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道外區民政局是哈爾濱市道外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爾濱市道外區民政局
- 辦公地址:哈爾濱市道外區北十四道街55號
- 性質:政府機構
- 主管單位:哈爾濱市道外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佟明松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貫徹執行民政事業發展戰略,編制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2.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登記管理和監察的責任。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3.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政策、標準和實施細則,統籌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低收入家庭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等工作。
4.負責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5.負責區域內行政區劃的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區域內城鄉(鎮)以上行政區劃變更方案;負責鄉(鎮)、街道辦事處的設立、撤銷、命名、更名和人民政府駐地遷移及界線變更的審核申報。負責區域內地名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街路名稱的審核及地名標誌設定轉報工作;指導街道、鄉(鎮)街路命名及門牌號的設定工作;負責審核轉報自然地理實體的命名和更名。
6.負責貫徹實施《婚姻法》,依法辦理行政區域內的內地居民之間的婚姻登記工作。
7.負責殯葬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
8.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9.負責落實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落實。
10.負責落實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11.負責落實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12.負責落實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13.負責全區養老機構行業、殯葬服務機構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14.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5.職能轉變。區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鄉鎮、街道以及薄弱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有關職責分工:
1.與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貫徹實施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民政局負責志願服務行政管理工作,志願服務組織登記管理、志願服務信息化建設、違法志願服務行為調查處理;規範、指導志願服務活動、志願者註冊、志願服務記錄和證明等。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建立志願服務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對志願服務工作的統籌規劃、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和經驗推廣,統籌組織重大志願服務活動。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 局長 佟明松
黨組成員 副局長 三級調研員 宋文靜
黨組成員 副局長劉偉
四級調研員 單濤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2.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科(養老服務管理科)
3.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科(社會事務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