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縣公安局,是周至縣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至縣公安局
- 主要職責:負責本轄區的巡邏守候工作
- 局長:鄭少華
- 政委:周紅旗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成員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執行和落實上級領導機關的決議、指示和命令。指導全縣公安工作,維護全縣社會治安秩序,促進政治穩定、經濟發展。
(二)負責本局公安隊伍建設及民警的教育、訓練,對公安民警的執法進行督查。
(三)組織偵破全縣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案件及各類刑事案件,打擊違法犯罪活動。
(四)負責對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活動、重要會議及大型民眾娛樂活動的安全警衛和防範工作。
(五)依法對全縣社會治安,內部保衛、消防和常住人口、暫住人口、治安危險分子實施管理。做好社區警務,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建設和治安防範工作.
(六)負責全縣各類案件的審理和起訴以及案犯、犯罪嫌疑人的羈押。
(七)收集、掌握、分析和預測轄區內的敵社情,及時報告上級機關。
(八)負責本轄區內的巡邏守候工作,處理巡邏中發現的治安案件,處置轄區內出現的突發事件、群體性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災害事故;完成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周至縣公安局內設科、所、隊、室共21個:
1、秘書科
負責起草工作計畫、總結、報告等文秘工作;承擔各類檔案的發放、傳閱、歸檔、保管;負責印信、文印,統計、調研信息的保密、控申、信訪、接待工作;負責全局政務工作,督促檢查公安工作的計畫和任務的落實情況;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處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政工科
負責民警的政治思想教育及文化業務培訓;承辦幹部考察任免、人事調配;國家公務員管理;職稱、警銜、工資的評定晉升、醫療保險;崗位目標責任制考評、人事檔案管理等人事工作;負責黨務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立功授獎,宣傳報導,文體活動,離退休幹部管理及工、青、婦、計畫生育、醫療保險等工作。
3、“110”指揮中心
負責縣局指揮網路,通信網路建設,上傳下達上級領導的各項指令、指示;受理“110”報警;協助局領導及時處置各種突發事件,暴力犯罪案件,承擔全區自然災害事故、緊急狀態下社會求援的指揮協調工作;蒐集整理全區政治、治安動態信息;負責當日情況的編排上報工作。
4、監察科
負責全局紀檢、監察工作;開展遵紀守法教育,落實廉政措施,查處民警中的違紀案件。
5、督察大隊
負責全局警務督察工作,對全局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全局執法投訴、對全局民警的警容風紀進行糾察;辦理上級督察機構和局領導交辦的其它督察事項。
6、警務保障室
負責縣局的財務、計財裝備、固定資產、罰沒物資管理、車輛管理、食堂管理以及房產、基建、維修、機關衛生、安全等後勤警務保障工作。負責對全局各科、所、隊內勤的業務工作進行培訓、指導。
7、法制科
負責全局公安法制工作的規劃和建設;檢查、指導全局公安法制工作及執法情況;對幹警進行執法教育及法律培訓;對各類案件法律文書的起草及依法辦案進行審核;辦理治安案件的裁決;出庭應訴。
8、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負責全縣危害國家安全,社會政治穩定、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案件的偵查及處置;負責敵、社情信息、動態的蒐集、掌握、上報工作;負責全縣“法輪功”、邪教組織及有害氣功組織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案件及活動的偵查、控制及處置;開展基礎調查工作,對轄區涉外機構及散居社會的境外人員進行登記管理,做好全縣復、列印業的管理工作,檢查落實內保單位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承擔內保單位災害事故的預防、調查、取證工作;協助內保單位查結治安案件。
9、治安管理大隊
負責全縣社會面、公共娛樂場所、特種行業的治安管理,檢查、落實危禁品、危爆品及槍枝管理;負責大型活動的審批及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業務範圍內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審批和查處;檢查落實特種行業及公共娛樂場所的安全防範措施;維護民眾性娛樂活動的治安秩序;負責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的警衛工作;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查處道路外交通肇事、非正常死亡及違反治安管理的案件;負責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安全審核和違反網路安全管理規定行業的查處;負責全縣保全建設及管理工作。
10、戶政管理大隊
負責全縣常住人口、流動人口、暫住人口管理;準確及時匯總、統計、報告人口狀況;辦理身份證、邊境證、戶口遷移手續和各類戶。審批上報工作,指導、檢查基層派出所基礎工作、重點人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基層中心戶長工作。
11、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負責全縣經濟詐欺、走私、侵犯智慧財產權、漏稅、騙稅等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和審理工作。偵查侵犯財產罪的有關案件。
12、緝毒大隊
依法打擊毒品犯罪活動,負責全縣制、販毒案件的偵破工作;查禁吸食和為吸毒人員提供精神藥品、麻醉品的非法經營活動;負責全縣的禁毒宣傳和預防教育;負責全縣易製毒的化學品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協助縣禁毒委員會,開展“無毒社區工作。
13、刑事偵查大隊
負責全縣重特大刑事案件的偵破、預審、報捕、起訴、移送工作;負責縣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批准的強制措施的執行工作;負責物色、管理、使用刑事特情;搞好刑偵調研和犯罪預防,負責全縣刑事技術工作;負責全縣重大災害事故現場勘查及情報資料的建立、套用工作; 、
14、巡(特)警大隊
