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人民政府為加快城市氣象事業發展,按照《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氣象事業發展的意見》(黑政發〔2006〕65號,以下簡稱《意見》)要求,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提出並頒布的實施意見。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為加快我市氣象事業發展,按照《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氣象事業發展的意見》(黑政發〔2006〕65號,以下簡稱《意見》)要求,結合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提高認識,明確氣象事業發展目標
氣象事業是科技型、基礎性社會公益事業,在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推動全社會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快氣象事業發展,是構建哈爾濱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城市,科學應對突發災害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迫切需要。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意見》精神,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做好氣象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積極推進我市氣象事業加快發展。
哈爾濱市氣象事業發展的總體目標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公共氣象的發展方向,按照一流裝備、一流技術、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進一步強化觀測基礎,提高預測、預報水平,加快科技創新,提升氣象事業對全市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城市安全的保障與支撐能力。到2010年,率先在全省實現氣象事業現代化,達到國內先進、省會城市一流水平。到2020年,建成結構完善、功能先進的氣象事業現代化體系,實現氣象事業整體實力達到同期全國大城市先進水平,為把我市建成適宜創業、適宜人居、適宜人的全面發展的現代文明城市提供一流的氣象服務。
二、全面提高氣象服務水平
加快氣象事業發展要把氣象服務工作放在首位,強化“服務大局、服務決策、服務社會”的意識,樹立“公共氣象、安全氣象、資源氣象”的理念,全面提高氣象服務水平。
(一)提高氣象工作服務於城市安全的水平
針對重大突發性氣象災害的特點,切實把加強突發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作為完善我市綜合減災體系的重點,做到實時監測、準確預報、及時預警、廣泛發布。瞄準全國先進水平,加快建設哈爾濱市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基地步伐,逐步建立哈爾濱市現代化的氣象災害防禦體系。要積極擴展預警基地功能的外延,與兄弟省會城市聯合打造一條覆蓋東北三省的氣象災害防禦體系網。完善氣象預測預警系統,以提高天氣、氣候預測預警準確率為核心,不斷完善氣象預測系統、預警發布系統。各級政府要鼓勵、支持氣象部門加大我市區域氣象災害發生機理、預測和防禦等科學技術研究,為提高天氣預報和氣候預測能力提供科技支撐。
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氣象災害防禦工作,堅持避害與趨利並舉,建立各級政府組織協調、各部門分工負責的氣象災害應急回響機制,構建氣象災害預警應急工作體系,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在突發公共事件分析和現場處置中,要充分發揮氣象部門的作用,使氣象工作貫穿於城市防災體系的各個環節。各級氣象部門要根據我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訂、完善各類氣象災害防禦應急預案,強化氣象災害應急聯動機制,提高突發氣象災害的預警和應急回響能力。切實加強氣象災害的調查和影響評估,增強對農林業病蟲害、地質災害、沙塵暴災害、森林草原火災、雷電災害等自然災害和區域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等突發性公共事件的氣象預警及應急保障能力。
