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夢文學社

啟夢文學社

啟夢文學社,成立於2014年4月23日,是長春光華學院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學生社團。該社團在學校黨政的領導下,在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黨總支的指導下開展工作。社刊名稱為《啟夢》。啟夢文學社以發揮廣大同學文學特長為基主線,為漢語言教學改革提供一塊實驗園地。啟夢文學社對未來發展的規劃是成為“立足本校、面向長春、輻射全省乃至全國”的文學標兵社團。也希望與長春以及全國其他各高校文學社團結成戰略聯盟,為培養新一代文學人才做出貢獻,助力中國當代文學事業長足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春光華學院啟夢文學社
  • 外文名: To Enlighten Dreams Literature Association
  • 成立時間:2014年4月23日
  • 社刊:《啟夢》(第一至十二期)
  • 指導教師:叢冰梅 劉丹
  • 現任社長:李相
  • 名譽社長:董建剛
  • 名譽主編:陳霞
  • 優秀作品:《時光唱片》《江南夢》《木香》《俯仰人生》
組織結構,總顧問,顧問,指導教師,社長,副社長,政務部,編輯部,領導題詞,啟夢足跡,最新活動,章程,

組織結構

總顧問

張德江

顧問

張柏發 傅亞庶 孫穎 於占江

指導教師

叢冰梅 劉丹

社長

李相

副社長

董浩 楊瀾 金江明 王星越

政務部

活動外事部長:王佳淇
秘書組織部長:郭毓秀
新聞宣傳部長:金江明
文化藝術部長:楊瀾
美術部部長:王星越

編輯部

主編:董浩
副主編:林高贇、於淼 、徐晨

領導題詞

院長題詞院長題詞
發刊詞(校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張柏發題)
《啟夢》文學社首刊與大家見面了,這是一件令人高興的事情,光華學院建校十幾年來,秉承“一切為了學生髮展”的辦學理念。為學生成長成才不斷探索新的思路,研究新的方法,提供學生髮展提高的平台。《啟夢》正是在這樣的理念下破繭而出,它的誕生必將為校內廣大文學愛好者,搭建一個理想平台。使大家在這個文學園地一展風采,同時它必將為豐富校園文化生活,促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產生積極影響。
“啟”乃開啟之意,“啟夢”廣含青年學生立志之夢,發展之夢,寓意美好願望的實現,將從這裡開始。願《啟夢》廣開門路,廣聚賢才,多出精品,辦成亮麗的風景,辦出光華的特色,為實現我校6年規劃(2014~2020)做出貢獻。

啟夢足跡

1.2013年11月,時任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學工副院長兼黨總支副書記於占江副教授和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2012級漢語言系張步禹同學在院學工辦公室一起商量決定成立一個全校級別的文學社,為提高同學文學鑑賞水平和寫作能力、促進青年人的思想進步與自由,培養出社會需要的全面複合型文學人才提供一個良好的平台。
2.2013年12月,寫出了文學社建社章程,為下一步人才招攬工作的開展打下基礎。
3.2014年3月開學,啟夢文學社正式成立,張步禹、張鵬博、李殿財、趙暉、楊金念等同學正式進入文學社工作。隨後,馬繹然、李國旭、鄭雅琪、董建佐、張澤、陶秀凱、謝晶晶、劉孝通、杜明卉、祝翠蓮等重要成員加入創建文學社。
4.2014年3月至4月,啟夢文學社在我校舉行建社以來的首次徵文活動,立即引起全校師生的積極回響。本次大賽共徵集文章116篇,詩詞36首,楹聯3副,隨後在5月舉行了頒獎儀式;5.2014年6月,首次徵文的部分優秀作品集結成刊,6月中旬第一期社刊初定稿。
6.2014年7月董事長,院長題詞,校黨委副書記張柏發為文學社題寫發刊詞。
7.2014年8月第一期社刊內部發刊,同月,在各院系大一新生中納入文學愛好者21名。
8.9月,文學社首次全體成員會議召開,文學社章程正式宣讀,於書記列席並發表重要講話。
9.同在9月,《啟夢》創刊號優秀作品《時光唱片》社會公開發表。
10.2014年10月舉辦喜迎國慶徵文比賽,同月,《還好遇到你》在社會公開發表。
11.2014年11月份加入全國高校文學社團聯合會,光榮的成為其會員單位
12.2015年9月,社內名譽社長張步禹、名譽主編楊金念等六人被華夏文學社團同盟會授予“青年文星簽約文星”稱號。
13.2015年10月20日,啟夢文學社成功申請全國高校文學社團聯合會“風起閱讀驛站”,並於11月1日收到匾額被正式授予“風起閱讀基地”稱號。

