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湘林

唐湘林

唐湘林,男,漢族,1970年12月出生,湖南祁陽人,1989年7月參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湖南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班法學理論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曾任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委副書記、宣傳部部長。

2020年1月,湖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唐湘林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唐湘林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湖南祁陽
  • 出生日期:1970年12月
  • 畢業院校:湖南省委黨校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依法雙開,依法逮捕,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89年08月——1991年12月,湖南省祁陽縣白水鎮人民政府秘書;
1992年01月——1993年11月,湖南省祁陽縣白水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1993年12月——1994年05月,共青團湖南省祁陽縣委工作;
1994年06月——1996年11月,共青團湖南省祁陽縣委副書記;
1996年12月——1998年02月,共青團湖南省祁陽縣委書記;
1998年03月——1999年09月,湖南省祁陽縣羊角塘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1999年10月——2000年08月,湖南省祁陽縣委常委、縣委辦公室主任;
2001年08月——2001年12月,湖南省東安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02年01月——2002年08月,湖南省東安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2002年09月——2006年05月,湖南省東安縣委副書記;
2006年06月——2007年04月,湖南省道縣縣委副書記;
2007年04月——2007年11月,湖南省道縣縣委副書記、縣長候選人;
2007年11月——2010年01月,湖南省道縣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0年01月——2011年09月,湖南省道縣縣委書記;
2011年09月——2015年07月,湖南省永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15年07月——2015年08月,湖南省永州市委常委,提名永州副市長候選人;
2015年08月——2017年11月,湖南省永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2017年11月——2017年12月,湖南省永州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政法委書記;
2017年12月——2018年07月,湖南省永州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2018年07月——2018年10月,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委副書記、州委統戰部部長;
2018年10月——2019年06月,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委副書記、州委宣傳部部長。

人物事件

依法雙開

2019年10月21日,據湖南省紀委監委訊息:經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紀委監委對湘西自治州委原副書記、宣傳部原部長唐湘林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唐湘林在擔任永州市委常委、副書記等職務期間,違反政治紀律,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嚴重破壞任職地區政治生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反組織紀律,跑官要官,買官賣官,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插手司法活動,干預插手公共設施建設,造成嚴重不良影響;道德敗壞,大搞權色交易、錢色交易。長期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司法案件處理、幹部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唐湘林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離初心使命,踐踏黨紀國法,與不法私營企業主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唐湘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依法逮捕

2019年11月,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委原副書記、宣傳部原部長唐湘林(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湖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唐湘林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提起公訴

2020年1月,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原州委副書記、宣傳部長唐湘林(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邵陽市人民檢察院向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唐湘林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邵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2年至2019年,被告人唐湘林利用擔任東安縣委副書記,道縣縣委副書記、縣長、縣委書記,永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常務副市長、市委副書記等職務之便,在工程項目承發包、項目招投標、幹部人事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特定關係人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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