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啄木鳥二首》是宋代魏野創作的一首五言律詩。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啄木鳥二首
- 創作年代:宋代
- 作品體裁:五言律詩
- 作者:邵雍
詩詞正文,作者簡介,
詩詞正文
爪利嘴還剛,殘陽啄更忙。
千林蠹如盡,一腹餒何妨。
形小過槐陌,聲高近草堂。
豈同閒燕雀,唯解占雕梁。
作者簡介
魏野(公元960—1019年),字仲先,號草堂居士。原為蜀地人,後遷居陝州(今河南陝縣)。一生樂耕勤種,自築草堂於陝州東郊,親手植竹栽樹,鑿土引泉,將所居草堂周圍環境布置得景趣幽絕,常在泉林間彈琴賦詩。其詩多吟詠陝州風土人情、田園山水,詩風清淡樸實。當時顯宦名流如寇準等名與他交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