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倫湖鯉魚

呼倫湖鯉魚

呼倫湖鯉魚,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呼倫湖水以肥(天然餌料豐富)、大(面積廣闊)、潔(無工業污染)、活(有三條河為水源吞吐)而著稱,湖中盛產鯉魚。呼倫湖鯉魚體呈紡錘形,頭後背部隆起,頭小,明顯小於體高,口亞下位,略呈馬蹄形全側深銀白色,每個鱗片的邊緣顏色稍深,胺基酸、蛋白質含量豐富,因此肉味鮮美。

2014年7月28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呼倫湖鯉魚”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倫湖鯉魚
  • 產地名稱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
  • 品質特點:體紡錘形,頭後背部隆起,深銀白色
  • 地理標誌:國家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國家農業部公告第2136號
  • 批准時間:2014年7月28日
產品特點,形態特徵,內在品質,產地環境,土壤地貌,水文條件,氣候特徵,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形態特徵

呼倫湖鯉魚體呈紡錘形,頭後背部隆起,頭小,明顯小於體高,口亞下位,略呈馬蹄形全側深銀白色,每個鱗片的邊緣顏色稍深。背鰭Ⅲ16-20;臀鰭Ⅲ5;側線鱗,36-39;下咽齒一行,1.1.3-3.1.1;腹膜灰白色。
呼倫湖鯉魚
呼倫湖鯉魚

內在品質

呼倫湖鯉魚富含蛋白質和十餘種胺基酸。每100克魚肉中胺基酸總量>16克,其中天門冬氨酸>1.60克、蘇氨酸>0.70克、絲氨酸>0.60克、谷氨酸>2.52克、脯氨酸>0.70克、甘氨酸>0.60克、丙氨酸>0.80克、胱氨酸>0.20克、纈氨酸>0.80克、蛋氨酸>0.60克、異亮氨酸>0.85克、亮氨酸>1.40克、酪氨酸>0.58克、苯丙氨酸>1.00克、賴氨酸>1.50克、組氨酸>0.50克、精氨酸>1.00克。每100克魚肉中含蛋白質>15克。每100克魚肉中含鈣>30毫克、含鐵>0.40毫克、含鋅>0.60毫克、含鎂>25毫克。每100克魚肉中含膽固醇<75毫克。

產地環境

土壤地貌

呼倫湖地區屬於呼倫貝爾高原的一部分,該區地貌分為湖盆、低山丘陵、湖濱平原、沙地沙崗、河谷漫灘等,湖底主要是沙質,周邊為呼倫貝爾草原環繞,水質肥沃,符合魚類生長標準。湖中除鯉魚外,還有白魚、小白魚、秀麗白蝦等魚和蝦類。
呼倫湖鯉魚
呼倫湖鯉魚

水文條件

呼倫湖區河流湖泊廣布,地下水資源豐富。主要注水河流源於貝爾湖的烏爾遜河和源於蒙古國肯特山的克魯倫河,還有連通額爾古納河的吞吐性河流達蘭鄂羅木河。湖的周圍還有一些時令河流與湖泊,較大的有新開湖、烏蘭泡。呼倫湖面積2339平方公里,湖岸周長447公里,湖長93公里,最大寬度41公里,總蓄水量138.5億立方米。

氣候特徵

呼倫湖位於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東北部,年平均氣溫-1℃,無霜期110-160天之間,年降雨量247-319毫米,年蒸發量1400-1900毫米,年平均日照時數2853小時,濕度70-80%,霜凍時間較長,初霜一般在九月上旬至下旬,終霜在四月下旬至5月下旬。
呼倫湖鯉魚
呼倫湖鯉魚

歷史淵源

呼倫湖有近一個世紀的漁業生產史,冰凍的湖下藏有鯉魚等30餘種魚蝦。
歷史上,呼倫湖一度存在著“私捕濫撈”的問題,致使呼倫湖特有的鯉魚面臨著滅絕的危險。
為了恢復呼倫湖內的生物多樣性,實現生態平衡,呼倫貝爾市打出了一套綜合治理的組合拳。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確定的休漁時限和捕撈指標要求,呼倫貝爾市制定了呼倫湖2014~2018年部分休漁措施實施方案,促進漁業資源增殖,逐步恢復和保護魚類天然產卵場。
隨著呼倫湖劃為保護區,對生態保護力度不斷加大,湖區實行嚴格的休漁限產,捕魚的盛況已經成為往事,難以再現。

生產情況

2014年,呼倫湖年產鯉魚500噸,地域保護總面積23萬公頃。

產品榮譽

2014年7月28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呼倫湖鯉魚”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呼倫湖鯉魚
呼倫湖鯉魚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呼倫湖秀鯉魚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為呼倫貝爾市所轄新巴爾虎左旗新巴爾虎右旗滿洲里市。地理坐標為東經116°58′00″~117°47′00″,北緯48°40′00″~49°20′00″。
呼倫湖鯉魚
呼倫湖鯉魚

質量技術要求

呼倫湖鯉魚產於呼倫湖天然水域;呼倫湖鯉魚為野生的鯉魚;生產出的白魚應符合相關質量規定,鯉魚的外觀要清潔、色澤量白,無污垢、無雜質,肉質細膩有彈性;生產出的鯉魚產量要在保持湖區白魚可持續繁殖為前提,限量捕撈,具體以呼倫貝爾市農業局核定的產量執行;進入流通領域的產品首先要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要有專門的質量追蹤體系,以保證廣大消費者的利益,出現質量問題要及時妥善解決,維護好產品的信譽。
呼倫湖鯉魚產品質量安全嚴格按照NY 5053-2005《無公害食品 普通淡水魚》生產技術規範及質量標準執行。

專用標誌使用

該規範地域範圍內的呼倫湖鯉魚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須向呼倫貝爾市水產技術推廣站提出申請,按照相關要求規範生產和使用標誌,統一採用呼倫湖鯉魚產品名稱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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