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儲運員是商品儲運專業人員,主要從事商品儲運員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根據國務院2016年01月22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5號)取消了商品儲運員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品儲運員
- 作用:商品儲運
- 現狀:取消
- 取消時間:2016年01月22日
項目背景,組織機構,標準條件,項目取消,
項目背景
所屬行業分類:交通/運輸/物流-物流倉儲
所屬職業分類:事務型-倉庫人員
商品儲運員是指完成與商品的託運相關日常事務性工作人員。
組織機構
商品儲運員的實施部門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標準條件
【誰能做】① 儲運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 ② 受過物流管理、財會知識、產品知識等方面的培訓;熟悉倉儲管理、運輸流程;有一定的財務管理能力;熟練操作辦公機具; ③ 1年以上的工作經驗; ④ 認真負責,積極性高,作風踏實嚴謹;有較強的自我約束力;能在較大的壓力下保持良好工作狀態 。
項目取消
國務院2016年01月22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5號)取消了商品儲運員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