(二)提高氣象工作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平
要完善氣象服務機制,拓寬氣象工作服務領域。提高氣象工作為重大工程建設和重大活動服務的能力,重點建立以高密度多要素觀測、精細化預報、高效應急服務為特徵的氣象工作服務體系;提高氣象工作為城市科學管理服務的能力,重點結合城市網路化管理體系建設,發揮氣象工作在綜合災害早期預警系統和城市應急管理體系中的作用;提高氣象工作為建設生態型城市服務的能力,重點圍繞哈爾濱生態市建設,搞好生態氣象服務;提高氣象為綜合交通便捷化服務的能力,重點搞好道路氣象監測預警和現代物流業跟蹤氣象服務;提高氣象工作為交通幹線運行以及為松花江流域經濟發展服務的能力。
經濟、農業、建設、交通、衛生、能源、規劃、水務、環保、公安、消防、民政等部門要與氣象部門密切合作,深入研究氣候和氣候變化對城市經濟建設、社會發展以及市民健康的影響,將氣候變化監測和預測數據作為調整城市規劃和功能布局、制定城市發展戰略的重要依據。在開展城市規劃編制、進行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經濟開發項目前,氣象部門要依法組織好有關氣候方面的可行性論證,避免和減少建設項目受到氣象災害和氣候變化的影響及對城市氣候環境的破壞,確保項目建設與生態環境相協調。充分利用氣象衛星遙感及衛星測量等高科技手段,推動氣象領域的技術進步。積極推進氣象生態環境業務系統建設,加強哈爾濱大氣成分觀測、預報和服務工作,保護城市生態環境。在氣象採暖節能、松花江流域洪枯水預測、哈爾濱風能資源普查和利用等方面,要充分發揮氣象部門的優勢,讓氣象科技面向並服務於全市經濟社會發展。
(三)提高氣象工作服務於人民生活的水平
各級政府要把公共氣象服務系統納入政府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範疇,進一步強化氣象公共服務職能,加快現代化進程。要以需求為導向,以滿足服務對象的要求為目標,建立健全涵蓋政府決策服務、公眾服務和專業專項服務等領域的全方位氣象服務體系。要通過改善服務手段、增加服務產品、提高服務質量,不斷滿足人民民眾對氣象信息的迫切需求。廣電、通信、建設、房產住宅、交通等部門和單位要充分利用各類公共信息發布平台,為拓展氣象信息發布渠道提供支持和保障,做到氣象信息進村鎮、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建立暢通的氣象信息服務渠道,提高公共氣象服務的時效性。要根據市民需求的動態變化,以人體健康為重點,豐富氣象服務產品,並從分區預報著手開展精細化氣象服務,滿足廣大人民民眾的需要。
(四)提高氣象工作服務於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水平
各級氣象部門要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強天氣、氣候和氣候變化對農業生產影響的研究及應對工作,儘快建立全市糧食生產氣象服務系統,加強農業氣象災害預警、評估和糧食產量預報服務,積極開展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發生趨勢預報和鄉鎮天氣預報,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氣象保障。要根據農業區劃、農業資源與環境資料庫資料,對農業自然資源與環境進行細化、分類、分區評估。要以糧食生產和農民生命財產安全為重點,增強提供氣象服務和人工影響天氣的能力,減輕氣象災害損失,促進農業增產和農民增收。要積極拓寬服務“三農”的領域,深入開展涵蓋農作物生育期、土壤墒情、糧食產量等一系列預報服務,面向農民搞好農業氣象適用技術的諮詢服務。加強氣象信息傳播渠道建設,利用多種現代通訊手段使氣象信息進村入戶。
(五)提高氣候資源的開發利用水平
各級政府要認真組織氣候資源的普查評估工作,為氣候資源開發利用提供科學依據。各級氣象部門要加強風能、太陽能、生態與農業氣候資源、空中雲水資源等氣候資源的開發利用。市氣象部門要積極組建全市風力強度、太陽輻射監測網,開展風能、太陽能資源的普查和評估,為制定風能、太陽能資源開發利用提供科學依據,為風電場和太陽能電站的勘查、選址、建設、運行提供實時氣象監測和預報服務。開展風電場選址所使用的設備與資料要經市氣象部門鑑定與審核。
各級氣象部門要提高人工影響天氣的科學指揮、作業水平及作業效率,使這項工作由應急性抗旱作業向以增加水資源為目的的經常性作業轉變,由實施旱區作業向實施江河、水庫匯水區作業拓展。加強人工影響天氣的科學研究,在積極開展人工增雨和人工防雹工作的基礎上,逐步嘗試實施人工增雪、消雨、消霧、防霜等人工影響天氣活動。
