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龍鎮

和龍鎮

和龍鎮,北魏時期軍鎮太延二年,北魏攻滅北燕,置鎮,治和龍城(今遼寧朝陽)。太平真君五年,兼置營州孝文帝太和年間廢鎮,僅保留營州。

基本介紹

歷史背景,歷史概況,歷史評價,歷任長官,

歷史背景

北魏太延元年(435年)六月,魏帝拓跋燾拓跋丕屈垣等率四萬騎攻北燕,北燕王馮弘遣使高句麗請求庇護。次年三月,北魏派娥清古弼率一萬精兵再次伐燕,攻陷白狼城,直驅北燕國都和龍。與此同時,高句麗亦派兵抵達和龍,接應馮弘東逃。北魏遂占據和龍城,劃歸平州,同年置鎮。

歷史概況

太延二年(436年),北魏平州(治肥如)政區的和龍城(今遼寧朝陽)設定和龍鎮,與平州刺史異治。翌年,太武帝以南平王拓跋渾“拜假節、都督平州諸軍事、領護東夷校尉鎮東大將軍儀同三司、平州刺史,鎮和龍”。
和龍鎮最初沿襲了“軍鎮+都督諸州軍事”的方式,但有所不同——和龍鎮將兼任平州刺史。為實現拓跋渾以平州刺史鎮和龍,必須先解決平州、和龍鎮異治的問題,太武帝為此將平州治所移至和龍城,使得平州、和龍鎮同治於和龍城。但是這種州、鎮合一的權力形態乃“變通安排”,並非既定的制度設計,因而十分不穩定。拓跋渾離任後,平州可能改治肥如,而和龍鎮將也不再擔任平州刺史,此可以太平真君二年(441年)之後繼任的張度為證(張度由崎城鎮都大將轉任和龍鎮都大將)。
和龍鎮
和龍鎮、營州治所——和龍城位置
太平真君五年(444年),在和龍鎮設定營州“而鎮未廢”,形成和龍鎮與營州同治於和龍城的局面。由於此前和龍鎮並不統轄郡縣,故而新設定的營州從平州政區劃出昌黎、冀陽二郡屬之,成立以和龍鎮為中心的新政區。
太平真君八年(447年)太武帝調整營州,形成昌黎郡(領龍城、廣興二縣)、建德郡(領石城、廣德二縣)二郡的政區結構。營州的設定,使得和龍鎮再度回歸到州、鎮同治的狀態。

歷史評價

和龍鎮州郡化相似的情狀稱作“改鎮立州”,即在保留軍鎮建置的前提下,在軍鎮治所設定新州。至於新州所屬郡縣,則根據軍鎮是否為統縣政區而定,和龍鎮因不屬於統縣政區,所以營州轄區的郡縣只能從平州政區劃入。“改鎮立州”不僅止於政區地理層面,而且在地方行政方麵塑造州、鎮同治政區的權力結構,嚴耕望指出和龍鎮改設營州之後,和龍鎮將“惟時兼營州刺史耳”。在和龍鎮“改鎮立州”的條件下,於洛拔“出為使持節、散騎常侍、寧東將軍、和龍鎮都大將營州刺史”,和龍鎮將仍與州刺史掛鈎。此時州、鎮同治的和龍鎮,在權力結構上類似於同時期的上邽鎮,而異於長安鎮。鎮將兼任州刺史的設定,打通軍鎮、州郡兩套行政系統制度壁壘,形成新的地方權力結構,在此結構的支持下,於洛拔同時掌控軍鎮與州郡兩套行政系統。
簡要言之,不設州或與州異治的軍鎮通過“改鎮立州”的方式不僅保留軍鎮,而且組建了新的州級政區,所以這種州郡化方式屬於軍鎮在體制之外的延伸,不僅未削弱軍鎮,反而因鎮將兼任州刺史而實現了與州郡體制的聯動。部分軍鎮藉助“改鎮立州”、鎮將兼任州刺史,打破了體制規約下軍政、民政相互隔絕的狀態,建立了不同於“軍鎮+都督諸州軍事”的權力運作結構。

歷任長官

據《魏書》、《北史》等文獻記載,匯總和龍鎮歷任軍事長官——鎮都大將如下:
歷任和龍鎮都大將
在任年份
官員姓名
官職
備註
太延三年(437年)
和龍鎮都大將
太延二年置鎮
太平真君二年(441年)
和龍鎮都大將
-
太平真君五年(444年)
和龍鎮都大將兼營州刺史
太平真君五年兼置營州
和平五年(464年)
和龍鎮都大將兼營州刺史
-
延興二年(472年)
和龍鎮都大將兼營州刺史
又名元思譽
延興五年(475年)
和龍鎮都大將兼營州刺史
-
太和五年(481年)
和龍鎮都大將兼營州刺史
太和中廢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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