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是縣政府直屬管理的參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縣供銷合作社的管理、發展工作。
工作職責,領導信息,
工作職責
一、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根據縣委、縣政府的決定,研究制定我縣農村合作經濟的發展規劃,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及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改革與發展。
二、承擔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委託的任務,負責全縣再生資源(廢舊物資)的回收和經營管理;負責全縣煙花爆竹的經營管理;負責防汛救災物資的儲備供應工作;按照縣政府的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重要農產品的經營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
三、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發展各類農產品行業協會,加強農村及鄉鎮綜合服務體系建設,加快現代商品流通網路體系建設,參與和推動副食品基地和副食品市場的建設,參與和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開拓城鄉市場,促進城鄉經濟交流。
四、監督、管理和運營本級社有資產,依法行使出資人職能,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
五、對業務範圍內的全縣性社會團體履行業務指導職責。
六、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李魯林 商河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委書記、理事會主任
主持縣社黨委、理事會全面工作,主管財務、招商引資。
許國銅 商河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工會主席
主管工會工作,分管政工、老幹部、計畫生育等工作。
蒙傳文 商河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理事會副主任
分管紀檢、機關、辦公室、職工教育、綜合業務、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日用品、農資網路建設、基層財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