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司法局是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區司法局,接受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的直接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司法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攻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決策部署的督察工作。負責靈泉鎮人民政府、區各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
(二)負責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指導、監督區政府各部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全區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
(三)負責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負責擬訂全區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全區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工作,負責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四)指導推進司法所建設。指導、管理全區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全區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五)負責擬訂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全區法律顧問、律師、法律援助、公證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律師事務所設立及律師的執業審核和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警用裝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司法行政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七)規劃、實施、指導全區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八)負責組織開展涉外法務交流與合作,協調開展涉外法律服務工作。
(九)規劃、協調、指導全區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十)完成區委、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統計、保密、接待、信訪、機關後勤服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對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領導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進行內部督促檢查。
負責擬訂全區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全區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全區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
研究擬定全區司法行政隊伍建設工作發展規劃和計畫,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組織、人事、工資、機構編制、警務管理、年度考核等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創建、人才發展等工作。指導全區司法行政隊伍教育訓練工作。承擔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評先創優、表彰獎勵工作。擬定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督察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區司法行政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和遵守紀律情況,負責維護全區司法行政機關及人民警察的正當執法權益。組織開展對全區司法行政重點業務工作的綜合督察。
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司法行政系統中央政法補助專款和基建投資的使用工作。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警用裝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預決算、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等工作。
(二)法治綜合室。
開展全面依法治區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承辦全面依法治區工作規劃建議的協調工作。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區有關重要檔案。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徵集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制定項目建議有關工作。負責擬訂全區司法行政系統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負責推進司法行政改革和研究工作。
負責擬訂全面依法治區決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計畫和考核指標,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查和年度考核,提出督察、考核意見和問責建議。接受各部門法治工作重要決定和方案的備案。
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辦理行政複議和應訴案件。指導、管理、監督仲裁工作,編制扎賚諾爾區仲裁名冊並公告。
負責全區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承擔指導、監督、檢查各部門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推動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協調行政執法的普遍性重要性問題。承擔行政執法主體認定與公布工作,承擔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執法監督人員資格審核、培訓考試和證件管理工作。負責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承擔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查,承擔區本級重大行政案件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受理行政執法投訴。負責區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協調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審查監督和異議申請工作
負責指導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推進全區司法所建設。指導全區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指導區人民調解協會工作。指導全區人民陪審員工作,負責人民監督員的選任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幫教安置工作。
(三)社區矯正執法室(社矯大隊)。負責監督、檢查全區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指導、監督對社區服刑人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
(四)律師工作室。指導、監督全區律師工作。承擔有關律師行業、基層法服務等法律、法規的執法工作。負責全區律師事務所設立及律師的執業審核和監督管理。指導、監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區律師協會、基層法服務工作者協會工作。
下屬機構
1、公證處。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公證處為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司法局所屬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主要職責是:(一)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按照《公證法》相關要求,辦理公證事項。(二)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2、扎賚諾爾區司法局綜合保障中心。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司法局綜合保障中心(掛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法律援助中心牌子)為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司法局所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主要職責是:(一)承擔司法局機關日常運轉相關的綜合服務、後勤保障等事務性工作。(二)開展全區法律援助相關工作。(三)組織開展法律援助制度宣傳工作。(四)承擔區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平台運行和維護工作。(五)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領導分工
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司法局局長、一級主任科員張殿俊,男,漢族,1970年7月生,本科,中共黨員。 工作分工:負責司法局全面工作。
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司法局副局長張凌雨,女,漢族,1995年3月生,本科,中共黨員。工作分工:負責依法治區和法治政府建設、行政複議、行政執法協調指導監督、規範性檔案備案督查、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設等工作。
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司法局綜合保障中心主任,劉金峰,男,漢族,1979年6月生 ,本科,中共黨員。工作分工:承擔司法局機關日常運轉相關的綜合服務、後勤保障等事務性工作,社區矯正、人民調解、基層司法所、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