三、進一步增強我市氣象防災減災能力
建設具有國家先進水平的氣象現代化體系,要圍繞我市氣象事業發展中面臨的突出問題,深入開展調查研究,通過加強氣象綜合觀測與信息網路系統建設,構建先進的技術裝備平台,提高氣象預測、預報和防災、減災能力。
(一)加快綜合氣象觀測能力建設
綜合氣象觀測系統是重要的公共基礎設施,是氣象和地球相關學科業務與科研的重要基礎。要根據國內外氣象觀測體系發展趨勢,瞄準國際先進水平,加快綜合氣象觀測能力建設。市氣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我市氣象觀測站網的規劃和管理,編制全市氣象觀測設施及站網發展規劃,做到統一布局、規範標準、共同建設。要針對我市地域廣闊、城市表面特徵複雜和氣象災害多發的特點,力爭到2010年建成覆蓋天、地、空三基,物理、化學要素齊全,機動性能強、自動化程度高的一體化氣象觀測體系,建立覆蓋全市以村鎮為單位的氣象災害監測網。完善天氣雷達網,建設高密度風廓線儀和GPS觀測網;建立移動觀測系統;健全市區、內河流域、旅遊景點、高速公路沿線的氣象監測網。建設全市雷電監測網,提供雷電評估和防雷設施安全檢測服務,升級氣象衛星遙感監測系統,圍繞建設生態型城市和提高市民生活質量,建立大氣成分觀測網,完善農業氣象和生態觀測網,增強大氣成分、城市氣象和氣候及氣候變化的觀測能力。適應2009年世界大學生冬季運動會重點工程建設的需要,加強專項加密氣象觀測能力建設,並利用移動觀測系統對重大活動開展定點實時的精細化氣象監測服務。
(二)推進氣象信息共享能力建設
要推動氣象及相關信息的整合,提高全社會利用氣象及相關信息的水平。針對我市氣象信息多元化管理的特點,以氣象主管部門為主,建設適應綜合探測體系的高效、可靠氣象資料收集和信息共享平台,強化氣象探測儀器標準化管理。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氣象信息共享平台,積極提供和共享大氣、水文、環境、生態與農業、民政、國土資源等方面的數據信息。針對全社會對氣象信息的不同需求,以大型綜合公共氣象網站建設為重點,加強氣象信息分類加工,基本建成面向全社會的氣象信息共享體系。針對大氣無邊界的特點,以哈爾濱市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基地信息平台為依託,做好松花江流域的天氣、氣候監測信息共享和服務工作。
(三)加強氣象預測預報能力建設
提高氣象預測、預報水平是提高城市應急防災減災能力、保證政府科學決策和社會各方面利用氣象信息的基礎。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在我市開展各類氣象業務和科研項目,帶動我市逐步實現定時、定點、定量的精細化預報。要加快氣象科技創新,提高氣象預測預報的科技含量,增強氣象預測預報的準確性、及時性和精細度。要增強局地強對流等災害性、關鍵性、轉折性重大天氣、氣候的預測預報和預警能力,強化潛勢預報,加強對氣象災害、氣候變化、氣象資源對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安全影響的研究和預估、預警。
四、完善各項措施,促進我市氣象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要深化改革,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和科技創新,為加快氣象事業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統籌規劃,加大對氣象事業的投入力度
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氣象事業的發展,加強領導,統籌規劃,加大投入,強化措施。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快氣象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6〕3號)和省政府下發的《意見》要求,各級財政要加大對氣象事業的投入力度,為氣象事業的發展提供穩定增長的資金來源。各級政府對氣象部門服務於當地經濟建設和社會進步、科學合理開發利用氣候資源、防災減災等所需的基本建設投入和事業經費,要納入本級政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和財政預算。要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氣象部門職工的醫療、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障工作。氣象部門的職工應享受當地財政部門出台的各種相關津貼、補貼等生活福利待遇,所需經費由當地財政部門給予解決。
