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魯番文書,1969年出土於新疆吐魯番哈拉和卓墓地39號墓,現藏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博物館。此件手實已經過剪裁,內容不完整,形成時間為唐貞觀十四年至二十三年(640~649年)。手實是唐代民戶向官府申報戶口、土地的文書。《新唐書·食貨志》載:“凡里有手實,歲終具民之年與地之闊狹,為鄉帳。”鄉帳是官府編造戶籍、劃分戶等、徵收賦役的依據。唐代西州手實的內容包括家口姓名、性別、年齡、身狀,土地地段、畝數、四至。為保證民戶據實申報,《唐律疏議》分別規定了申報人、家長、里正、州縣官不依法登記戶口的刑罰。西州戶籍手實的存在表明唐中央政府的政令在西州地區得到了貫徹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