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設商雒分區,轄商縣、雒南、丹鳳(由商縣、山陽、雒南3縣析置,治龍駒寨)、商南、山陽、鎮安、柞水等7縣。 1950年商雒分區改為商雒專區,專署駐商縣。轄商縣、雒南、丹鳳(駐龍駒寨)、商南、山陽、鎮安、柞水等7縣。
1958年撤銷丹鳳縣,併入商縣、商南2縣;撤銷柞水縣,併入鎮安縣。商雒專區轄5縣。 1961年恢復丹鳳(駐龍駒寨)、柞水2縣。商雒專區轄7縣。
1964年商雒專區改名為商洛專區,雒南縣改名為洛南縣。 1970年商洛專區改稱商洛地區,地區駐商縣。轄商縣、山陽、洛南、鎮安、丹鳳(駐龍駒寨)、柞水、商南等7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