負責縣城繁華地段和複雜路段的治安巡邏;處理巡邏中發現的治安案件,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民眾性治安事件和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維持大型民眾性活動的治安秩序;負責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15、文物緝查大隊
掌握全縣的文物盜掘、走私動向;打擊文物走私犯罪;負責對全縣文物管理部門安全保衛工作的監督指導。
16、監所管理大隊(保留周至縣行政拘留所牌子和周至縣看守所牌子)
負責依法對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和罪犯(判刑一年以下或余刑在一年以下)實行武裝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對犯罪嫌疑人和罪犯進行監管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生活和衛生保證偵查、起訴和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全縣行政拘留和對拘留人員的管理和法制教育工作。
17、交通警察大隊
負責全縣道路交通秩序及開展專項治理工作;負責道路交通事故的現場勘查、技術鑑定,認定事故責任,處理各類交通事故責任者,偵破肇事逃逸案件;掌握分析全縣交通事故情況,提出防範措施;負責全縣交通安全及有關法律的宣傳教育、檢查評比和獎勵工作,對全縣機動車輛及駕駛員進行年檢、審驗;負責機動車輛牌照發放及駕駛員考試、發證工作;糾正車輛違章,處罰違章人員。
18、網路偵查大隊
指導並組織實施公共信息網路網際網路的安全監察、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審批、管理,監控信息網路違法犯罪動態,提供犯罪案件證據;負責公安網路輿情的收集、處理;打擊對計算機及網際網路的違法犯罪活動;防範計算機信息泄密、計算機病毒及其他計算機災害事故的發生,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19、便衣偵查大隊
負責制定區域的日常治安巡邏工作,擔負110接處警任務;協助有關部門依法進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及聯動服務;協同公安局、派出所和有關業務部門加強對重點地段、複雜場所的治安巡邏和安全防範;根據社會面治安動態,定期對城區發案情況進行分析比對,在案件高發路段和時段投放便衣偵查警力,真正做到信息導警和動態布警,根據街面犯罪的特點,以便衣跟蹤、秘密監控、擇機抓現為手段,重點加強對治安狀況複雜、治安防控薄弱時段和地段的巡邏和布控,實施全時空滾動打擊,講究戰略戰術,做到精確打擊;查處各類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協助有關部門加強對特種行業、公共場所的治安管理;處置重大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承擔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現場秩序;組織巡邏警察進行業務訓練。
20、出入境管理大隊
負責我縣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任務,業務上接受上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的指導,同時負責對全縣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指導;承擔外國人入出縣境管理;周至居民出入國管理,往來港澳地區管理;受理周至居民因私出國(出境)申請;指導和協調違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案件的查處及涉外案、事件的處置工作。
21、行政審批科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行政審批各項方針政策;負責公安治安管理等方面相關行政審批等政務服務事項;負責公安機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最佳化行政審批、政務服務流程,以及權責清單、政務服務清單、行政審批標準化和信息化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公安機關的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事項、公共服務事項等工作,加強對出入境、交通管理等服務大廳的指導監督,做好與消防部門的溝通協調;負責行政審批、政務服務信息報送、統計等工作。
成員分工
李西安同志(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主持縣公安局全面工作。
分管:警務保障室。
劉太康同志(縣局黨委副書記、政委)協助李西安同志負責縣局工作,負責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等工作。
分管:政工科。
聯繫:馬召派出所。
陳生選同志(縣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監管場所安全管理、網路犯罪偵查、文物犯罪偵查、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等工作。
分管:監管、網偵、文物緝查大隊,行政拘留所、掃黑辦。
聯繫:青化、竹峪、富仁派出所,武警中隊。
舒曉鵬同志(縣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指揮調度、情報信息建設、公安交通管理、緝(禁)毒等工作。
分管:指揮中心、緝毒、交警大隊。
聯繫:城關、板房子派出所。
郭軍同志(縣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治安管理、巡邏防控、消防安全、森林和林業公安、人口戶籍管理、社區和農村警務、國內安全、企事業單位安全保衛、反恐怖情報信息研判與處置、防範和反邪教、出入境管理、行政審批管理、平安建設等工作。
分管:治安、巡警、戶政、國保、出入境管理大隊,行政審批科、平安辦。
聯繫:終南、尚村、司竹派出所、縣應急救援大隊。
王飛同志(縣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法制、刑事案件偵查、經濟犯罪偵查、便衣偵查等工作。
分管:法制科、刑偵、經偵、便衣偵查大隊。
聯繫:廣濟、四屯、翠峰派出所。
王宏偉同志(縣局黨委委員、縣紀委監委派駐第八紀檢監察組組長)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警務督察、信訪等工作。
分管:秘書科、監察科、督察大隊。
聯繫:樓觀、啞柏、旅遊派出所。
張長良同志(縣局黨委委員、政工科長)協助劉太康同志負責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等工作。主持政工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