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伊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哈密市伊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哈密市伊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哈密市伊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密市伊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辦公地址:哈密市伊州區廣東路2號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草擬、審核(簽)和翻譯以區人民政府、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負責區人民政府會議的組織、記錄、翻譯和紀要整理等工作。負責區人民政府領導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安排和車輛保障工作。承擔國家級部委領導,自治區級廳(局)領導,哈密市委、市人民政府領導,其他地(州)市領導,外省、區、市領導,大企業、大集團領導,政府及企業各類考察團來伊州區接待服務工作。
(二)負責區人民政府調研、匯報材料和領導講話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審核工作。
(三)負責區人民政府日常文電收發、分閱、處理工作。根據區人民政府領導的批示和辦理檔案的需要,組織協調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區人民政府領導決策。
(四)負責收集整理編髮上報全區政治、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的信息資料。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開展有關調查研究工作,收集信息、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五)負責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區委、區人民政府重大決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重要會議決策事項以及領導重要批示、指示事項貫徹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落實,並及時向區人民政府領導報告落實情況。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答覆工作。
(六)負責全區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及電子政務工作,負責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擔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承擔區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區直部門(單位)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的業務工作。
(七)負責區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區人民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調處理各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向區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傳達和督促落實區人民政府領導的指示批示。
(八)負責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各項經費預算、收支管理,負責辦公用品的購買、保管、發放工作。
(九)負責指導、協調全區扶貧開發、移民管理工作。
(十)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外事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及區委、區人民政府、上級部門關於外事工作的指示、決定;負責擬定伊州區外事工作規劃,研究全區外事工作、對外交流合作及其他涉外領域重大問題,收集、分析和研判伊州區對外工作形勢;負責伊州區因公臨時出國(境)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或授權審批或審核因公臨時出國(境)人員及邀請外國(境外)和港、澳人員來訪事宜;負責與外國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辦理對外界結好的報批事宜。指導伊州區民間對外交往工作;負責國界的勘界、聯檢有關工作。
(十一)負責起草和下發伊州區公共機構節能領導小組研究制定的重大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政策檔案;了解和掌握全區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進展情況,督導各相關職能部門履行各自職責;做好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有關資料的整理統計、匯總工作;負責公共機構能源資源節約監督工作。
(十二)負責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相關工作。
(十三)負責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劉海麗:伊州區政府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設14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股
負責政府和政府辦公室檔案及政府領導講話和其他文稿的起草、行文和制發工作;負責承辦政府全體會議、政府辦公會議和其他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編寫政府大事記,及時記錄、整理、匯總政府領導行政事務及外事活動的主要情況資料;負責辦理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信息股
負責收集整理傳報全區政治、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的信息資料,及時準確處理各類信息,為市、區領導和基層掌握情況,科學決策和有效執行決策提供服務;負責區政府與鄉(鎮)政府信息網路的溝通聯繫,並對其進行業務指導;負責辦理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督查股
負責承辦市委、行署以及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貫徹執行情況的督促落實;負責行署領導和區政府領導批示的催查和督辦工作;負責承辦區政府辦公室下發的重要檔案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承辦區政府重要工作及領導關注熱點問題的督查;草擬匯總有關督查方面的文稿等工作;負責區政府與鄉(鎮)政務督查網路的溝通聯繫,並對其進行業務指導;負責辦理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翻譯股
負責行署及區政府上報、轉發、下發的公文的翻譯審核工作;負責區政府有關會議材料的翻譯和領導講話的口譯工作;負責區政府機關的翻譯指導工作;負責辦理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財務股
負責辦公室財務預算、收支、決算和各項經費的申報、領發工作;負責在職人員、離(退)休人員工資、津貼、遺屬(孀)生活費、公益性崗位及見習生工資的調整發放工作;負責辦公室日常經費的審核、報銷工作;負責辦公室在職及離退休人員的住房公積金、各項社會保險、個人所得稅等收繳工作;負責辦公室固定資產明細帳的建帳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向財政、人事、統計、國資等相關部門報送各類財務報表工作;負責辦公室會計檔案的整理歸檔工作;負責辦理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綜合股
負責承辦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領導安排的對外接待工作;負責辦公室固定資產登記、維護、管理和辦公用品的購買、保管和發放工作;負責辦公室各類會議室、值班室和大禮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區政府辦公大樓的安全值班工作;負責辦公室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負責辦公室考勤;負責辦理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文書檔案室
負責區政府各部門及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的請示、報告的登記、呈送工作;負責行署、行署各部門檔案的簽收、分發工作;負責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及相關部門檔案簽收、分發工作;負責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印章的保管使用工作;負責各類檔案的收集、整理、立卷、歸檔和查閱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保密措施的檢查落實;負責辦理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應急辦
負責值守應急,協調處理突發事件;負責各種應急預案的管理,做到情況明、行動快,隨時啟動實施相關預案;組織預案執行,協調執行中存在的各種問題;統籌管理、巨觀指導應急工作;負責突發事件及應急預案執行情況的信息匯總和報送等工作;負責辦理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九)文印室
負責區委、 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各類材料的排版、印刷、裝訂工作;負責文印室的微機、複印機、一體機的管理、保養和維修工作;負責辦理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扶貧開發辦公室(移民管理局)
負責貫徹執行扶貧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哈密市伊州區扶貧開發戰略規劃、年度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國家、自治區、哈密市及伊州區用於貧困地區扶貧開發各類項目的申報、組織實施和檢查驗收;負責制定完善扶貧專項資金、物資管理辦法,監督檢查扶貧資金、物資管理和使用情況;引導、扶持扶貧龍頭企業發展,協調管理信貸扶貧工作;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貧困勞動力、貧困鄉村幹部培訓計畫;負責指導扶貧系統統計監測工作,配合開展扶貧審計工作;負責承辦自治區、哈密市扶貧開發辦公室交辦的其它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移民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實施對哈密市伊州區重點工程移民行業管理;負責組織重點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及各階段移民規劃的設計報告審查,審定和監督移民資金及各項補償費用的使用,管理和使用庫區後期扶持資金;負責指導、監督、協調地區庫區和移民安置區防護工作,指導庫區開發性生產,督查、驗收移民開發工程項目;負責對移民政策法規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受理庫區移民來信來訪,調解移民安置糾紛,處置移民突發事件;承辦自治區和哈密市移民局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一)法制辦公室
根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暫行辦法》精神,負責區政府在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方面的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工作,發揮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作用,承擔著依法行政和建設法治政府當中的十四項職責。
(十二)外事僑務辦公室
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外事、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市委、行署、上級部門關於外事、僑務工作的指示、決定;研究外事、僑務工作的重大問題,了解和掌握外事、僑務工作情況,制定外事僑務工作計畫;負責處理或協助處理全區重大涉外涉僑事務;負責全區因公臨時出國(境)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或授權審批或審核因公臨時出國(境)人員及邀請外國(境外)和港、澳人員來訪事宜;負責全區日常僑務工作,依法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開展對華僑、華人及其社團和港澳同胞的友好聯絡工作;負責與外國州、市(縣)締結友好關係工作,管理好城市交流及其他民間對外交流工作。
(十三)融合工作辦公室
負責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自治區、地區關於融合工作的方針、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同兵團、鐵路、石油融合共建工作,協調解決同兵團、鐵路、石油共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積極協調兵團、鐵路、部隊及中央、自治區駐哈單位與哈密市伊州區的關係,共同支持融合協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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