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2025年第九屆亞洲冬季運動會智慧財產權保護辦法

《哈爾濱市2025年第九屆亞洲冬季運動會智慧財產權保護辦法》是為了加強對2025年第九屆亞洲冬季運動會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維護亞冬會智慧財產權權利人和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特殊標誌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出台的保護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爾濱市2025年第九屆亞洲冬季運動會智慧財產權保護辦法
  • 頒布時間:2024年
  • 發布單位:哈爾濱市人民政府
制定背景,內容解讀,

制定背景

為了加強對2025年第九屆亞洲冬季運動會(以下簡稱亞冬會)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維護亞冬會智慧財產權權利人和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特殊標誌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出台此《辦法》。

內容解讀

一、制定《辦法》的背景和必要性
保護亞冬會智慧財產權是2025年第九屆亞冬會主辦城市和亞冬會組織委員會(以下簡稱組委會)踐行申辦承諾、履行《主辦城市契約》約定的應盡義務。按照《主辦城市契約》有關要求,組委會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一年內,確保亞冬會有關智慧財產權得到特別立法保護,否則將構成重大違約。因此,亞冬會智慧財產權保護立法工作被列入亞冬會籌辦工作重要里程碑任務一級目錄。當前,組委會正在有序推進亞冬會會徽、吉祥物、口號等智慧財產權的商標註冊、特殊標誌登記、著作權登記等工作,獲權後需要通過專項立法加強對亞冬會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力度,並對偽造亞冬會標識、製造與亞冬會虛假聯繫的隱形行銷等侵權行為進行規制。《辦法》的出台,對維護亞冬會智慧財產權權利人合法權益,確保亞冬會的高質量舉辦,提升哈爾濱作為主辦城市的聲譽和形象發揮重要作用。
二、制定過程
亞冬會執委會組織推進《辦法》的起草工作,成立了立法起草工作領導小組,編制了立法工作任務推進表,認真組織學習了相關法律法規,借鑑了杭州、北京等地區的大型體育賽事智慧財產權保護方面立法經驗,諮詢了杭州亞運會期間出現的智慧財產權侵權方面問題,有針對性地加強了相關制度設計,徵求了執委會內部和社會公眾的意見。提請市司法局立法審查後,又進一步徵求了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意見,定向徵求了企業、行業協會、市工商聯的意見,召開了立法專家論證會。《辦法》經2024年2月21日市政府第4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於2024年3月2日公布,4月5日起施行。
三、《辦法》的主要內容
《辦法(草案)》共18條,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明確了亞冬會智慧財產權客體。將亞冬會智慧財產權客體進行了一一細化列舉,既有亞冬會名稱、會徽、吉祥物、火炬、獎牌、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域名等客體,還包括開閉幕式活動設計方案、彩排信息的商業秘密。
(二)規定了政府及部門職責。第六條規定了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的保護和協調職責;市市場監管部門的統籌協調和聯動機制建立職責。市場監管部門、著作權主管部門和區縣(市)文化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保護和侵權行為查處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做好亞冬會智慧財產權保護相關工作。
(三)確定了權利主體和保護工作機制。一是明確智慧財產權權利人為組委會和亞奧理事會,組委會依據主辦城市契約行使亞冬會智慧財產權權利;二是組委會建立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機制,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作和信息共享;三是組委會通過商標註冊、專利申請、著作權登記、商業秘密保密措施、申請海關保護備案、域名註冊、契約約定等方式保護亞冬會智慧財產權。
(四)規範了權利使用行為。從權利價值實現角度,明確使用亞冬會智慧財產權,應當取得組委會許可,並按照許可的範圍、方式和期限使用;從社會價值實現角度,開闢了非商業目的使用亞冬會智慧財產權的途徑,從而保護公益性宣傳亞冬會的熱情。
(五)細化了侵犯行為表現形式。在傳統的偽造亞冬會商標標識,剽竊、篡改亞冬會作品,製造銷售外觀設計專利產權等侵權行為的基礎上,將打“擦邊球”的隱形行銷行為,利用亞冬會元素開展引人誤解的混淆行為,擅自進行直播、轉播,披露商業秘密等不正當行為,納入禁止行為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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