(二)加強管理,密切氣象事業的協作
各級政府要加強對氣象事業的管理,按照合理布局、有效利用的原則,積極推進氣象資源的合理配置,充分發揮整體效益。各級氣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行業管理,通過建立協調機制,將各部門自建的氣象探測設施納入氣象觀測網路的總體布局。積極落實國家氣象事業發展規劃,共同推進重大氣象工程、氣象科學基礎研究和技術開發的合作建設。近期,要圍繞哈爾濱市氣象綜合探測及應急服務系統建設、哈爾濱市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基地建設、人工影響天氣、防雷減災、氣象節能、清潔能源開發利用和全市主要交通沿線氣象監測等內容,儘快啟動相關合作項目,並使其儘早實施、發揮作用。
(三)搞好氣象法制建設,普及氣象科學知識
要加快氣象災害防禦、氣候資源開發等方面的法制建設,完善相關的配套法規和規章。要進一步明確各級氣象部門職責,強化氣象部門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特別要規範和健全地方氣象事業機構和編制。加強氣象執法監督,保護好氣象設施及探測環境,依法管理和規範氣象災害監測預警、人工影響天氣、雷電災害防護、氣候資源開發利用、氣象信息發布等活動。建立健全以綜合探測、氣象儀器設備和氣象服務技術為重點的氣象標準化體系,加強氣象業務工作的標準化、規範化管理。加強氣象法律法規和科學知識的宣傳教育,普及氣象知識,增強全社會氣象意識。
(四)推動氣象事業創新,加快人才隊伍建設
要不斷深化氣象科技體制改革,構建氣象科技創新體系,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加強氣象觀測、氣象災害監測預警預報、氣候變化應對、人工影響天氣、大氣成分分析、氣象資源利用等領域的基礎研究和套用研究。設立氣象科技研發專項資金,切實加大對氣象領域高新技術研究、開發的支持力度,加快氣象科技成果的套用和推廣。積極開展氣象國際交流與合作,參加氣候系統及其相關領域國際組織的有關業務計畫。根據我市的實際需要,積極引進、消化、吸收國內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提升我市氣象工作的整體水平。
各級人事部門要按照我市人才發展戰略規劃,以創新人才引進機制為重點,充分發揮相關科研部門和在哈高校的人才優勢,積極創造條件,切實加強全市氣象人才隊伍建設,努力為我市氣象事業的發展提供強大的人力和智力支撐。
為加快我市氣象事業發展,按照《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氣象事業發展的意見》(黑政發〔2006〕65號,以下簡稱《意見》)要求,結合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提高認識,明確氣象事業發展目標
氣象事業是科技型、基礎性社會公益事業,在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推動全社會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快氣象事業發展,是構建哈爾濱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城市,科學應對突發災害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迫切需要。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意見》精神,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做好氣象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積極推進我市氣象事業加快發展。
哈爾濱市氣象事業發展的總體目標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公共氣象的發展方向,按照一流裝備、一流技術、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進一步強化觀測基礎,提高預測、預報水平,加快科技創新,提升氣象事業對全市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城市安全的保障與支撐能力。到2010年,率先在全省實現氣象事業現代化,達到國內先進、省會城市一流水平。到2020年,建成結構完善、功能先進的氣象事業現代化體系,實現氣象事業整體實力達到同期全國大城市先進水平,為把我市建成適宜創業、適宜人居、適宜人的全面發展的現代文明城市提供一流的氣象服務。
