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和碩縣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和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和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所屬部門:和碩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和碩縣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
職責調整
(一)將原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整合,劃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取消已由國務院、州政府、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加強統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管理,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統籌人才市場與勞動力市場,促進就業、推動創業,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和協調農民工工作等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自治州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全縣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並組織落實創業、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制定鄉鎮、社區基層就業工作發展規劃,健全公益崗位開發機制,指導基層工作體系建制,擬定創業促就業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完善創業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實施國家、自治區和自治州關於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的政策和標準,貫徹落實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貫徹實施自治區、自治州關於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制定全縣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五)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自治州關於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和福利與離退休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意見;建立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組織實施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試考核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貫徹落實有關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擬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負責較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
(七)貫徹執行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有關政策的實施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八)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全縣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負責組織上報全縣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其它工作人員以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公開招聘人員計畫並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有關人員調配和特殊人員安置;承辦縣政府任免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
(九)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獎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擬定政府獎勵制度並組織實施。
(十)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二)受理涉及人事、勞動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勞動、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訪事件或突發事件。
(十三)貫徹國家、自治區、自治州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的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各部門的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指導全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系統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四)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利和義務,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定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編制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組織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年度計畫、總結;承辦局領導政務活動事宜;負責機關的綜合協調和政務運轉工作,擬訂部門工作制度、工作計畫並負責監督檢查;負責領導指示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部門重大會議組織、公文審核、來文來電處理、機要保密,檔案事務、公文起草、信息宣傳、接待聯絡、後勤保障、安全保衛、職工學習培訓和考勤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局機關政風、行風和效能建設,安排好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負責重要檔案資料的起草、信息簡報的編髮、機關文電檔案的歸檔管理等工作;牽頭負責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和答覆工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協助做好綜合性政策調研工作。
(二)公務員管理股
組織實施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職位管理、考試、考核、錄用、職務任免和升降、交流(調任、轉任)、迴避、獎懲、辭職、辭退、日常登記和管理等工作;按許可權審核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宜;組織協調公務員的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公務員職位分類和國家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設定辦法,建立和完善全縣公務員信息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承辦縣人民政府獎勵表彰工作,負責對以縣人民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項目和對象進行審核。
(三)就業培訓股
綜合管理勞動力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就業工作。擬定城鄉勞動就業政策及具體的促進就業辦法;擬定勞動力市場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建立健全全縣就業服務體系,綜合管理職業介紹、中介機構;確保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政策的落實;實施農業富餘勞動力開發就業和跨地區勞動力有序流動就業的管理政策;落實失業人員登記管理制度;綜合管理全縣職業技能培訓考核工作,擬定全縣職業技能培訓規劃和基本政策,貫徹實施國家規定的政策制度、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組織實施勞動預備制度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負責綜合管理各類技能培訓機構,規劃、指導職業技能培訓教師隊伍建設和教材建設;擬定企業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和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以及農業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的規劃及政策並協調組織實施。貫徹落實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縣技能人才發展規劃和措施;組織開展職業技能競賽;負責職業(從業)資格鑑定、考核、考務協調工作;牽頭組織公務員培訓、專業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培訓、工勤人員技術等級考核等培訓工作。
(四)社會保險股
負責國家、自治區工資政策的貫徹執行與監督管理;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管理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全縣機關事業單位津(補)貼、資金政策;負責工資年報統計、工資關係接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撫恤金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工作;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調整、工資統發審核、工齡核定及管理工作;負責辦理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費工作;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退休(退職)審批工作;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徵收各項社會保險金;組織實施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基本政策;草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運營的規範性檔案;受理工(公)傷認定申請,調查工(公)傷事故,辦理工(公)傷認定;組織實施工(公)傷(職業病)、因病和非因公負傷勞動能力鑑定和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鑑定工作;負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藥店資格的申報;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負責匯總、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收支預算並監督執行;負責對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提出審核意見;制定全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規則並實施監督管理,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網路;擬定社會保險內部審計規則和內部審計人員資格認證制度並實施監督檢查,建立並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系統,受理投訴舉報,查處社會保險中的欺詐行為和基金管理的違紀案件。
人員編制
和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其中:領導職數3名。
其他事項
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的職責分工。畢業生就業政策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等部門擬訂;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和碩縣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其調整由中共和碩縣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