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爆破協會

唐山市爆破協會是由從事爆破的科研、設計、教學、施工、管理、經營的企事業單位和工程爆破界知名專家自願組成的專業性、地方性、非盈利性社會團體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唐山市爆破協會
  • 類型:非盈利性社會團體組織
  • 內容:從事爆破的科研、設計、教學
  • 所在國家:中國
  • 地區:唐山市
協會介紹,分支機構,協會章程,

協會介紹

協會現設有八個常務職務和部門:理事長、常務副理事長、秘書長、副秘書長、秘書處、培訓考核處、科技信息處、財務處。2008年7月,協會成立分支機構:唐山市爆破專家委員會。各個部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堅持為政府、行業和企業服務,團結唐山市廣大爆破工作者,發揚奉獻、創新、求實、協作精神。推動我市爆破事業的繁榮與發展,為我市社會主義建設做出貢獻。
唐山市爆破協會
協會主要業務範疇:
1、協助政府有關部門,調查研究本行業的基本情況、管理體制、專業隊伍狀況、技術裝備水平、市場動態、國內外爆破發展趨勢等問題,並提出加強行業管理、推動行業技術進步的建議;
2、組織進行爆破作業人員的培訓與考核;
3、配合業務主管單位對唐山地區工程爆破進行監督,對爆破資質、爆破設計方案進行專業審查;
4、開展技術諮詢與安全評估服務,根據《爆破安全規程GB 6722-2003》的要求,組織相關專家,對需要審核的爆破工程設計或者施工方案進行審核,並對重大爆破工程方案進行安全論證,出具審核意見;
5、對爆破工程事故進行調查分析,組織專家組出具書面技術鑑定報告及其針對施工單位的整改意見;
6、對炸藥生產單位的出廠產品,外埠廠進唐爆破器材在投入使用前進行質量監督,維護會員單位及其它單位的利益;
7、積極進行技術交流,引進先進爆破技術與產品,提高唐山市爆破行業的綜合技術水平和爆破安全管理水平;
8、承辦政府有關部門或企事業單位委託的其它事項等。
唐山市爆破協會聯繫方式:
地址:唐山市路南區衛國路4號(警察訓練學校1號樓三層)

分支機構

1、簡介
2008年7月,由唐山市爆破協會發起,經唐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召開可行性研討會指導下,報唐山市民政局審批,於同年8月份爆破協會的分支機構“唐山市爆破專家委員會”正式成立,這標誌著唐山市的爆破行業服務專業化、爆破工程審批專業化,唐山市的工程爆破管理步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專家委員會成立後,實現了專業化爆破技術諮詢、技術服務以及資質鑑定,加速引進先進爆破技術與產品,進一步提高了唐山市爆破行業專業水平,完善了爆破行業的監督管理體系。
2、唐山市爆破專家委員會的宗旨
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堅持為政府、行業和企業服務,團結唐山市廣大爆破工作者,發揚奉獻、創新、求實、協作精神,推動行業技術進步,促進我市爆破事業的繁榮與發展,為我市社會主義建設做出貢獻。
3、唐山市爆破專家委員會的業務範圍
(1)爆破技術諮詢與技術服務,引進先進爆破技術與產品;
(2)爆破資質審查;
(3)爆破設計方案審查;
(4)爆破工程安全評估論證;
(5)對因爆破施工引起的爭議進行技術鑑定,出具書面結論報告;
(6)協助政府進行爆破事故鑑定

協會章程

本章程為2011年12月2日,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名稱:唐山市爆破協會,英文名稱為:TangShan Association of Blasting,縮寫為TSAB。
第二條 本協會是由唐山市從事爆破的科研、設計、教學、施工、管理、經營的企事業單位和工程爆破界知名專家自願組成的專業性、地方性、非盈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堅持為政府、行業和企業服務,團結唐山市廣大爆破工作者,發揚奉獻、創新、求實、協作精神,推動行業技術進步,促進我市爆破事業的繁榮與發展,為我市經濟建設做出貢獻。
第四條 唐山市爆破協會是經唐山市民政局核准登記的地方性社會團體法人,業務主管單位是唐山市公安局。本協會接受唐山市公安局的業務指導和唐山市民政局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的住所:唐山市路南區衛國路4號,唐山市人民警察訓練學校一號樓三層。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 協助政府有關部門,調查研究本行業的基本情況、管理體制、專業隊伍狀況、技術裝備水平、市場動態、國內外爆破發展趨勢等問題,並提出加強行業管理、推動行業技術進步的建議。
(二) 組織涉爆人員進行爆破技術培訓、考核。
(三) 配合業務主管單位對唐山地區工程爆破進行監督,對爆破資質、爆破設計方案進行專業審查。
(四) 對爆破工程施工引起的企業與民眾之間的糾紛進行技術鑑定,組織專家形成正確的書面結論報告。
(五) 開展技術諮詢與安全評估服務,根據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參與對重大爆破工程方案的論證及爆破事故調查分析,提出結論和處理建議。
(六) 對炸藥生產單位的出廠產品,外埠廠進唐爆破器材在投入使用前進行質量監督,維護會員單位及其它單位的利益。
(七) 積極進行技術交流,引進先進爆破技術與產品,提高唐山市爆破行業的綜合技術水平和爆破安全管理水平。
(八) 承辦政府有關部門或企事業單位委託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協會會員分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 單位會員:凡是與爆破有關,具有一定數量專業人員的從事科研、教學、管理、設計、施工、經營的企事業單位,承認本協會章程,自願加入本協會,並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均可以單位名義申請為單位會員。
個人會員:凡是從事爆破工作,具有工程師或相當技術水平的科技人員、管理幹部以及積極支持爆破事業的人員,承認本協會章程,自願加入本協會,均可申請為個人會員。
名譽會員:對爆破事業發展有重大貢獻,具有較高學術威望,積極參與、協助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的專家、學者,經協會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可授予名譽會員稱號。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填寫入會登記表;
(二)經理事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後,提交常務理事會確認;
(三)由協會秘書處頒發會員證書。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三)享有本協會開展各種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協會工作有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任務;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協會反映有關情況,提供有關學術論文、研究成果、管理經驗等資料;
(六)與本協會經常保持聯繫(通訊地址和聯繫電話如有變化時應主動告知協會)。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
一般情況下,會員如果兩年以上(包含兩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並按要求交回會員證書。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本協會設立理事會。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常務理事、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兩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幕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設立理事長辦公會,由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組成。組織領導協會日常工作,對常務理事會負責。本協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所學專業為礦業工程、爆破工程、炸藥、安全工程或相關專業,副教授或工程師以上職稱;
(三)在工程爆破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最高任職年齡一般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為五年。一般連任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或超過兩屆連任的,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或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機關批准同意。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理事長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和理事長辦公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和理事長辦公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四)決定聘任副秘書長和各辦事機構主要負責人。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職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九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時,由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算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經2011年12月2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本協會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唐山市民政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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