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圖壁縣環境保護局
- 外文名:Wall count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ureau
- 主要職責: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等
- 地點:呼圖壁縣
主要職責
呼圖壁縣環境保護局主要職責
(一)落實國家環境保護基本制度。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州環境保護政策、法律法規、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縣環境保護規劃,起草環境保護單行條例;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生態功能區劃;組織擬訂重要飲用水水源地、重點區域、流域及專項污染防治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組織協調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全縣流域、區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擔落實自治州和縣減排目標的責任。執行國家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按照自治州減排目標制定全縣總量控制計畫並組織實施,督查、督辦、核查各鄉鎮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總量減排考核並公布考核結果。
(四)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組織實施縣規劃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環保“三同時”等環境管理制度;按照國家和自治區(州)規定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
(五)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有毒有害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鎮和農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組織排污申報登記制度實施。
(六)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協調指導農村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
(七)負責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參與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負責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監督執行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編制全縣年度環境質量報告書;管理全縣環境統計、環境信息;組織建設和管理縣環境監測網、環境信息網工作;建立和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負責發布縣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
(十)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規劃,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