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信訪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啟東市信訪局
- 所屬地區:啟東市
- 所屬部門:啟東市人民政府
主要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領導
局長:王興建
主要職責
(一)負責處理市內外民眾、法人及其他組織通過書信、網路、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及領導同志提出的信訪事項。承辦上級和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協等領導機關以及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轉送、交辦、督辦的信訪事項。
(二)負責向市委、市政府反映信訪人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綜合研判信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改進工作或制定修改完善有關政策的建議。負責徵集人民民眾的建議,篩選重要建議,提供給市委、市政府參考。
(三)向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轉送、交辦、督辦信訪事項,指導檢查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代表市政府辦理申請市政府複查的信訪事項炒煮。
(四)協調處理我市民眾進京去省赴通上訪相關工作。負責駐京、駐寧日常信訪保障工作,組織協調及時勸返本地越級上訪民眾。應急協調處理重大信訪事項和異常、突發信訪事件。配合公安機關等部門處理民眾信訪活動中的違法行為。協調處理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重要信訪問題。
(五)綜合協調指導全市信訪工作。起草、修改本市有關信訪工作的政策制度。負責組織實施對全市信訪工作考核。總結推廣信訪工作經驗,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六)制定信訪問題排查化解制度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信訪信息匯集分析機制、預警研判機制,指導全市信訪信息化建設。
(七)開展信訪幹部培訓,加強信訪隊伍建設;協調信訪工作對外交流。
(八)負責信訪工作宣傳和信息發布。為信訪人提供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諮詢。
(九)承擔市信訪工作聯席會議的具體工作,督促落實聯席會議決定的事項。承辦中央、省、南通市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交辦事項。
(十)按照國務院《信訪條例》和《江蘇省信訪條例》規定,對有關單位及信訪幹部、信訪民眾提出獎勵或處罰的建議。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察捉敬擔調研、信息、宣傳、安全、機要、保密、財務管理、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負責全市信訪工作的綜合協調指導;總結推廣信訪工作的經驗,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綜合分析研判信訪形勢,提出指導意恥射雅見;協調信訪工作對外交流;按照國務院《信訪條例》和《江蘇省信訪條例》規定,對有關單位及信訪幹部、信訪民眾提出獎勵或處罰的建議;開展信訪幹部培訓,加強信訪隊伍建設;負責機關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退休幹部等工作。
(二)來信辦理科。負責民眾來信、網上信訪事項辦理工作;負責12345熱線交辦的信訪事項辦理工作;辦理“市長信箱”來信;辦理上級機關轉送、交辦、督辦的民眾來信事項;負責重要來信信息的匯總、分析、反映和情況通報;轉送、交辦、督辦重要來信事項;承擔人民建議徵集工作,篩選重要建議報送領導閱批;指導檢查全市網上信訪事項辦理工作;負責機關信息化建設,指導全市信訪信息化建設。
(三)來訪接待科。負責接待市內外民眾來訪;辦理上級機關轉送、交辦、督辦和市領導蜜拳雅體批辦的民眾來訪事項;協調處理民眾來市集體上訪和重大、異常來訪突發事件;及時反映民眾來訪中的重要情況,匯總上報各地集體上訪的動態;負責民眾上訪信息的匯總、分析和情況通報,研判信訪穩定形勢;配合公安機關等部門處理民眾信訪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轉送、交辦、督辦重要來訪事項;組織協調駐京、駐寧信訪保障相關工作,負責我市進京去省上訪民眾的接待、勸返工作;指導檢查全市民眾來訪接待工作。
(四)查辦督辦科。負責辦理上級機關交辦和市領導批示的重要信訪事項;負責辦理人大、政協交辦的有關議案、提案;負責對進京去省上訪事項、非接待場所上訪事項和重點信訪案件的交辦和督辦;擬定信訪督查制度並組織實施;乎束婆承辦上級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交辦的有關工作,承擔市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或參與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的重大疑難信訪案件協調辦理工作;負責擬定信訪問題排查化解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信訪尋射頸矛盾化解工作;提出對相淚只腿主關部門改進工作、完善政策、給予處分和違反信訪工作紀律實施責任追究的建議;協調處置全市群體性矛盾、民眾進京集體上訪和到非接待場所上訪,配合處理在京信訪異常、突發事件,及時報告民眾進京上訪的重要情況;組織信訪工作考核。
(五)政策法規科。負責辦理申請市政府複查的信訪事項;起草、修改本市有關信訪工作的政策制度;負責信訪法治化建設相關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及接受信訪政策法規諮詢、答覆等工作;指導檢查全市信訪事項複查工作。
(三)來訪接待科。負責接待市內外民眾來訪;辦理上級機關轉送、交辦、督辦和市領導批辦的民眾來訪事項;協調處理民眾來市集體上訪和重大、異常來訪突發事件;及時反映民眾來訪中的重要情況,匯總上報各地集體上訪的動態;負責民眾上訪信息的匯總、分析和情況通報,研判信訪穩定形勢;配合公安機關等部門處理民眾信訪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轉送、交辦、督辦重要來訪事項;組織協調駐京、駐寧信訪保障相關工作,負責我市進京去省上訪民眾的接待、勸返工作;指導檢查全市民眾來訪接待工作。
(四)查辦督辦科。負責辦理上級機關交辦和市領導批示的重要信訪事項;負責辦理人大、政協交辦的有關議案、提案;負責對進京去省上訪事項、非接待場所上訪事項和重點信訪案件的交辦和督辦;擬定信訪督查制度並組織實施;承辦上級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交辦的有關工作,承擔市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或參與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的重大疑難信訪案件協調辦理工作;負責擬定信訪問題排查化解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信訪矛盾化解工作;提出對相關部門改進工作、完善政策、給予處分和違反信訪工作紀律實施責任追究的建議;協調處置全市群體性矛盾、民眾進京集體上訪和到非接待場所上訪,配合處理在京信訪異常、突發事件,及時報告民眾進京上訪的重要情況;組織信訪工作考核。
(五)政策法規科。負責辦理申請市政府複查的信訪事項;起草、修改本市有關信訪工作的政策制度;負責信訪法治化建設相關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及接受信訪政策法規諮詢、答覆等工作;指導檢查全市信訪事項複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