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質增減價條款是指在品質條款中,根據商品在品質機動幅度內的品質差異來調整契約價格的規定。 多數情況下,如果買方交貨的品質誤差是在品質公差和品質機動幅度的範圍之內,賣方仍按契約計收價款,不必對契約價格進行調整。但對於農產品的交易,由於其成交量往往比較大,所以為保護買賣雙方的經濟利益,常常在規定品質機動幅度的同時制定增減價條款,例如:水分±1%,價格±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