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靜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和靜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和靜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和靜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位於和靜縣,現任領導為姚曉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和靜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所屬部門:和靜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和靜縣
  • 現任領導:姚曉鵬(局長)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自治州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擬定和靜縣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發展的政策及中長期規劃並指導實施,對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進行監督管理。
(二)、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城鄉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和跨區域專項規劃;負責全縣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負責城市總體規劃、區域城鎮體系規劃等規劃的審核報批和監督實施;承擔對歷史文化名城的審核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檢查指導城市建設檔案管理。
(三)、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自治州關於風景名勝區建設和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組織風景名勝區的資源調查、評價和申報列級工作;負責風景名勝區的編制、評審、報批和監督實施,依法管理景區工程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招投標備案、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等工作,對違法、違章建設項目進行查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世界遺產項目的申報與監督管理工作。
(四)、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全縣保障性住房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保障性住房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做好各類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申報和資金爭取工作,並組織實施。
(五)、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研究擬訂全縣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組織擬訂和發布工程經濟技術參數及評價方法;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實施;貫徹執行建築節能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擬訂建築節能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
(六)、負責全縣建築業管理工作,培育和規範建築市場;指導監督建築業市場管理;制定勘察、設計、招投標、施工質量和安全、監理和相關中介服務管理的規章並監督實施。
(七)、負責市政供排水、節水、供氣、供熱、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市容環衛等行業管理;指導城市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指導城市市容環境治理和城建監察工作。擬訂村莊和小城鎮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以及村鎮人居生態環境建設;負責各級各類重點示範鎮、示範村建設。
(八)、負責全縣住宅建設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全縣住宅和房地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全縣住宅建設和房地產開發;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
(九)、綜合管理城鄉建設抗震防災工作。負責城鄉安居富民、抗震防災工程建設的指導監督;組織實施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城市市政工程的抗震設計規範;指導震後重建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
(十)、擬訂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發展規劃、計畫和技術經濟措施,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合作交流、技術創新與成果推廣套用工作。
(十一)、組織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的職工培訓及繼續教育工作。
(十二)、組織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引導企業開拓國內國際建築業市場和房地產市場,指導協調建築企業對外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
(十三)、指導管理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各類協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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