二、全面提高氣象服務水平
加快氣象事業發展要把氣象服務工作放在首位,強化“服務大局、服務決策、服務社會”的意識,樹立“公共氣象、安全氣象、資源氣象”的理念,全面提高氣象服務水平。
(一)提高氣象工作服務於城市安全的水平
針對重大突發性氣象災害的特點,切實把加強突發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作為完善我市綜合減災體系的重點,做到實時監測、準確預報、及時預警、廣泛發布。瞄準全國先進水平,加快建設哈爾濱市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基地步伐,逐步建立哈爾濱市現代化的氣象災害防禦體系。要積極擴展預警基地功能的外延,與兄弟省會城市聯合打造一條覆蓋東北三省的氣象災害防禦體系網。完善氣象預測預警系統,以提高天氣、氣候預測預警準確率為核心,不斷完善氣象預測系統、預警發布系統。各級政府要鼓勵、支持氣象部門加大我市區域氣象災害發生機理、預測和防禦等科學技術研究,為提高天氣預報和氣候預測能力提供科技支撐。
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氣象災害防禦工作,堅持避害與趨利並舉,建立各級政府組織協調、各部門分工負責的氣象災害應急回響機制,構建氣象災害預警應急工作體系,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在突發公共事件分析和現場處置中,要充分發揮氣象部門的作用,使氣象工作貫穿於城市防災體系的各個環節。各級氣象部門要根據我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訂、完善各類氣象災害防禦應急預案,強化氣象災害應急聯動機制,提高突發氣象災害的預警和應急回響能力。切實加強氣象災害的調查和影響評估,增強對農林業病蟲害、地質災害、沙塵暴災害、森林草原火災、雷電災害等自然災害和區域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等突發性公共事件的氣象預警及應急保障能力。
(二)提高氣象工作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平
要完善氣象服務機制,拓寬氣象工作服務領域。提高氣象工作為重大工程建設和重大活動服務的能力,重點建立以高密度多要素觀測、精細化預報、高效應急服務為特徵的氣象工作服務體系;提高氣象工作為城市科學管理服務的能力,重點結合城市網路化管理體系建設,發揮氣象工作在綜合災害早期預警系統和城市應急管理體系中的作用;提高氣象工作為建設生態型城市服務的能力,重點圍繞哈爾濱生態市建設,搞好生態氣象服務;提高氣象為綜合交通便捷化服務的能力,重點搞好道路氣象監測預警和現代物流業跟蹤氣象服務;提高氣象工作為交通幹線運行以及為松花江流域經濟發展服務的能力。
經濟、農業、建設、交通、衛生、能源、規劃、水務、環保、公安、消防、民政等部門要與氣象部門密切合作,深入研究氣候和氣候變化對城市經濟建設、社會發展以及市民健康的影響,將氣候變化監測和預測數據作為調整城市規劃和功能布局、制定城市發展戰略的重要依據。在開展城市規劃編制、進行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經濟開發項目前,氣象部門要依法組織好有關氣候方面的可行性論證,避免和減少建設項目受到氣象災害和氣候變化的影響及對城市氣候環境的破壞,確保項目建設與生態環境相協調。充分利用氣象衛星遙感及衛星測量等高科技手段,推動氣象領域的技術進步。積極推進氣象生態環境業務系統建設,加強哈爾濱大氣成分觀測、預報和服務工作,保護城市生態環境。在氣象採暖節能、松花江流域洪枯水預測、哈爾濱風能資源普查和利用等方面,要充分發揮氣象部門的優勢,讓氣象科技面向並服務於全市經濟社會發展。
(三)提高氣象工作服務於人民生活的水平
各級政府要把公共氣象服務系統納入政府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範疇,進一步強化氣象公共服務職能,加快現代化進程。要以需求為導向,以滿足服務對象的要求為目標,建立健全涵蓋政府決策服務、公眾服務和專業專項服務等領域的全方位氣象服務體系。要通過改善服務手段、增加服務產品、提高服務質量,不斷滿足人民民眾對氣象信息的迫切需求。廣電、通信、建設、房產住宅、交通等部門和單位要充分利用各類公共信息發布平台,為拓展氣象信息發布渠道提供支持和保障,做到氣象信息進村鎮、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建立暢通的氣象信息服務渠道,提高公共氣象服務的時效性。要根據市民需求的動態變化,以人體健康為重點,豐富氣象服務產品,並從分區預報著手開展精細化氣象服務,滿足廣大人民民眾的需要。