最新活動

長春光華學院啟夢文學社被授予“風起高校閱讀驛站”稱號
  1. 時間:2015年11月1日
  2. 內容:長春光華學院啟夢文學社在全國高校文學社團聯合會和風起中文網合作的高校閱讀驛站項目中,被全國高校文學社團聯合會授予“風起高校閱讀驛站”稱號,並收到聯合會方面寄送的稱號匾額。
長春光華學院啟夢文學社於2014年11月申請加入全國高校文學社團聯合會,光榮地成為全國高校文聯會員,並聯合長春理工大學風塵文學社、吉林建築大學草帽文學社、吉林師範大學四季風文學社等省內20多所高校在吉林省內發起成立“吉林省高校文學社團聯合會”,前社長張步禹任第一屆主席團主席。2015年9月末啟夢文學社方面得知此項目相關情況後,便立即提交申請,後同諸多高校所屬的文學社同時通過主辦方考核,被授予閱讀基地匾額,正式成為了全國高校文學社團聯合會和風起中文網在我校的風起高校閱讀基地。
此次閱讀基地授牌活動由風起中文網、全國高校文學社團聯合會聯合舉辦,主要目的是為了推動全國高校文學社團發展,提高當代大學生文學素養和整體素質,推進全民閱讀進程,倡導青年大學生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構建有特色的書香校園文化。
長春光華學院啟夢文學社自2014年4月份正式成立以來,始終致力於我校文學事業發展,先後在全校舉辦了四次大型徵文活動,極大地激發了全校文學愛好者的創作熱情。此次啟夢文學社被全國高校文學社團聯合會授予“風起高校閱讀驛站”稱號並建立起閱讀基地,必將再次起到積極的引導作用,進而倡導我校大學生形成每天堅持閱讀的良好習慣, 改變當下校內學生讀書數量少、閱讀時間短、功利性閱讀、碎片化閱讀等現狀。

