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扶貧開發局

商洛市扶貧開發局

商洛市扶貧開發局是商洛市負責扶貧開發及農業綜合開發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洛市扶貧開發局
  • 外文名:Office of poverty allevi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Shangluo City
  • 隸屬:商洛市
  • 性質: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工作規則,領導班子,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扶貧開發及農業綜合開發的方針、政策和管理制度,制定全市配套政策措施和管理細則。
(二)開展調查研究,編制扶貧開發及農業綜合開發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縣區扶貧開發和農業綜合開發工作。
(三)負責全市扶貧開發及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評估、申報審批和項目計畫的下達、組織實施工作。
(四)負責全市扶貧開發及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籌集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五)負責全市扶貧社機構建設和小額信貸扶貧到戶運作管理。
(六)負責全市扶貧開發及農業綜合開發的國際、國內交流與合作,並組織實施外資合作項目。
(七)負責全市扶貧開發及農業綜合開發工作人員的培訓,組織推廣適用技術。
(八)組織協調市級各部門聯鄉包村和社會各界參與扶貧開發工作。負責中、省機關單位在商聯縣扶貧的接待、聯絡和服務工作,指導縣區社會扶貧工作。
(九)負責全市扶貧開發及農業綜合開發的統計與監測工作。
(十)負責全市扶貧開發及農業綜合開發的統計與監測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商洛市扶貧開發局內設8個科室、下轄1個事業單位:
1、綜合科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監督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局內規章制度及重要檔案與材料的起草工作;組織開展調查研究;組織編制扶貧開發和農業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籌備工作,督查落實會議決定的事項;負責宣傳工作、新聞發布、政務信息;組織完成統計監測和定期報表工作;負責機要、文秘、公文、檔案管理工作;負責來訪、信訪與接待工作;負責機關人事、勞資、行政事務、財務報帳、資產管理和後勤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組織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和機關精神文明建設。
2、社會扶貧辦公室
負責協調落實市級各部門聯鄉包村扶貧工作,組織社會各界參與扶貧開發;負責中省部門在商聯縣扶貧的聯絡、接待和服務工作;負責寧、常兩市和北京與我市的對口扶貧合作;負責市級部門及市、處級領導幹部聯鄉、包村、扶戶的檢查考核工作,檢查、指導縣區社會扶貧工作。
3、農業基礎設施與社會事業科
負責擬定全市貧困鄉村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村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髮展的政策與規定;編制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負責考察、審核貧困鄉村基礎設施和科技、教育、文化、衛生、廣播、電視、計畫生育等扶貧項目;組織落實扶貧開發工作重點村建設計畫;指導編制並實施重點村“五通、四改、三建”工作方案;負責監測、督促貧困鄉村基礎設施與社會事業項目建設,督查落實重點村建設補助資金,組織開展檢查驗收工作。
4、土地治理項目科
負責全市國家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有關政策的調研、草擬工作,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土地治理項目的考察、立項、申報和計畫的下達工作;負責組織項目的實施、管理和統計監測工作,負責土地治理項目庫建設工作;組織落實建設物資,督促工程建設,組織開展檢查驗收工作。
5、多種經營項目科
負責擬定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農業產業化項目的有關政策規劃,開展調查研究;編制農業綜合開發農業產業化項目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農業產業化項目的考察評估、審核申報工作和項目庫建設,並負責下達和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農業綜合開發農業產業化項目的檢查監督和考核驗收工作。負責科技示範園建設和管理工作。
6、移民科
負責擬定移民扶貧的有關政策和管理辦法;編制移民搬遷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負責移民計畫管理;負責市內移民小區、移民新村的規劃與建設;負責市外移民的聯絡及跟蹤管理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移民搬遷工作;檢查移民優惠政策的貫徹落實,監督檢查移民補助資金的使用與管理。
7、資金計畫科
負責編制扶貧開發資金計畫,擬定資金計畫分配方案;擬定全市信貸扶貧政策、規定和資金管理辦法;負責市扶貧聯社日常工作和小額信貸運作管理工作,指導縣區扶貧社工作;負責農副產品加工以及扶貧實體項目的考察、審核、立項批覆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專項貸款貼息的管理工作;督促資金投入,考核資金到位情況,組織開展執法檢查;負責扶貧開發項目庫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8、世行外資項目辦公室
負責扶貧開發、農業綜合開發的外資項目管理。具體組織實施秦巴世行扶貧貸款項目及其後續管理工作。
9、扶貧開發培訓中心
負責基層扶貧幹部培訓、扶貧開發工作重點村農民實用技術培訓、貧困戶子女勞務技能培訓等工作。

