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醫療保障局是哈密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於2019年2月19日掛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密市醫療保障局
- 成立時間:2019年2月19日
- 辦公地址:哈密市伊州區伊州大道122號
- 現任領導:阿里木·馬木提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機構簡介
哈密市醫療保障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由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市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整合組成。
2019年2月19日,哈密市醫療保障局掛牌。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自治區醫療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擬訂醫療保險、大額醫療補助、公務員醫療補助、醫療救助、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離休人員和優撫對象醫療保障等政策、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承擔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編制全市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
(三)組織擬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市域內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擬訂貫徹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的方案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監督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相關政策,監督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醫藥服務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五)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六)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基金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跨省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負責市本級醫療保險及待遇支付。負責市本級醫療救助。指導醫療保障經辦機構開展業務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八)職能轉變。市醫療保障局負責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九)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安全、保密、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化建設等機關日常運轉及後勤保障工作,承擔綜合協調、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政策宣傳、新聞發布等工作,負責黨群、機構編制、幹部人事、隊伍建設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醫藥價格和招標採購科)。擬訂市醫療保險及醫療救助政策;負責政策落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擬訂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健全完善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制度。制定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法治教育、建議提案答覆等工作;擬訂哈密市貫徹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的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醫療保障統計綜合管理和分析工作。承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貫徹落實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貫徹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
(三)綜合業務科。負責醫療保險政策的實施和待遇支付;負責市醫療救助工作;負責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費用結算工作;負責市本級社會保障卡發放工作;負責數據統計和分析。
(四)基金監管科。擬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貫徹落實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貫徹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建立醫藥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五)財務科。編制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醫療保障基金財務日常核算工作;負責檢查指導區縣財務、統計報表工作;負責定期對醫療保障基金的運營情況進行分析、研究和預測;負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現任領導
哈密市醫療保障局黨組書記、副局長:阿里木·馬木提
局長:朱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