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尼族以多神崇拜和祖宗崇拜為主要內容,哈尼族宗教信仰,至今尚未形成全民的一神崇拜。滇西南少數地區的哈尼族,民國初年受外國傳教士的影響,兼信基督教。佛教也曾在這些地區傳播過。惟入教的人不多,影響不大。絕大多數的哈尼族信仰以萬物有靈為基礎的自然崇拜、魂鬼神崇拜和祖先崇拜。哈尼族自然崇拜的主要對象是山、水、樹、日、月、風、雷、冰雹、地震等。靈魂的觀念在哈尼族宗教信仰中曾占有重要地位。哈尼族認為,人有12個靈魂,分布於人體全身,對人體的安康起著不同的作用,只有12個魂都恪盡職守,一個不少地依附於人體時,人才能健康無恙。為此,哈尼族依據失魂的地點、方式及原因,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招魂、保魂和固魂習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尼族宗教
- 簡述:以多神崇拜和祖宗崇拜為主
- 關於哈尼族:約105萬人
- 代表活動:“祭龍”節活動
簡介,祭祀,靈魂觀念和喪葬禮儀,
簡介
中國哈尼族固有的宗教。該族約105萬人(1982),聚居於雲南省南和西南部。該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除少數地區外,大多已進入封建社會。其宗教信仰仍保持其固有宗教的許多特點。
哈尼族還沒有形成虔敬的一種崇拜,原始的萬物有靈,多神崇拜和祖先崇拜,是其宗教信仰的主要內容。有少數地方信仰基督教。
祭祀
原始宗教信仰主要圍繞農業生產和建寨進行。祭天、祭山、祭龍是祭祀的主要內容,特別是祭龍尤為突出。
祭龍在舊曆正月屬龍日進行,以村為單位祭祀。龍樹被認為是人類的保護神。每個家族有自己的龍樹,每個村寨也有共同的龍樹或龍林。龍林是神聖不可侵犯的。過去,牲畜不準進入龍林入牧,婦女也不準隨便進入龍林。祭龍時,先將祭品陳列於龍樹前,由主持人點香放炮,祈求全村人畜興旺,不遭災難,不生病。參加祭龍的其他人叩頭獻飯。祭畢,祭品大部份即分給和各家,一部分分主持人,一部份分給老人,在龍村前煮吃。與祭龍相聯繫的還有祭水,祭時點香叩頭、淘清水井、祭品分給寨內各家。祭山,每年一次,在三月份屬蛇日進行,由村中老人主持,祈求山火不燒村寨。祭天,在七月份屬虎日進行,祭時以松樹枝鋪地,祭品是每桌九碗飯、九碗酒、九碗水、九碗菜、九把火鉗,共在桌。祭時按年齡大小,每桌叩三次頭,祈求上天保佑。
圍繞農業生產的宗教祭祀活動還有二月過“紅石天”,插秧前“換龍巴門”,五月份過“裁谷年”,穀子打世苞時過“別我涅”(捉蟲之意),谷穗揚花時過“卡耶”(祭谷花祈求豐收),穀子將熟時“尼波尼”(拿螞蚱),谷熟割前要吃新谷,打穀時禁止與外家成員講話,怕驚真走谷魂,等等。紅河一帶種水田的村寨,在開始裁秧這天,參加裁秧的人都要穿上新衣服。參加裁秧的姑娘們如遇到有外村男人過路,有權向過路男人身上糊稀泥,這對年長的男子是一種尊敬,對年輕的男人則是一種喜愛。收新谷後除了嘗新,還要將一把新谷掛在牆壁木桿上,祭祀祖先,慶祝豐年。
“竜”即忌日,不事生產,是哈尼族宗教生活的主要組成部分。每年除有固定的“竜”日外,凡看到、聽到認為不吉的事物,就要“竜”,以這樣可以消災免難。一年之間固定的或臨時性的宗教活動極為頻繁。
主要的宗教活動與農事活動密切相關。宗教活動的時間只是相對固定,每年都由“最瑪”按當時情況選擇,可以稍前或稍後。
“紅石天”是祭祀死去的最瑪,由本任最瑪殺豬獻祭並請全村老人聚餐。老人們盛裝赴會,在一起講古典,唱酒歌。青年男子組織攆山,婦女下河拿魚。
“龍巴門”(即寨門)被哈尼族視為神聖不可侵犯,它可能是農村公社時期社神的象徵。哈尼族認為住在門內的人,就可以得到村社神的保護和同寨人的幫助,離開了“龍巴門”,也就離開了神和集體。每寨有正門一道,側門兩道。門以木製,高約六尺,上附鳥獸、人像等粗雕木飾。新門建成後,並不廢棄舊門,而是每年在舊門外加建新門,以至老寨外出現了一長列門的甬道。
“鴉卡皮羅”意為祭祀穀神,先由“最瑪”(龍巴頭)率領民眾到河邊祭龍,祈求風調雨順、五穀豐登,然後龍巴頭到山地上播種少許旱谷,次日各戶即可播種。在小秧長出以前忌砍柴、理髮,違者罰以雞、米、酒敬神。
