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南地分局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南地分局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南地分局,根據《內蒙古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發〔2009〕47號)精神,設立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南地分局,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管理的副處級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南地分局
  • 外文名:Hohhot Public Security Bureau Nandi branch
  • 行政級別:副處級 
  • 管理機構: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負責所轄區域治安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二)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
(三)負責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
(四)負責掌握本轄區毒品違法犯罪情況,預防、打擊毒品犯罪活動;負責偵辦各類治安犯罪案件。
(五)負責本轄區交通管理工作。
(六)負責本轄區戶籍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設8個內設機構,機構規格為科級,分別是:政治處、紀檢監察室、法制科、刑事偵查大隊(掛禁毒大隊牌子)、交通管理大隊、治安大隊、南區派出所、北區派出所。

行政編制

市公安局南地分局核定政法專項編制30名,其中:副處級領導職數2名(局長、政委各1名),科級領導職數23名(16正〈含3名副局長〉7副,其中:政治處、法制科各1正1副;刑事偵查大隊、交通管理大隊、治安大隊各2正〈大隊長、教導員各1名〉1副;南區派出所、北區派出所各2正〈所長、教導員各1名〉1副;紀檢監察室1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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