章程

《啟夢》文學社章程
唐代詩人杜甫在《偶題》中寫到:“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為了提高同學的文學鑑賞水平與寫作能力,為深化素質教育,關注青年人的成長,促進青年人的思想自由與進步,培養及發揮廣大同學的文學愛好與特長,豐富校園文學氣氛和師生文化生活,長春光華學院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創辦了《啟夢》文學社,制定本章程如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社是在學校領導下的校園業餘文化團體,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和教育方針,堅持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及社團工作條例,執行學校的相關決議,為學校服務,為師生服務,為教學服務。
第二條文學社旨在深化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加強校園精神文明建設提高學校師生的人文素養,擴大學生視野,提高學生素質,發揮學生的強勢智慧,加強與外界的交流和合作,為全校師生提供一個展現思想境界和文學素養的平台,提高文學院和新聞傳播學院的知名度,建設文學院漢語言教學的新特色,為漢語言教學改革提供一塊實驗園地,提高閱讀、鑑賞、寫作能力,豐富校園文化和師生業餘生活,力爭把《啟夢》文學社建設成為大學生展示才華的樂園、文學創作園、科技孵化園。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三條文學社設社長1人,副社長2人,設有秘書處、財務部、外聯部、組織部、宣傳部五大政務部門,並讓學生擔任相應職務。文學社下設《啟夢》院刊編輯部,名譽顧問1人,名譽總編3人,主編2人,副主編3人,美工設計部5人,編輯15人。
第四條(一)社長全面負責文學社的建設與發展,制定學社發展方向和刊物宗旨,負責文學社日常事務管理,工作計畫的實施,組織工作任務與分工,具有人事任免權,有召開文學社的重要會議權利兼任主編,經費保障。
(二)兩位副社長協助社長工作。
(1)一位負責抓編輯部和美工技術部兼任主編,負責刊物風格的總體設計和審查,有所管本部社員的任免權。
(2)一位負責各個政務部,協調各個部的工作,可兼任財務部,有所管本部社員的任免權。
(三)秘書組織部:負責召集、組織、主持文學社日常會議和集體會議,負責發布文學社重要檔案和臨時訊息,負責聯繫各個部門,負責文學社的社費,負責購買文學社舉辦活動所需物品,負責人才庫的建立健全,社團人員進退檔案管理,負責定期對資料進行整理、歸檔。
(四)新聞宣傳部:負責文學社的全面宣傳工作,負責社刊的分發,負責會議、活動現場的拍攝,負責網路新聞的編寫和報導,負責啟夢文學社QQ交流群的推廣,負責管理文學社網站、微博、微信、中文百科。
(五)活動事務部:負責文學社活動的策劃和實施,負責與校內外其他兄弟社團進行溝通、交流、聯誼,負責邀請校內外知名人士、教師來我社進行講座,負責各種商業贊助,為社團活動提供經費。
(六)文化藝術部:負責文學社社內舉辦的文藝晚會,負責參演校內外文藝節目,負責組織豐富多彩的文藝活動,豐富學生的生活,陶冶學生的情操。
(七)主編:由一副社長兼任,負責管理編輯部日常事務,負責文學社社刊內容的總設計和文稿的徵集,對所管本部社員有任免建議權,負責編輯刊物風格的總體設計和審查,負責刊物的審核、印刷、發行。
(十)副主編:協助主編負責《啟夢》文學社社刊文稿的徵集與整理、社刊文字的校對、社刊刊物圖片的搜尋與徵集,同時負責刊物的組稿、文字編輯處理,圖文設計。
(十一)編委:為副部級幹部,負責對社刊的質量嚴格把關,提出批評和改進意見,負責對所投稿件進行審核、修改,帶頭攥寫稿件,推薦高質量的稿件,提供刊物插圖。
第三章社員
第五條入社
(一)凡長春光華學院在籍學生,遵守校紀校規,承認並遵守文學社章程,有一定文學素養、創作能力和作品,願意並按時參加文學社的活動,均可申請加入《啟夢》文學社。
(二)申請者應填寫一份入社申請表,經批准後方可成為文學社員。申請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員義務,享有社員權利。
(三)申請者在批准加入文學社後一周內,交個人免冠照片一張,辦理入社相關手續。
(四)新生入校以後,在兩周后即可向文學社提出申請,經審查合格並辦理相關手續以後即可成為會員。
第六條社員權利
(一)享有參與文學社內的選舉、被選舉和表決的權利。。
(二)享有向文學社提出工作建議、監督文學社內工作的權利。
(三)享有向文學社組織的有關講座、培訓及其他活動的權利。
(四)享有向《啟夢》院刊、校報投稿優先發表、作品向校外刊物優先推薦的權利。
(五)享有向文學社推薦文學愛好者加入文學社的權利。
(六)享有向文學社推薦社外學生優秀作品的權利。
第七條社員義務
(一)努力學習、遵守校紀校規、維護學校形象的義務。
(二)自覺遵守文學社章程和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文學社決議,熱心文學創作,努力完成文學社給的任務。
(三)宣傳文學社、維護文學社形象的義務。
(四)推薦文學愛好者加入文學社的義務。
(五)有按期向文學社交遞個人作品、推薦優秀作品的義務。
第八條退社
(一)社員因升學、轉學、休學或退學等情況要退出文學社的,應提前兩周向文學社提交書面申請,辦理退社手續。
(二)畢業生自然退出文學社,自畢業之日起,不再享有文學社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三)文學社社員必須保證每學期向會刊投稿一篇以上;長期不投稿者視為不參加本社活動,自動取消會員資格。
第四章知行合一
第九條
(一)每學期編輯出版《啟夢》院刊1——2期
(二)每學期舉行一次文學講座,邀請作家、顧問講授文學知識,傳授寫作技藝。
(三)每學期舉行一次社員優秀作品展覽或主體徵文活動,展示社員創作水平,繁榮校園文化。
(四)不定期舉辦文學沙龍,交流創作經驗,討論、鑑賞優秀文學作品。
(五)不定期組織郊遊、野炊、觀光等活動,加強社員間的交流和認識,呼吸自然氣息,領略美景之神韻,感悟造化之神奇。
(六)與校內外其他社團聯歡,促進彼此間的交流與合作,互相學習、共同進步。
第五章獎懲
(一)每學年評選一次優秀作品,入選的作者在校刊上通報表揚,對特別優秀者,辟專版介紹。
(二)對社員中表現出色者,或在文學比賽中獲獎者,予以獎勵。
(三)凡每學年累計三次無故不參加本社活動,五周內無稿件上交者,按自動離社處理。
(四)對嚴重影響文學社聲譽或受到學校紀律處分的社員,一律取消其社員資格。
第五章附則
第十條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條本章程在實踐中不斷補充修訂完善。
第十二條本章程若有與學校規定衝突之處,以學校規定為準。
第十三條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文學社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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