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曉鋒,男,壯族,1969年8月出生,廣西田東人, 1990年7月參加工作,1994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本科學歷。
經中共田東縣委批准,田東縣紀委監委對田東縣財政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主任科員周曉鋒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曉鋒
- 國籍:中國
簡歷,涉嫌犯罪,
簡歷
1990.07—1994.05 廣西田東縣印茶鄉財政所預算會計
1994.05—1997.09 廣西田東縣布兵鄉財政所所長
1997.09—1999.10 廣西田東縣平馬鎮財政所副所長
1999.10—2002.08 廣西田東縣坡塘鄉黨委委員、副鄉長
2002.08—2005.06 廣西田東縣林逢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2005.06—2006.04 廣西田東縣平馬鎮黨委委員、鎮長助理
2006.04—2011.07 廣西田東縣物價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1.07—2019.06 廣西田東縣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9.06—2021.01 廣西田東縣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主任科員
2021.01—2021.02 廣西田東縣財政局副局長、二級主任科員
2021.02—2021.04 廣西田東縣財政局二級主任科員
涉嫌犯罪
經查,周曉鋒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金;違反生活紀律,長期與女性保持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多次嫖娼;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影響力在財政資金審批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周曉鋒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道德淪喪,品行低劣,追求低級趣味,以權謀私,把手中的權利變成謀取私利的工具,嚴重破壞當地的營商環境,且在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田東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周曉鋒開除黨籍處分;由田東縣監察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