工作規則

第一章總則
一、為進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增強執政能力,推進局機關工作規範化和制度化,參照《商洛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特制定本規則。
二、全局工作人員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求真務實、忠於職守。
三、局領導班子及各科(室)成員要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履行本局行政職能。提高協調多方支持和實施扶貧規劃的能力。
四、堅持科學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按照高效便民、誠實守信的要求行使權力,強化責任意識,不斷提高執政能力和水平。
五、實行科學民主決策。對重大項目和重要事件的決策,由局務會討論決定。
六、統籌安排年度工作,加強工作計畫性、系統性和預見性,並根據形勢和任務的變化適時調整。
七、實行“兩大開發”項目公示制度,自覺接受民眾監督,接受監察、審計等部門的專項監督,接受新聞輿論監督。
第二章 領導班子成員及其職責
八、行政工作實行局長負責制。局長領導全局工作,副局長向局長負責。各科(室)科長(主任)向局長和副局長負責。
九、副局長按照分工負責的原則,抓好各自分管的工作。調研員、副調研員根據工作需要,協助局長負責某方面工作。對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應及時向局長報告,並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同時負責做好局長委託的其他工作。
十、各科(室)科長(主任)負責本科(室)的工作,完成局長和副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會議制度
十一、局務會議由局長、副局長、調研員、副調研員、各科(室)科長(主任)組成,由局長主持。會議的主要任務是:
1、學習貫徹上級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重要指示、重大決策和有關會議精神。
2、研究討論和安排部署全局性的業務工作。
3、研究擬上報審批的項目及資金安排方案。
4、聽取各科室的工作匯報。
5、研究決定科員及科員以下工作人員崗位調整、有關人員聘用及勞動工資等問題。
6、研究審定市級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決定推薦省級先進集體和個人人選。
7、需要集體討論決定的其它重要事項。
十二、局務會議的議題由科室負責人提出,主管局長審核,綜合科收集整理,經局長同意,提交局務會討論決定。會議由綜合科負責組織。
十三、副局長受局長委託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和處理分管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十四、市局組織召開的工作會議,須徵得主管副市長同意。會議研究事項和解決的主要問題,須經局務會議討論。
十五、省扶貧辦委託本局承辦的全省性會議,由本局寫出書面報告,同時附省辦的函件、傳真、電報等檔案報告市政府。
十六、會議遵循精簡、高效、節約的原則。
第四章 公文審批
十七、審批公文按照分工負責的原則和有關規定辦理:屬全局性的重大問題,由局長審批;屬於正常業務工作,按照分工由副局長處理;屬於各科(室)職權範圍內的事情,由各科(室)負責辦理。
十八、本局發文,上行文由分管局長初審,局長簽發;平行文和下行文由局長簽發或由局長委託分管副局長簽發。
十九、擬報送市政府審批的公文和代市政府起草的文稿,由分管副局長審核,局長審定。涉及其他部門工作的,應主動與協辦部門協商,協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的,列出雙方理據提出建議報市政府。
二十、對各縣區扶貧局上報的請示事項,應在收文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復。對相關部門會簽的檔案,應在2個工作日內簽復。不能及時辦復的,要向來文單位說明原因。
第五章 工作落實
二十一、局領導班子成員要自覺弘揚求真務實精神,堅持實事求是、真抓實幹、為民謀利。
二十二、認真制定實施方案,層層落實責任,完成年度工作目標任務。
二十三、市委、市政府領導的重要批件批示,按批件批示內容,由分管副局長負責限期辦理。辦理結果經局長審定後報告批示領導。
二十四、市人大議案、市政協提案,以及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建議和意見,按內容由分管副局長負責提出具體辦理意見,組織分管科室辦理。辦理回復經局議案、提案辦理領導小組審查後,三個月內辦結。
二十五、局長、副局長批示和交辦的事項,科長(主任)須按時完成,並報告辦理結果。綜合科負責督辦。
第六章 作風紀律
二十六、局機關工作人員在檢查、調研工作中做到四不準:一是不準喝白酒,到鄉村下鄉一律在鄉鎮機關灶或農戶就餐;二是不準接受禮金、土特產品及其它物品;三是不準參與公款消費的娛樂休閒活動;四是不準接受相關部門、企業為爭取項目、資金所擺設的宴請。
二十七、局領導班子成員必須堅決執行局黨組和局務會議決定,如有不同意見可在會上提出,討論決定。代表扶貧局發表的講話或文章,須經局長同意。
二十八、公務接待要做到熱情周到,勤儉節約,儘量減少陪同人員。
二十九、局領導不參加任何奠基、剪彩等活動。
三十、局長對工作中的重要問題、重要情況及重大事項按程式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請示報告。副局長、調研員和副調研員對工作中的重要問題、重要情況及重大事項,要及時向局長請示報告;各科(室)科長(主任)要及時向分管副局長匯報工作,重大緊急事項也可以直接向局長報告。對突發性重大特大事件在報告局長的同時,可立即報告市政府總值班室,不得延誤。
三十一、局領導出境學習、考察需經分管副市長同意,市長批准。
三十二、局長離開機關外出須經市長批准,並將外出的時間、地點、聯繫方式書面報市政府辦公室。副局長離開機關需經局長批准。科級以下工作人員出差由局長或主管副局長指派,請假、休假審批許可權按照局機關制定的《請假制度》和《休假制度》執行。所有工作人員在出差、請假、休假及業餘時間,都要保持聯絡暢通。
三十三、本規則從2005年1月1日起執行。

領導班子

局長:羅存成
副局長:李曉慧,王穎,汪盛林
紀檢組長:李伯承
副調研員:陳衛民,任 傑

所獲榮譽

2021年5月28日,商洛市扶貧開發局派駐商州區板橋鎮桃岔河村扶貧工作隊被陝西省委、省政府授予"陝西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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