(四)提高氣象工作服務於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水平
各級氣象部門要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強天氣、氣候和氣候變化對農業生產影響的研究及應對工作,儘快建立全市糧食生產氣象服務系統,加強農業氣象災害預警、評估和糧食產量預報服務,積極開展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發生趨勢預報和鄉鎮天氣預報,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氣象保障。要根據農業區劃、農業資源與環境資料庫資料,對農業自然資源與環境進行細化、分類、分區評估。要以糧食生產和農民生命財產安全為重點,增強提供氣象服務和人工影響天氣的能力,減輕氣象災害損失,促進農業增產和農民增收。要積極拓寬服務“三農”的領域,深入開展涵蓋農作物生育期、土壤墒情、糧食產量等一系列預報服務,面向農民搞好農業氣象適用技術的諮詢服務。加強氣象信息傳播渠道建設,利用多種現代通訊手段使氣象信息進村入戶。
(五)提高氣候資源的開發利用水平
各級政府要認真組織氣候資源的普查評估工作,為氣候資源開發利用提供科學依據。各級氣象部門要加強風能、太陽能、生態與農業氣候資源、空中雲水資源等氣候資源的開發利用。市氣象部門要積極組建全市風力強度、太陽輻射監測網,開展風能、太陽能資源的普查和評估,為制定風能、太陽能資源開發利用提供科學依據,為風電場和太陽能電站的勘查、選址、建設、運行提供實時氣象監測和預報服務。開展風電場選址所使用的設備與資料要經市氣象部門鑑定與審核。
各級氣象部門要提高人工影響天氣的科學指揮、作業水平及作業效率,使這項工作由應急性抗旱作業向以增加水資源為目的的經常性作業轉變,由實施旱區作業向實施江河、水庫匯水區作業拓展。加強人工影響天氣的科學研究,在積極開展人工增雨和人工防雹工作的基礎上,逐步嘗試實施人工增雪、消雨、消霧、防霜等人工影響天氣活動。
三、進一步增強我市氣象防災減災能力
建設具有國家先進水平的氣象現代化體系,要圍繞我市氣象事業發展中面臨的突出問題,深入開展調查研究,通過加強氣象綜合觀測與信息網路系統建設,構建先進的技術裝備平台,提高氣象預測、預報和防災、減災能力。
(一)加快綜合氣象觀測能力建設
綜合氣象觀測系統是重要的公共基礎設施,是氣象和地球相關學科業務與科研的重要基礎。要根據國內外氣象觀測體系發展趨勢,瞄準國際先進水平,加快綜合氣象觀測能力建設。市氣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我市氣象觀測站網的規劃和管理,編制全市氣象觀測設施及站網發展規劃,做到統一布局、規範標準、共同建設。要針對我市地域廣闊、城市表面特徵複雜和氣象災害多發的特點,力爭到2010年建成覆蓋天、地、空三基,物理、化學要素齊全,機動性能強、自動化程度高的一體化氣象觀測體系,建立覆蓋全市以村鎮為單位的氣象災害監測網。完善天氣雷達網,建設高密度風廓線儀和GPS觀測網;建立移動觀測系統;健全市區、內河流域、旅遊景點、高速公路沿線的氣象監測網。建設全市雷電監測網,提供雷電評估和防雷設施安全檢測服務,升級氣象衛星遙感監測系統,圍繞建設生態型城市和提高市民生活質量,建立大氣成分觀測網,完善農業氣象和生態觀測網,增強大氣成分、城市氣象和氣候及氣候變化的觀測能力。適應2009年世界大學生冬季運動會重點工程建設的需要,加強專項加密氣象觀測能力建設,並利用移動觀測系統對重大活動開展定點實時的精細化氣象監測服務。
(二)推進氣象信息共享能力建設
要推動氣象及相關信息的整合,提高全社會利用氣象及相關信息的水平。針對我市氣象信息多元化管理的特點,以氣象主管部門為主,建設適應綜合探測體系的高效、可靠氣象資料收集和信息共享平台,強化氣象探測儀器標準化管理。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氣象信息共享平台,積極提供和共享大氣、水文、環境、生態與農業、民政、國土資源等方面的數據信息。針對全社會對氣象信息的不同需求,以大型綜合公共氣象網站建設為重點,加強氣象信息分類加工,基本建成面向全社會的氣象信息共享體系。針對大氣無邊界的特點,以哈爾濱市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基地信息平台為依託,做好松花江流域的天氣、氣候監測信息共享和服務工作。
(三)加強氣象預測預報能力建設