“別我涅”是捉蟲之意。“別我”是一種專吃谷漿的害蟲。在穀子打苞時由龍巴頭通知各戶在自己田中分別捕捉幾個“別我”,將其夾放在樹枝上插於龍巴門旁,他們認為經過這個儀式,“別我”就會自行死去。
“卡耶”意為谷花,祭禮以祈豐收。
“約拉阿皮羅”意在趕鬼出寨。在這個儀式前幾天,要殺雞祭鬼,先給鬼打個招呼,並獻一隻雞腳給鬼做拐杖,使其準備好離開村寨。正式趕鬼時,先修理村寨周圍的道路,以便於鬼怪逃竄,實際民對收穫也有好處;這晨太陽剛出,全寨鳴槍擊釯,人喊著叫攆,各戶把頭天準備好的一塊小篾笆送到寨外,象徵著鬼已經被攆盡。
紅河南岸及內地的哈尼族,仍以多神崇拜為主。主要的神有天女“奧瑪”、地神“阿奧”、山公“搓司搓歟”、山母“臘必臘杉”、龍樹神“阿瑪阿搓”及家神“合沙尼沙”等。“奧瑪”神尊為最大的神和萬物的創造者,龍樹則是人類的保護神,有的家族有自己的龍樹,村寨則都有共同的龍樹。在每年陰曆二、三月間各寨、各家族都要舉行隆重的祭龍活動,由“米谷”(龍頭)主持殺牲獻祭,寨民飲酒歌舞,狂歡二、三日。婦女不能參加祭龍,但在元陽下主魯,主祭人必須男扮女裝,這也許是由於祭龍產生於遙遠的母權制時代。此外,還有三月的祭山、六月的祭水、七月的祭天等,其它臨時性的“竜日”也還不少。
靈魂觀念和喪葬禮儀
哈尼族認為,人和萬物都由靈魂或精靈主宰。靈魂失落,或是觸犯精靈,人就會得病或死亡。西雙版納地區哈尼族專有為病人叫魂治病的儀式,稱“拉枯枯”。用線一根、飯一團、雞蛋一個到所謂病人丟魂的地方,呼喚病人的名字,然後將線拴在病人手腕上,並給病人吃飯糰和雞蛋,認為這樣便可收回失魂而痊癒。該族認為人久病不愈,是由於專捉人魂的精靈“拉帕”作祟,必須糾集眾人,手持刀槍,哄趕拉帕。
葬禮根據死者是否結婚、有無兒女以及死因等情況而有所區別。未婚或已婚而無嗣者,裝殮簡單,一埋了事,其魂稱“密哈”。已婚而僅生女性者,葬禮亦簡,其魂稱“密沙”,含有野鬼之意。屬於非正常死亡者,不得葬於公共墓地,其魂稱“疏密”,不祭祀。對於有子女或多子多孫的死者,實行厚葬,一般在家停屍三、五天,或七天,然後出殯;要供獻牛、羊祭奠,並請巫師念經祈禱,送魂,使靈魂回到祖先的故地。在葬後十二天,請巫師殺雞兩隻,豬一口,置於竹桌,同死者家屬一起抬到通往墳地的岔路口,由巫師為生者“叫魂”。然後抬竹桌歸家,置於祖先靈台前。家人坐於竹桌周圍,巫師用桌上的線在每人手上各拴一節,表示生者靈魂已叫回,拴在各人的身上。
祭司和巫師祭司的職責是主持公共祭祀。巫師有兩種:一是專司葬禮和送魂,一是專為病人叫魂驅鬼。
各地祭司的情況不盡一致。西雙版納地區的祭司稱“追瑪”,世襲,除非祭司家出現六指、兔唇等畸形胎兒和雙胞胎時才可替換。祭司移居,整個村寨也隨之遷徙。不然就要撤寨門,另選新祭司。村人如殺豬宰牛或獵獲野獸時,都要奉獻一條獸腿給祭司。金平、元陽等地的祭司稱“厄阿瑪”或“米古”。由全村卜選產生,終身制。
專司葬禮和送魂的巫師各地一般都稱“貝牟”,為男性。供奉哈尼族神話中的天神“翁沙”之女“沙厄”。學當貝牟者要先請老貝牟到家舉行祭沙厄的儀式,拜老貝牟為師,初稱“貝扎”。為病人驅鬼的巫師,各地稱呼不一。西雙版納稱為“尼帕”,不論男女都可擔任,非世襲。有的是拜師學習而後當尼帕的,更多的是在自己患病時被尼帕指為有尼帕鬼附身,並經許願,在病癒後供奉尼帕鬼而後本人成為尼帕的。
主持全寨性宗教活動的“最瑪”,每寨一人,一般是從本寨最早的老戶中產生,父子相傳。“最瑪”可能是農村公社時期政教合一的村社領袖,伴隨著貧富的分化,從富有者中產生了新的頭人,最瑪的作用就逐漸局現於宗教和習俗的範疇,但在民眾中仍享有很高的威信。最瑪與民眾有一定的經濟關係,每年在他的田中舉行裁秧和收割的宗教儀式民眾都去幫他一天白工,收割前各戶要輪流請他吃新飯,獵得野獸也在送他一點肉。而最瑪在祭“紅石天”時得殺一口豬請全寨民眾吃,從而對民眾所給予他的在相當程度上進行了補償,但隨著社會的發展,也出現了最瑪利用宗教迷信進行剝削的事項。
另外還有巫師“貝馬”和“尼馬”,均師徒相傳。“貝馬”為男性,主持念經驅鬼、開路送魂等較重大的深信活動;“尼馬”為男有女,給人卜算吉凶,以巫術和草藥治病等。他們可以得到實物(雞、米、酒、布)和貨幣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