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社會目標下“犯罪化”與“非犯罪化”的標準

和諧社會目標下“犯罪化”與“非犯罪化”的標準

《和諧社會目標下“犯罪化”與“非犯罪化”的標準》是2016年3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夏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和諧社會目標下“犯罪化”與“非犯罪化”的標準
  • 作者:夏勇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6年3月
  • 頁數:269 頁
  • 定價:7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1890276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中共中央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深入推進科學立法”,“實現科學立法”。在當今的法治建設階段如何“科學立法”,提高立法質量,成為我國目前亟需解決的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刑法是國家法律體系中地位突出的重要法律門類,事關生殺予奪,關涉公民基本權利,便尤其需要科學的立法標準。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夏勇教授,長期從事刑法、刑事立法和刑事政策方面的專業研究,本書致力於為我國刑法立法的“犯罪化”與“非犯罪化”提供科學的標準,具有重要的出版價值和學術價值,尤其對於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理論體系具有重要的意義。

圖書目錄

前言 1
第一部分和諧社會目標下“犯罪化”與“非犯罪化”之標準的政策考察
第一章“犯罪化”與“非犯罪化”:概念界定及概念關係
一、“犯罪化”與“非犯罪化”:調節犯罪圈的途徑
二、“犯罪化”與“非犯罪化”:劃定刑事制裁範圍
三、“犯罪化”與“非犯罪化”:基於刑法實踐環節
第二章“犯罪化”還是“非犯罪化”:刑事政策的選擇根據
一、“犯罪化”還是“非犯罪化”:刑事政策選擇的哲學根據
二、“犯罪化”還是“非犯罪化”:刑事政策選擇的法理根據
三、“犯罪化”還是“非犯罪化”:刑事政策選擇的現實根據
第三章“犯罪化”優於“非犯罪化”:刑事立法的政策取向
一、“犯罪化”優於“非犯罪化”:刑事立法的實踐取向
二、“犯罪化”優於“非犯罪化”:刑事立法的社會取向
三、“犯罪化”優於“非犯罪化”:刑事立法的應然取向
第二部分和諧社會目標下“犯罪化”與“非犯罪化”之標準的立法考察
第四章“犯罪化”與“非犯罪化”的立法標準:犯罪概念及其結構
一、“犯罪化”與“非犯罪化”的立法標準:對犯罪概念及其結構的通行理解
二、“犯罪化”與“非犯罪化”的立法標準:對犯罪概念及其結構的理論反思
三、“犯罪化”與“非犯罪化”的立法標準:對犯罪概念及其結構的重新解讀
第五章“犯罪化”與“非犯罪化”的前提標準——社會危害性
一、“犯罪化”與“非犯罪化”的前提標準——社會危害性的概念
二、“犯罪化”與“非犯罪化”的前提標準——社會危害性的內容
三、“犯罪化”與“非犯罪化”的前提標準——社會危害性的程度
第六章“犯罪化”與“非犯罪化”的限制標準——應受刑罰性
一、“犯罪化”與“非犯罪化”的限制標準:應受刑罰性因素的類別
二、“犯罪化”與“非犯罪化”的限制標準:應受刑罰性因素的內容
三、“犯罪化”與“非犯罪化”的限制標準:應受刑罰性因素的順序
第七章“犯罪化”與“非犯罪化”的觀念標準——刑事違法性
一、“犯罪化”與“非犯罪化”的觀念標準:刑事違法性之地位
二、“犯罪化”與“非犯罪化”的觀念標準:刑事違法性之意義
三、“犯罪化”與“非犯罪化”的觀念標準:刑事違法性之辨析
第三部分和諧社會目標下“犯罪化”與“非犯罪化”之標準的司法考察
第八章“犯罪化”與“非犯罪化”的實體法底線——刑法的限制性標準
一、“犯罪化”與“非犯罪化”的實體法底線:罪刑法定對司法入罪的禁止
二、“犯罪化”與“非犯罪化”的實體法底線:法治精神對司法出罪的限制
三、“犯罪化”與“非犯罪化”的實體法底線:刑法文本對司法解釋的約束
第九章“犯罪化”與“非犯罪化”的程式法空間——刑事訴訟法的標準
一、“犯罪化”與“非犯罪化”的程式法空間:“非犯罪化”之餘地
二、“犯罪化”與“非犯罪化”的程式法空間:“非犯罪化”之規定
三、“犯罪化”與“非犯罪化”的程式法空間:“非犯罪化”之前提
第十章“犯罪化”與“非犯罪化”的模糊性問題:罪疑的司法處理標準
一、“犯罪化”與“非犯罪化”的模糊性問題:案件存疑的幾種類型
二、“犯罪化”與“非犯罪化”的模糊性問題:事實存疑的司法處理
三、“犯罪化”與“非犯罪化”的模糊性問題:法律存疑的司法處理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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