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監察委員會

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監察委員會是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境內的國家監察機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監察委員會
  • 性質:國家監察機關
領導成員,內設機構,

領導成員

主任:李德戰
副主任:張瑋、呂越華
委員(按姓氏筆畫為序):呂越華、李岩、張宇、范晏辰、徐琦峰、鹿忠梅(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籌備組織重要會議、活動。組織起草區紀委監委有關檔案文稿。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等。
負責綜合分析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開展政策理論及重大課題調查研究。負責提出全區紀檢監察制度建設規劃、計畫和建議。起草、修改全區紀檢監察相關制度。參與或配合起草制定相關規範性檔案。負責紀檢監察規章制度的諮詢答覆、解釋指導。
二、組織部(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區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負責區紀委監委機關及所屬單位、派駐機構幹部人事、考核等工作。會同有關方面,依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區紀委監委派駐機構,鎮、街道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班子成員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幹部人事工作。組織和指導紀檢監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負責監督檢查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受理對區紀委監委機關(紀委書記、監委主任;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除外)及所屬事業、派駐機構幹部,鎮、街道紀檢監察機構主要負責人涉嫌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等問題的舉報,提出處置意見並負責問題線索初步核實及立案審查調查工作等。
三、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全區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以及預防腐敗、廉潔文化建設工作。指導全區反腐敗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區紀委監委機關新聞事務和有關網路信息等。負責涉腐涉紀輿情信息收集、研判和處置工作。負責組織區紀委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理論學習。
四、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綜合協調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綜合協調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專項工作。綜合協調黨內監督等方面工作,推動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綜合分析黨風政風監督工作情況,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組織開展黨風政風監督專項檢查活動。指導全區紀檢監察系統的黨風政風監督工作等。
五、信訪室。負責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違反黨紀行為和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等的檢舉、控告。歸口受理對區委管理的黨的組織和黨員幹部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等的信訪舉報,統一接收區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和鎮、街道紀檢監察機構報送的相關信訪舉報,分類摘要後移交案件監督管理室。受理黨員對區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監察對象對區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複審申請。綜合分析信訪舉報情況。接待民眾來訪,處理民眾來信和電話、網路舉報事項等。
六、案件監督管理室(中共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委員會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負責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履行線索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督促辦理、統計分析等職責。統一受理巡視巡察工作機構和審計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等單位移交的相關問題線索,對相關問題線索和信訪室移送的信訪舉報,實行集中管理、動態更新、定期匯總核對,提出分辦意見移交紀檢監察室。歸口管理審查調查工作中與有關部門的聯繫協調事項。對調查措施使用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安全審查調查情況,負責區紀委監委派駐機構綜合協調和指導等。承擔全區反腐敗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有關單位、部門做好相關工作等。
七、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和第六紀檢監察室。主要履行依紀依法監督的職責。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鎮、街道或部門)領導班子及區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鎮、街道或部門)黨委(黨組)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指導、檢查、督促紀委監委(派駐、派出機構)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實施問責。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綜合分析研判問題線索,並提出處置意見。綜合、協調、指導聯繫單位(鎮、街道或部門)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等。
履行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處置的職責。承辦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以及其他比較重要或者複雜案件的初步核實、審查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可以辦理下級監察機構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等。
八、案件審理室。負責審理區紀委監委直接審查調查和區直黨委(黨組),鎮、街道報批或者備案的違反黨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嚴格依規依紀依法提出處理或者處分意見。承辦黨員對區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案件、監察對象對區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請複審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區紀委監委辦理的申訴、覆核案件等。
機關黨支部。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黨建、群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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