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居民申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在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
基本介紹
- 事項名稱:申領、換領和丟失補領居民身份證
- 事項類型:承諾件
- 承諾時限:市區和縣城區派出所18個工作日,其他派出所20個工作日。
- 辦理地點:派出所
-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周六、日預約
- 辦事分類:戶政業務
法律依據,收費標準,辦事須知,申請材料,辦理流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河北省公安廳便民利民措施》
收費標準
申領、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收取工本費每證20元,對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收取工本費每證40元。《關於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322號)。
辦事須知
年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申領、換領和補領居民身份證的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申請材料
1、居民戶口簿;
2、換領需攜帶原居民身份證;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提出申請,提供《居民戶口薄》
2、派出所逐項審核戶口登記項目後列印《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3、民眾對辦證信息核對《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確認後在申請人簽名欄簽字,未滿十六周歲的由其監護人核對《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後在申請人簽名欄簽字;
4、領取《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5、證件制出返回派出所後,派出所通知申請人或其監護人憑《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派出所領取居民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