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格爾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和林格爾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和林格爾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和林格爾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和林格爾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主管部門:和林格爾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呼市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改革工作的方案和辦法。
2、根據國家人事、勞動、社會保障的法規和條例,制定全縣行政事業單位人員和工資計畫,擬定城鄉就業的規劃,建立健全勞動力市場、人才市場和就業服務體系,組織實施下崗職工再就業工程。
3、管理全縣公務員隊伍和專業技術人員隊伍,貫徹公務員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的各項法規和政策;擬定人才培養、引進、使用政策。
4、按照國家關於職業方案、職業技能標準,積極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制定企業職工技能培訓和下崗職工、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的相關政策和規劃;實行勞動預備制度、抓好新成長勞動力的培訓,抓好公務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
5、研究擬訂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分配製度改革方案,管理專業技術的職稱規格和評審工作,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推行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制度,完善技術資格考試制度。
6、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擬定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辦法和基本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對社會保障基金預決算提出審核意見;對社會保險基金實施行政監督。
7、負責全縣人才資源規劃並開展工作,擬定人才流動和引進政策;發展和規範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縣內機關和事業單位錄用人員計畫;承辦特殊人才的調配工作。
8、負責縣委、縣政府授權管理承辦領導人員的考核、任免、審批、備案工作。
9、按照《勞動法》和有關法規,做好勞動契約的審核、簽證工作,依法開展勞動監察,維護企業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依法開展勞動爭議仲裁工作,準確及時處理爭議案件。
10、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擬並實施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標準及調控措施;完善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制度並組織實施。
11、承擔全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險的信息統計工作,健全信息網路。

現任領導

局長:馬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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