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公安局是政府機構,位於伊州區哈密市新民六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密市公安局
- 總部:哈密市
- 性質:政府機構
- 地址:伊州區哈密市新民六路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內設機構,監管場所,
主要職責
- 貫徹落實中共哈密市委、市政府以及公安機關制定的有關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規章;結合哈密市實際提出實施方案,報市委、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 遵循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結合公安工作特點,建立合理高效的工作機構。
- 掌握信息、分析、預測敵社情和社會治安情況,並研究制定對策。
- 預防、制止和偵察各類違法犯罪活動;處置治安突發事件和治安災害事故。
- 依法管理戶政、國籍、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 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組織實施上級重要領導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組織實施重要會議、大型活動的安全警衛工作;積極參加搶險救災和社會公益工作;指導並監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和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的建設。
- 維護交通安全秩序,處理交通事故,做好道路安全工作。
- 審核處理刑事和行政案件;做好對行政案件的複議和訴訟工作;受理國家賠償案件;做好法制制度建設和法制宣傳工作。
- 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衛工作;開展公安科研工作;為全市公安機關提供信息、通信、後勤、警械裝備等服務,保障通訊暢通,有計畫進行技術改造,設備更新等工作。
- 負責全市公安民警隊伍建設、管理和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公安 隊伍正規化建設,強化思想政治工作,開展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普法知識教育等工作;做好紀檢、監察、審計、督察和信訪工作。
- 負責哈密市公安機關對外的警務聯絡、交流和協作。
- 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犯罪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對行政拘留人員進行有效管理。
- 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 領導哈密市公安邊防大隊、消防大隊工作;指導武警看守中隊和林業公安機關與公安業務相關工作。
- 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機構設定
根據哈密市公安局職責,哈密市公安局設15個內設機構,2個監管場所。
內設機構
- 指揮中心
1.秘書股
2.網通通訊股
3.110報警服務台 - 紀檢監察室
- 警務督察大隊
- 情報信息中心
- 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 刑事偵查大隊
- 交通管理大隊
- 治安管理大隊
- 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 禁毒大隊
- 網路安全保衛大隊
- 巡警防暴大隊
- 政工室
- 法制室
- 警務保障室
監管場所
- 看守所
- 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