提高氣象預測、預報水平是提高城市應急防災減災能力、保證政府科學決策和社會各方面利用氣象信息的基礎。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在我市開展各類氣象業務和科研項目,帶動我市逐步實現定時、定點、定量的精細化預報。要加快氣象科技創新,提高氣象預測預報的科技含量,增強氣象預測預報的準確性、及時性和精細度。要增強局地強對流等災害性、關鍵性、轉折性重大天氣、氣候的預測預報和預警能力,強化潛勢預報,加強對氣象災害、氣候變化、氣象資源對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安全影響的研究和預估、預警。
四、完善各項措施,促進我市氣象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要深化改革,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和科技創新,為加快氣象事業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統籌規劃,加大對氣象事業的投入力度
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氣象事業的發展,加強領導,統籌規劃,加大投入,強化措施。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快氣象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6〕3號)和省政府下發的《意見》要求,各級財政要加大對氣象事業的投入力度,為氣象事業的發展提供穩定增長的資金來源。各級政府對氣象部門服務於當地經濟建設和社會進步、科學合理開發利用氣候資源、防災減災等所需的基本建設投入和事業經費,要納入本級政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和財政預算。要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氣象部門職工的醫療、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障工作。氣象部門的職工應享受當地財政部門出台的各種相關津貼、補貼等生活福利待遇,所需經費由當地財政部門給予解決。
(二)加強管理,密切氣象事業的協作
各級政府要加強對氣象事業的管理,按照合理布局、有效利用的原則,積極推進氣象資源的合理配置,充分發揮整體效益。各級氣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行業管理,通過建立協調機制,將各部門自建的氣象探測設施納入氣象觀測網路的總體布局。積極落實國家氣象事業發展規劃,共同推進重大氣象工程、氣象科學基礎研究和技術開發的合作建設。近期,要圍繞哈爾濱市氣象綜合探測及應急服務系統建設、哈爾濱市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基地建設、人工影響天氣、防雷減災、氣象節能、清潔能源開發利用和全市主要交通沿線氣象監測等內容,儘快啟動相關合作項目,並使其儘早實施、發揮作用。
(三)搞好氣象法制建設,普及氣象科學知識
要加快氣象災害防禦、氣候資源開發等方面的法制建設,完善相關的配套法規和規章。要進一步明確各級氣象部門職責,強化氣象部門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特別要規範和健全地方氣象事業機構和編制。加強氣象執法監督,保護好氣象設施及探測環境,依法管理和規範氣象災害監測預警、人工影響天氣、雷電災害防護、氣候資源開發利用、氣象信息發布等活動。建立健全以綜合探測、氣象儀器設備和氣象服務技術為重點的氣象標準化體系,加強氣象業務工作的標準化、規範化管理。加強氣象法律法規和科學知識的宣傳教育,普及氣象知識,增強全社會氣象意識。
(四)推動氣象事業創新,加快人才隊伍建設
要不斷深化氣象科技體制改革,構建氣象科技創新體系,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加強氣象觀測、氣象災害監測預警預報、氣候變化應對、人工影響天氣、大氣成分分析、氣象資源利用等領域的基礎研究和套用研究。設立氣象科技研發專項資金,切實加大對氣象領域高新技術研究、開發的支持力度,加快氣象科技成果的套用和推廣。積極開展氣象國際交流與合作,參加氣候系統及其相關領域國際組織的有關業務計畫。根據我市的實際需要,積極引進、消化、吸收國內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提升我市氣象工作的整體水平。
各級人事部門要按照我市人才發展戰略規劃,以創新人才引進機制為重點,充分發揮相關科研部門和在哈高校的人才優勢,積極創造條件,切實加強全市氣象人才隊伍建設,努力為我市氣象事業的發展提供強大的人力和智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