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尼族歷史悠久,遠在唐代以前即在寧洱居住,有哈尼、豪尼、碧約、卡多、阿木自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根據民族自願統稱為哈尼族。 哈尼族主要節日為“十月年”和“火把節”。每年農曆十月的第一個屬龍日定為歲首,舉行慶祝。由於長期與漢族交往,也與漢族同過春節。六月火把節(寧洱的哈尼族稱為“矻扎扎”),一個村或一個家族殺一頭牛祭“秋房”,將牛肉分給各戶,煮熟後,加青玉米雌絲花生、黃瓜、京豆、糯米飯供獻祖先,供獻時間需要五天。農曆六月二十四,各家用松柴扎火把,用枯松木研末炒黃做香面,將火把點燃,用香面撒在火焰上發出響聲,烘燎家裡各屋旮旯及畜廄,有的還撒到田邊地角,以示“驅鬼除魔”。爾後全村人聚在一起,在火把的火焰映照下邊歌邊舞,盡情狂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尼族風俗
- 由來:民族自願
- 婚俗:一夫一妻
- 建築:四合院
婚俗,建築,服飾,禮儀,禁忌,
婚俗
一夫一妻制是哈尼族的基本婚姻制度,棄妻再娶要向前妻和舅家賠禮。歷史上有姑表優先婚配的習俗,但堂兄妹不許婚配,同姓一般不通婚。青年男女在婚前可自由交往,談情說愛。結婚需雙方父母同意,雙方情投意合,就請媒人說親,女方家長同意後,男青年要到女方家參加生產勞動,喝訂婚酒,擇定日子下聘迎娶。迎娶時,男家要組織迎親隊,女家有對等人數送親。晚上,燃起篝火,青年男女圍在篝火旁,邊唱邊跳,熱鬧一夜。新娘有“哭婚”的習俗,出嫁當天早上,新娘、陪伴的姑娘和媳婦聚在新娘房間哭訴,已婚婦女教新娘到婆家後的禮節規矩;未婚姑娘祝賀新娘美滿幸福;新娘則與她們道訴別情,向長輩請教生活經驗,祝女伴們早結良緣。哈尼族允許贅婿上門,聯姻一般要門當戶對,故多為包辦婚姻。《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公布實施後,婚姻習俗已有很大改變,特別是姑表優先婚配的習俗杜絕,自由戀愛成婚的日愈增多,包辦婚姻日漸減少。
建築
住房一般分正房和耳房,有的還辟有地廳,組成四合院。正房為木架結構的樓房,一石墊基,土基砌牆。房頂蓋茅草或閃片。樓上堆放糧食和瓜菜,樓下為住房。左右耳房皆用泥土捶為平頂作為曬場,稱為土掌房。若有較多兒女即住右耳房。左耳房為廚房。與正房平行者稱為地廳,一般為茅草蓋頂的樓房,樓上堆放柴草農具,樓下關牲畜。清貧人家通常只有一幢茅草樓房,樓上住人及堆放糧食瓜菜,樓下關牲畜及堆放柴草農具。新中國成立以來,隨著生產發展和生活改善,大多數哈尼族住上了有樓有廈的瓦房。
服飾
哈尼族穿著用布多為自紡自織自染。紡線不用紡車,一不占用專門時間,婦女在趕集和出工的路上,一邊走路一邊用紡錠把棉花捻成粗細均勻的線。所織的土布,緊密牢實。哈尼族一般喜歡用自己織染的藏青色土布做衣服。男子多穿對襟上衣和大褲襠褲,以青布裹頭。女子服飾因自稱而異:“豪尼”女子穿粗布滿肩長衣服,長至膝蓋,下擺左右開口至腰部,胸前上端鑲彩色滾邊,滿肩邊縫有紅、黃、綠幾種顏色的花紋,系筒裙;裹藍布包頭,包頭邊的邊上繡錦線,後端邊上繡紅綠黃花紋;未婚女子腰系白腰帶,婚後改系藍腰帶,一般打護腿。“碧約”女子身穿長衣和自織自染自做的藏青色土布筒裙,小帽或包頭布上鑲銀泡珠,頸掛銀鏈,喜戴流蘇耳墜、銀鐲。未婚者頭戴青布小帽,腰系白色或粉紅色圍裙;已婚女子髮辮纏於頂,並於青布包頭。“西摩洛”婦女身穿黑衣,無紐扣而釘成排銀泡,腰系白短裙,用布裹頭,綁腿。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除老年人還保持原來的服飾外,年輕人都已逐步改穿現代裝。
禮儀
哈尼族普遍敬重長輩。吃飯時,好菜放在老人一邊,讓老人先嘗。兒女要給老人斟酒、盛飯,雙手捧上。在山間田野勞動休息時喝水,要讓年長的先喝,如果人多,按年齡大小順序飲用。當勞動歸來,晚輩要給老人端茶水、遞上水煙筒。
哈尼族熱情好客,在路上遇到相識或不相識的人,總是含笑問候、讓路,並熱情地邀請到家裡做客。客人到家,全家老小都要起身讓座,很快捧出一碗“燜鍋酒”。客人飲過酒,主人會喜笑顏開地倒上一懷濃茶,傾心交談。對客人必用最好的飯菜盛情款待。進餐時,先給客人斟酒,當給所有人斟完酒後,還要給客人再斟一次,以示酒源不斷,吉祥幸福。若是逢年過節到哈尼人家裡做客,主人還會拿出雪白團圓的糯米粑粑到火塘邊烘烤得兩面金黃開花時,吹拍乾淨,雙手捧給客人。客人上路,主人一直送到村邊。
禁忌
哈尼族過去認為火是家庭的生命,對火很敬畏,必須保護火種長久不息。每家都有數個不同的火塘。火塘的火不僅要煙火不斷,而且每個火塘的用處也不能弄混。哈尼族有許多禁忌,如產婦分娩,忌外人闖入室內;進村時不能披著衣服;不能用火塘上的三腳架烘濕鞋;禁止砍伐“龍樹”和將污穢物扔置“龍樹”之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